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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官观察:村官”腐败面面观:窝案串案突出 手段日趋复杂

2014年07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4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村官”腐败面面观:窝案串案突出 手段日趋复杂
(博讯2014年07月14日发表)
俗话说,“别不把村长当干部”。这虽是一句玩笑话,但却从一个侧面来说明,“村官”以及以“村官”为代表的最基层干部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治理毛细血管的最末端,“村官”直接面对百姓,职位不高,能量却很大。

“‘村官’并不是政府官员,除了管理村级事务外,最多也就是协助政府从事一些简单的行政管理工作。然而近年来,海南‘村官’职务犯罪多发,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村官”腐败行为再一次验证了这一‘绝对’真理。”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检察长李思阳介绍说。

拔一个“萝卜”带出一堆泥

村级组织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村管”是最基层的公共权力行使者。村干部职务犯罪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是影响当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村官”职务犯罪显示,2010年以来,贪污案件有41件,占村干部职务犯罪总数的64%。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挪用特定款物案件数量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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