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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江苏省盐城市开发区管委会官员把投资商王乐听千万元资产骗光

2014年09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136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博讯网

2004年3月17日,我方与盐城市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意向书,后应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设立了一个香港独资企业(香港豪达集团提供注册资金,我支付利息和汇率差15万元)。从2006年8月份至2008年年底,我投资买土地建厂房,共花费了2300多万元,正好又遇上国际金融危机。银行方面对资金单收不放,社会利息不断高涨。我欠银行贷款马上就要到期,在四面的压力下,我找管委会相关领导商量,管委会的李局告诉我,他们这有个叫许步春的大老板,在亭湖区想要150亩地,由于位置不好未定下来,手头上有2、3个亿的定单,但由于没有生产场地,非常着急。李局说由他去想办法拉许步春过来投资。过了一个月时间左右,李局打电话告诉我,许步春对我新建的厂房很有兴趣。要我过去商谈价格,我告诉李局我对许步春不了解,要求他给我把关,李局告诉我说他是招商局的,不妥当的事他是不会做的,而且他去北京调查过许步春情况,许步春也很着急,许步春的这个新产品,前途很好,业务量很大,准备安排6条生产线,年生产量有4个亿产值,现在就有2个亿订单。我告诉李局,我只认识他不认识许步春。李局当时就叫我放心,告诉我说没问题的。2009年3月,在管委会的大力推荐和促成下,我与许步春签订了厂房转让协议。三方约定:转让总价1900万元,由许步春付30万元给我作为定金,香港豪达公司(当时只有管委会的李局代表香港豪达公司出面,香港豪达公司从未出面)同意将德工公司土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件交给许步春,后我按照约定撤场。

许步春接受以上证件后重新刊刻了企业法人印章和财务印章,李局将德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许步春名下,并任命许步春儿子许斌为总经理。但许步春取得上述证件后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除了支付30万元定金外,其余分文未付。于是我将与许步春之间协议书向其他律师咨询,其他律师告诉我:对于外资企业,我只是个法定代表人,并不拥有公司股权,所有我投资的资产并不是我的,我也就无权利卖厂房,真正拥有股权并早已策划好的是拥有实际资产掌控权的盐城市开发区管委会,因为从始至终香港豪达集团是假的,豪达集团是管委会欺骗所有投资商的工具,丙方豪达公司印章在管委会手里,等于整个公司都是管委会所有,我只不过是个被融资者,一切都是可怕的阴谋。由于许步春未能按时付款,我和刘咏桦律师(江苏刘咏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多次找管委员去解决,管委会对我却不理不睬。我对管委会哭求:你有权将我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转给许步春,现在许步春没有钱给我,难道就没有权利转还给我吗?但管委会却不听我的哭求。

直至两年后,许步春死亡后,管委会才将德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转回给我。可在那两年内,许步春和他儿子许斌在外到处以德工公司名义骗钱,法定代表人转回给我后,相关债主起诉我公司还款,目前已累计800万元。我公司无力还款,现部分厂房已被人民法院超低价拍卖,我全家亦负债累累,居无定所。

盐城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先是以一个假外资诱导我来盐城投资几千万,后是将一个超市里的送货员包装成坐拥几个亿资产的富翁来与我签订厂房转让协议, 再后来是给假“富翁”两年时间四处骗钱陷害德工公司的机会。一步步的陷阱,导致我如今极其窘迫、血本无归的境遇。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关注。

2014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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