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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忠: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案核心成员被判10年

2014年10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100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永忠转自博讯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中国江苏网转引齐鲁晚报报道,10月11日,一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犯罪嫌疑人陆雪琴、袁绍华等人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以陆雪琴为首的7名邪教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陆雪琴被判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早前报道:青岛破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

新华网青岛6月3日电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揪着中间一人的头发,在其指缝中夹着牙刷,手上满是血迹;一人后背上血迹斑斑,被五花大绑着蜷缩在地上、、、、、、

这是山东省青岛市警方今年5月2日破获的一起案件中查缴的照片上的情景。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流亭边防派出所的民警介绍,这是一起法轮功人员蓄意编造所谓“酷刑迫害”的典型案例。嫌疑人陆雪琴为首的16名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成员企图以真人模拟演示的形式,伪造法轮功组织人员在监狱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以达到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目的。

今年5月2日下午2时15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城阳区东女姑山村一住户家中有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出入,怀疑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民警依法入户调查发现,现场已聚集了十多个人,有人用红色液体涂在他人身上,有人躺在地上扮演被拷打者,有人高举棍棒扮演打人者,有人按住被打者扮演帮凶,有人拿着相机在一旁拍摄、、、、、、

嫌疑人袁绍华交代了案件的情况。

“5月2号我就拉着我老婆接了陆雪琴上东女姑山村去了,买了两瓶可乐,一小瓶番茄酱,还有两小袋番茄酱、、、、、、这些材料都是用来调制假血浆的,抹在另一人身上、、、、、、陆雪琴让我站起来,然后叫我拿着木板往(那人)后背上打——假打。”

袁绍华交代,在这个“打人”现场,陆雪琴在照相。当被问到拍这些照片做什么用时,他回答:“好像是说上网。”

警方在现场发现的证物印证了袁绍华的供述:用红色颜料、番茄酱、可乐等调制而成的“血浆”,警棍、木板、绳索、胶带、牙刷等刑具,用于拍摄、制作图片的相机、电脑等设备及大量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和光盘书籍等。他们还在两张A4纸上列出了打算拍摄制作的25种“酷刑”清单,并在已经炮制完成的“酷刑”前打勾标注。

办案民警指出,法轮功组织成员通过照片抹黑国家形象,这种形式在以前收缴的光盘和资料中就已看到过,也与近期在国内外网站上流传的法轮功炮制的所谓“迫害”情节高度相似。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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