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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平:中国大陆基督教逼迫观察

2014年09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47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华平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关注山东曹县教案:两被逮捕基督徒可能会被判刑 国保恐吓判刑三至七年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22名家庭教会信徒6月25日被公安以“全范围”邪教组织成员为名抓走,一个月后,其中10人获“取保候审”,但信徒赵伟良和成洪蓬,8月1日被以“涉嫌全范围、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赵伟良委托的律师本周一见到当事人后表示。国保威胁赵伟良,无论认罪与否,都会判刑三到七年。

菏泽市曹县公安局于今年6月25日出动约五十名特警,在该县庄寨镇三五七木业板厂内,拘捕正在练习“唱诗”的22名基督徒,包括一名孕妇,同时带走三名儿童,两个不满一周岁。其后孕妇魏霜梅获释。警方稍后以他们是“全范围”邪教组织成员为由,刑事拘留其中12人,而当事人及家属均否认是邪教。闻讯的近二十名律师接受被捕者家属的委托,准备应诉之际,7月23日,公安突然以“取保候审”为由,释放十个人,而赵伟良和成洪蓬不在释放名单。一周后,两人被曹县检察院批捕。

赵伟良的妻子刘翠平星期三(9月17日)对记者说,他们委托的律师于本周一会见了她的丈夫:“前两天9月15日律师过来了,会见了他,问了一些情况。他的案件也可能要押后(延长)侦查期限。15日是付永刚去的”。

记者:另外成洪蓬的情况怎么样?

回答:他们两个人的情况是一样的。

赵伟良委托的辩护人付永刚律师告诉记者,他会见当事人的情况:“现在案件还在(公安局)侦查阶段,他现在是被批捕之后一个半月,按照程序应该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应该是本月底或移送起诉。我们前天(15日)去曹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交涉的时候,大队长说案件有可能延期,就是侦查期限延长,一般是一个月”。

据获释的信徒称,他们根本不知当局指控的所谓全范围邪教组织。在赵伟良、成洪蓬被批捕之前,代理律师陈建刚曾发出《关于不应批捕赵伟良的律师意见书》,称赵伟良等人进行基督教“唱诗”是合法行为,不存在任何违法性。唱诗也就是唱歌,唱歌不违法,更不犯罪。曹县公安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报捕赵伟良等基督徒,无任何法律依据。

付永刚律师说,他和赵伟良交谈时,对方否认当局的指控,但国保对其当事人声称,无论认罪与否,都要判刑三到七年:“他说,他想认罪也无罪可认,他都不知道指控他的所谓全范围教,是一个什么概念,毫不知情,他怎么认罪。8月3日,国保大队曾经去看守所做感化工作,告诉他,说无论你认不认罪,这条鞭子抽到你身上去了,要判你三到七年。还说,只要你不去三自教会,哪怕在家里(聚会),也照样构成(控罪)”。

记者:另外几个都取保候审了。

律师:当时抓了22人,放了几个,行政拘留几个,刑拘12个人,取保候审10个,还有两个被羁押的就是他们两个赵伟良,成洪蓬。

根据中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建刚律师在致山东省曹县检察院的辩护意见书中称,赵伟良所信的是基督教,基督教徒相互之间依据圣经称为“互为肢体”或者互为“弟兄姊妹”,但并没有任何组织,不存在任何决策、执行、监督、纪委等组织机构。。。。。赵伟良等人无知无权,如何破坏法律实施?他们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实施?陈律师认为,本案办案的曹县公安局相关警察存在严重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付永刚律师说,当局加重处罚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两个人拒不认罪,拒绝在告知书、认罪书上签字”。

记者:就是说,他们如果认罪,可以把两个人都放了?

回答:现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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