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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运动观察:试析香港占中事件的起因,实质与对策

2014年11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35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娟慧转自强国论坛

试析香港占中事件的起因、实质与对策

香港占中事件已经持续数日,尚未见到有效地解决办法。这个事件最终将引向何处,将出现什么结果,我们又应采取何种对策,这既是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也是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以及我们依法治国的一场考验。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对这个事件的起因、实质与对策进行科学地分析与论证。本文试做这方面的一点尝试,供决策者参考。
一、事件的起因  现在国内各大媒体在报道香港占中事件时,更多地是报道参与这个事件的人采取堵塞交通的违法行为,以及受境外势力指使等方面的消息,而很少有关注这个事件起因的报道,这虽然可以引起人们对占中者的不满,却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这是不正常的。正常的报道应当关注这个事件的起因,以便人们全面了解整个事件,并对整个事件做出正确地评价。同时只有从分析这个事件的起因入手,才能了解这个事件的实质,以便采取正确的对策。
香港占中事件是由香港2017年大选行政长官候选人确定的问题引发的。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香港于2017年进行大选的行政长官候选人要由中央政府指定,香港选民只能从中央政府指定的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其一。这在大陆看似很平常的一件事,没想到却在部分香港市民中激起强烈不满,以至引发占中事件。这恐怕是中央政府所始料不及的一个意外事件。何以如此?我看责任在中央政府,是中央政府不了解香港的港情,不了解香港的港情与大陆的国情的不同之处。我们大陆虽然现在讲法治,但实际上还是一个人治社会,这体现在选举上就是选举的结果都是事先确定的,包括候选人。选举基本上是走形式。我们中央政府已经习惯了这种选举方式,从没有感到它有什么不妥之处,所以就习惯地对香港的选举做出这种规定。应该说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也不是一个完全的法治社会,当时香港公民根本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行政长官必须由英国政府委派。这是由香港的殖民地性质所决定的,虽然谈不上民主,但香港人民习惯了这种行政长官产生方式,生活又没受到太大的影响,也就从没有提出异议。
香港回归时,一下子取消了行政长官由英国政府委派的方式,改为由大陆政府按照港人治港的原则,指定行政长官人选。当时香港人的思维方式还没有从原来行政长官产生方式中摆脱出来,也就没有什么异议。但自从香港回归那天起,我们就给香港灌输法治精神,这无疑大大提高了香港人法治观念。只是香港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其法治也只能是资本主义的法治,因此香港人法治观念,只能是资本主义的法治观念,即普世价值派所主张的多党竞选,轮流执政那一套。这样的法治观念,怎么可能认同由中央政府指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呢?
我们大陆目前的这种选举方式之所以能够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条件。
历史的原因就是这种选举方式是共产党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条件和环境下所确立的形式,现在虽然条件环境变了,却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之处,就一直沿袭下来;还有就是共产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等方式为中国大多数老百姓谋利益,因此,老百姓对共产党高度信任拥护爱戴,从不会对共产党的作法表示怀疑;再有就是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老百姓的民主意识淡薄等。
现实条件就是在大陆共产党的组织遍布城乡的每一个角落,党员人数众多,且大多数表现良好,并与人民群众有密切联系,使共产党在选举中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因此只要是共产党能够当选,不论共产党采取什么方式,老百姓也没意见。
但是在香港就不存在这样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没有搞过选举,也就没有形成像大陆那样先确立候选人的那种固定的选举方式;共产党在接过香港之后,也不可能再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等方式为香港大多数老百姓谋利益来赢得香港大多数人的支持;香港没有公开活动的共产党的组织和共产党员。因此共产党在香港没有群众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要求香港推行大陆的那种共产党的选举方式,显然不可能被香港市民所接受。这就像当年李立三、王明不顾中国国情强行推广十月革命的方式一样,不可能行得通。
二、事件的实质  香港占中事件表面上看是围绕港行政长官候选人产生的方式引发的,是中央政府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港情,不符合民主;占中者是在争取民主权力,因此错的一方是中央政府,对的一方是占中者。
