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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观察:武汉城管信息公开不作为复议败诉,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获胜

2014年07月24日 综合新闻 ⁄ 共 60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侯志银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7月18日,武汉台北一村被拆迁居民杨吉辉,拿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他诉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不作为败诉后的国家赔偿一案,部分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判令赔偿杨吉辉的打印复印费邮寄费等损失16.2元,对于杨吉辉要求赔偿的误工损失,法院没有支持,杨吉辉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武汉维权人士介绍:武汉市台北一村,原本是一个文明小区,当地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对其进行征收,当地居民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征收决定,但法院至今未予以立案,也不给不予立案的决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市民们只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来了解征收以及拆迁过程中政府执法行政的合法性,但大多数信息公开政府均拒绝履职,而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因拒绝对她们的信息公开做出回复。今政府复议确认其违法,后居民申请国家赔偿,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认为不属于赔偿范围,拒绝赔偿,被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做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杨吉辉认为,既然法院支持了他的邮寄费,车费和打印复印等费用,那么同样的事实理由,也用于他的误工费损失一样成立,法院却没有支持他误工费损失,因此,他将继续上诉寻求一个公正。
    
    据了解,目前,台北一村已经提起了20起左右行政诉讼,大多是信息公开的诉讼,胜诉率超过了50%。而据了解,在中国信息公开诉讼败诉后获得国家赔偿的,应该还是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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