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近日,菏泽市纪委对单县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付道春(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付道春在担任单县卫生局局长及单县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付道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菏泽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道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