但从这一事件的实质上看,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两种势力争夺香港控制权的问题 中央政府之所以要指定行政长官候选人是为了通过自己指定的候选人当选行政长官,从而达到将香港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目的;而占中者的目的则恰恰相反,其目的是为了通过自己选出的行政长官把香港的控制权掌握在他们手中,以摆脱中央政府的控制。我们通过电视可以看到,这次香港占中事件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境外势力经过精心策划,有预谋、有组织地挑起的一次事件。那么境外势力为什么要挑起这个事件呢?仔细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香港回归后,尽管中央政府给了香港高度的自治权,以及各种特殊政策的照顾,不仅维护了香港的稳定和繁荣,也使香港市民普遍得到了实惠,这对广大香港市民是件好事;但是对境外势力却不是好事。由于香港主权的回归,境外势力失去了对香港的控制权,也就失去了在香港所享有的特权及一切好处,这就必然使境外势力在香港的发展受到限制,甚至有的境外势力不得不撤出香港。
香港要搞普选,使境外势力看到了机会,他们认识只要能在普选中取胜,就能重新取得香港的实际控制权,使他们的势力卷土重来。所以他们才不惜一切代价,挑起事端,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二是与国内的政治需要有关 香港回归后,香港人必然要参加国内的各个政治组织,参与国内的各项政治活动。这就好比台湾回归大陆的后,台湾人必然要参加国内的各个政治组织和各项政治活动一样,势必对国内的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只有由中央政府指定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当选,才能保证当选人与中央保持一致,不给中央找麻烦。如果不是由中央政府指定的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当选,很难保证不对国内的政治产生重大的影响。
境外势力完全有可能利用香港的普选,把代表他们利益的人选上台,并代表他们利益参加国内的各个政治组织,参与国内的各项政治活动,这就很难保证我们国内不发生类似香港占中事件的事件,甚至像乌克兰等国那样的国内冲突,以及所谓颜色革命。
三、事件的对策  对策有三种:一是不加干预,任其发展。现在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香港政府对香港占中事件都束手无策,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除了采取应急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外,只能任其发展,希望能自生自灭。自生自灭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既然这次事件是有预谋有组织的,那么事件的组织者不达到目的是不会罢休的。现在他们的行为是引起市民的不满,但是他们这样闹下去,时间长了,政府束手无策,市民就会把怨气转到政府身上,埋怨政府无能;甚至会觉得占中者的要求是合理的,从而转向支持占中者,并有可能提出提前大选的要求。其最终结果是达到占中者的目的。到那时,中央政府采取什么措施都会因错过时机而变得被动。
二是取消普选,实行戒严。取消普选违反基本法,必然引起更大的反抗浪潮。实行戒严可以暂时平息占中事件,暂时控制香港的局势,但会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甚至相关国家的制裁,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没有这个胆量。
三是笔者提出的对策 在笔者看来,既然中央政府是想通过指定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达到掌握香港的控制权的目的,而这一方法难于奏效,为何要只死守一种思路,不换另一种思路呢?众所周知,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都是由普选产生的,这些地方政府并没因此摆脱中央政府的控制,因为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有很多办法,不是只有“委派”这一种办法。
笔者的建议是:
1. 由香港政府代表中央政府与占中者代表对话,宣布收回中央政府关于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产生方式的决定。
2. 鉴于目前的《基本法》不利于中央政府掌握香港的控制权,提请人大对《基本法》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包括对香港行政长官权力的限制,取消香港不向中央政府缴税的超国民待遇等。
3. 中央政府向香港派驻特派员,特派员代表中央政府参与香港政府及立法会、行政会的各项活动及重大决策。
4. 香港的司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监狱、警察)、税收系统、国家安全部门等改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直接管辖,其长官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任命。
5. 中共中央向香港派驻党组,在香港各地各个领域发展共产党的组织。共产党的组织向一切需要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派出党代表。
以上建议应尽快实施。因为在现有的香港政府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实施以上建议可以争取主动,否则将陷于被动。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为尽快适应港人参加国内的各个政治组织和各项政治活动的需要,中共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防止香港占中事件在大陆重演,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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