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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等公民观察:报告称超八成尘肺病农民工未获赔偿

2014年07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111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秀英转自财新网

【财新网】(实习记者 相惠莲)虽然尘肺病属于法定的职业病,可享受工伤赔偿及免费医疗与生活保障,但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仅有25.72%的人申请过赔偿,其中仅17.3%的人最终获得赔偿。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披露了上述调研数据。

这份报告名为《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4)》,调查的样本数为612人,覆盖安徽、甘肃、贵州、湖南、四川等农民外出务工大省,这些地区同时也是尘肺病农民工相对聚集之处。

根据国家卫计委统计,2013年报告的职业病共计26393例,尘肺病占到其中的88.7%。

报告称,罹患尘肺病主要是由于常年从事高粉尘工作,由吸入的生产性粉尘在肺内潴留而引发,因此,对粉尘是否做好充分防护措施关系到工人的健康状况。根据调查,在工作中没有戴防护面具的尘肺病农民工占到62.67%,其中74.16%的人表示未使用防毒面具的原因是用工单位没有提供。此外,超过八成的用工单位并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

在这一群体中,近八成的尘肺病患者为民营小企业工作。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比例为6.8%,办理工伤保险的比例为8.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的数据,在整体的农民工中,这两个数字为41.3%和28.5%。

报告还显示,在尘肺病农民工中,仅有25.72%的人申请过赔偿,17.3%的人最终获得了赔偿。一方面,尘肺病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争取赔偿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争取赔偿困难重重,使他们望而却步。这些困难主要体现于不知向谁申请赔偿、无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推卸责任、政府互相推脱等。

申请赔偿则以集体维权为主。从申请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个月,花费时间最长的达到六年,为争取赔偿的平均花费为6529元。

在获得赔偿的农民工中,77.6%的人获赔数额在六万元以下,且以一万元到三万元为主。赔偿款的提供方以用工单位和务工所在地政府为主,没有一例经由工商保险提供赔偿,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法律程序均未启动。

根据报告,在罹患尘肺病之后,超过半数的农民工不再有能力外出劳动,18%的农民工无法从事家务劳动。然而,仅有29.5%的尘肺病农民工得到了低保支持,且绝大多数人都是近四年来才得到,平均每个家庭每月的低保数额为232元。此外,82.4%的尘肺病农民工没有得到医疗救助。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强调,最重要的是要把尘肺病的诊断、赔偿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分开。任何人在怀疑自己身患病症后前往医院检查,确诊后就应该获得全额或绝大部分的赔偿,之后再追溯劳动关系。

他认为,国家还需要出台统一的战略,来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生活、医疗康复问题,低保和医疗救助不能根本性地解决这一群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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