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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威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5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502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威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威海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纠正“四风”,威海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环翠区鲸园办事处鲸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李海玲公车私用问题。李海玲违反规定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私事,中共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给予李海玲党内警告处分。 

  文登区米山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元工作时间登录购物网站,中共威海市文登区纪委给予张元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通报。 

  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港监督工作人员张严、王蔚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严、王蔚然工作时间多次串岗闲聊,荣成市监察局给予张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蔚然行政警告处分。 

  乳山市崖子镇河北村村委会主任王国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王国贞私自将该村超支招待费30053元入账报销,中共乳山市纪委给予王国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王国贞等相关责任人负担全部超支招待费用。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违规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威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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