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梅转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大陆按照目前户籍法未颁布和实施的户籍制度,指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农业人口。在这种体制下,农民既是一种出生、个人身份,也是一种社会等级,属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农民不能像绝大多数城市居民,没有社会保障。农民群体的户籍城乡之间不能自由迁徙;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自由流动和自由择业的权利;直至1980年代,配偶当中一方在农村,另一方在城市工作,政策决定了其中的绝大多数只能两地分居,农民没有在城镇工厂就业和工作的权利。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直至1990年前后,对农民外出寻找新的生活被称为离土不离乡、盲流,这些仍旧属于对于这个群体带有的歧视性的称呼。
1980年代开始,大陆社会开始关注人的基本权利,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后经济出现快速成长,农民开始自由流动,但直至1980年代后期,很多稍富的农民,开始移居城镇,并通过各种途经实现“农转非”——即从户籍制度上由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其时出现多年的“买户口”的热潮,全国主要大中城市、镇针对有钱或想做城市居民的农民,还推出了各种名目繁多的花样和价码,作为管制农民入城的门槛。
直至2000年前后,像北京、上海、广州以及全国各地其他重要城市,怕因为人口大量涌入影响本地经济发展,推出很多措施限制人的流动和迁徙,这期间就是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都附带很多条件,被看作洪水猛兽——想养家糊口、只为寻找基本生存权利的农民,对绝大多数早已进入产业工人行列的人,想依靠基本工资入籍当地城市户口直至2005年仍旧不可能。大陆仍旧不同于欧洲和北美的工业革命时期,那时的欧美工业革命时期,很多圈地运动丧失土地、卖掉土地的农民,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无产阶级”,大陆农民直至2005年,哪怕在城市贡献了十年或更多时间,只要在打工行列,其身份仍旧是“农民工”,一般认为属于被歧视性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