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慧转自维权网
刘少明因参加南方街头运动六四当天被行政拘留
(维权网信息员权丽报道)刘少明原是江西钢厂第一联钢分厂工人,因参加南方街头运动于5月26日被控制在家。6月3日晚22:30广东公安局花都分局芙蓉派出所被警方传唤,4日被以“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行政拘留10天。
25年前刘少明因参加了八九六四民主运动,反腐败、争民主,被新余市中级法院判刑入狱一年,后被江西钢厂开除工职。
刘少明始终主张民主自由,曾和新余三君子之刘萍一个单位,近年来他积极参加街头举牌活动。新余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君子争民主选举权案开庭,他在街头、在法院门口持续7天发放传单声援三君子。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律师在建三江被拘留,刘少明长途跋涉直奔建三江与众维权人士共同声援四律师。
六四25周年前夕,刘少明被监禁在家中,每天有两个人看守,但花都警方仍不罢休,刘少明被以“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穗公花行罚决字[2014]05561号》行政拘留10天。
释放时,《穗公花拘解字[2014] 4587号》广东公安局花都分局的解除拘留证明书却多了几个罪名。即:“组织、教唆、胁迫、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被广东公安局花都分局拘留10日,拘留期满释放。
6月14日刘少明走出拘留所,重获自由的刘少明说:警方构陷罪名关押自己,该做的自己都做了,为了共同的目标我将一如既往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