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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下岗工人观察

2014年05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469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文鹏转自博迅
公民丧失财产权 生活必定没尊严---土地问题真相/莫易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2月13日 转载)
---- 征地拆迁中公民受迫害的根本原因

前言: (博讯 boxun.com)

中共取得大陆政权之后,长期无视公民的财产权利。在土地问题上,从上一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就公然侵害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在修水利、建工厂等工程中不考虑被拆迁农民的生存条件,使得三门峡水电站、新安江水电站…项目的大批移民五十多年来一直生活在贫困之中。尤其恶劣的是在文化大革命以后,公然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掠夺老百姓的土地。卖地成了党国各级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根据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达15910.2亿元。而这些钱中大部分是掠夺农民土地和公民宅基地的非法所得。2009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2026.8亿元。土地出让金928亿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了45.8%。一些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甚至占到了政府财政收入的60%。而参与、介入抢劫公民土地财产的党政人员有:邓小平之子邓质方、江泽民之子江绵恒、李鹏之子李小鹏、李瑞环、贾庆林、俞正声、刘淇、薄熙来、王乐泉、张高丽、汪洋及各级党政有关人员汪光焘、张百发…(欢迎知情者添加)。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正义、没有公平,只有谎言、只有暴力,中共口口声声所要维护的“和谐”、“稳定”是什么货色,不是就昭然若揭了吗!

本文写于2006年,后几经修改。2010年1月29日又加了前言和注释加以说明。

正文:
人生在世要生存,衣食住行是条件,安居乐业住为先,房屋土地是财产。
公民合法房地产,世世代代永相传,公民权利属人权,国法保护理当然。

一无所有共产党,采用暴力夺政权,无视公民财产权,颠倒黑白耍手段。
土地改革合作化1, 公私合营经租房2,生产资料全充公,生活资料也强占。

胡作非为共产党,操纵人大订宪法3,所有土地都公有,党国自成大地主。
剥夺土地所有权,全体农民变佃户,住宅土地公有化,公民彻底成奴隶。

土地法律是恶法4,所有使用两分离,过几十年轮一回5,反复剥削与奴役。
管理规划定价权,全由政府说了算,丧心病狂抢土地,批租卖钱牟暴利。

拆迁条例中央订6,违背法理又违宪,商家出面打砸抢,政府幕后夺民产。
国家需要挂嘴边,公共利益大无边,公民权利如草芥,百姓利益全不见。

不提赔偿讲补偿7,只讲房屋不提地8,没有愿意不愿意,只有命令和暴力。
个人财产党做主,强买强卖政府干,党国奍养公检法, 蛮横凶狠无人性。

公民财产被霸占,上访告状成罪犯,公平正义无处寻,生活无着受摧残。
社会矛盾被激化,恶性案件9一起起,百姓有冤无处申,根源就在制度里。

抢劫土地发横财,土地成了印钞机,低价买进高价出,民众生存不考虑。
贫富差距党国造,官僚政客编歪理,党政权力比法大10,人权法治无踪迹。

拆迁居民数千万,三无农民11早过亿,公民权利被践踏,百姓都成穷光蛋。
利益集团党培育,权力经济成主体,官商勾结同谋利,民不聊生各领域12。

所有资源13党把持,政权军队党控制,舆论宣传党操纵,强词夺理无信誉。
一党独裁坏制度14,普世价值乱践踏,恬不知耻三代表15,民主法治在梦里。

口蜜腹剑共产党,歪理邪说来蒙蔽,谎言暴力轮换用,铁石心肠护私利。
心黑手狠恶政府,执政效仿黑社会,礼义廉耻全抛弃,祸国殃民乱无序。

公民丧失财产权,生活必定没尊严,公民丧失信仰权,生存品位像猪狗。
公民丧失表达权,思想精神受压抑,公民丧失生命权,社会和谐是谎言。

世界大同是理想,历史车轮永向前, 正义公平讲诚信,自由民主尊人权。
暗无天日民觉醒,水深火热众奋起,生存权利天赋与,公民人人应出力。

公开事实暴黑幕,反对抵制不合作,齐心协力团结紧,目标一致争胜利。
驱邪除恶不手软,正本清源斗到底,一切罪恶全清算,推倒大山换天地。

注释:
1.在中共取得大陆政权之前,中国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农业国。大多数农民都有自己的住房和土地,贫农只是拥有的耕地较少而已,而雇农就全国范围而言只占极少数。中共采取“消灭地主”的残暴手段实施土地改革,随后就强制推行互助合作运动,逼迫农民以土地、牲畜、农具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 1958年中共又强制实行“人民公社化”,通过暴力手段完成了对农民土地财产事实上的占有。

2.195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文件对住房较多的公民实行代租,由政府代替公民出租住房,经过文化大革命就被政府强行占有,从此这批住房的所用人便丧失了自己房地产财产的处置权。二十几年来,经租房所有人一直在追索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下属部委、地方政府反映、上访、…,却四处碰壁, 中共政府口口声声称其做法合理合法,问题至今不予解决,完全是一付流氓嘴脸。

3.在中国大陆,中共独自把持政权,人大,政协都不过是花瓶、摆设,不仅常务委员会由中共把持,而且在人大,政协召开全体代表会的前一天,先要举行党员代表会议,通报会议的主要内容,划框框,定调子,以便操纵会议。事实上,所谓的代表里中共党员代表占多数,其中的干部代表又占了大多数,真正的工农代表可谓屈指可数。中共一贯采用多数人的暴政来侵犯人权。中共的“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所谓“民主集中制”完全是违背民主原则的假民主,是强奸民意、践踏人权的制度根源。

1982年,在大陆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中共操纵全国人大制定新宪法,声称:城市土地为国家所用,农村土地为集体所用。不仅农民的耕地,而且城乡居民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也被强行占有。然而,中共妄图以非法的“法律”形式来掠取公民的财产,不过是痴心妄想。

4.法律有良法和恶法之分。凡是依照“尊重事实、符合法理、程序正当、结果正义”的原则制订的法律才是良法,否则,就是恶法。恶法从根本上来说,是不成立的,也是所有公民不能接受的。推行恶法的政权只能是、也必然是法西斯政权。恶法非法,公民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恶法的制定而灭失,帐总是要算的,欠帐总是要还的。一切遭受恶法侵害的公民都有权追索恶法制订者及执行者的法律责任,夺回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受法律时限的限制。

5.中国大陆现在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世界上极其独特的有期限制度,这是从港英当局那里学来的。由于英国政府必须在1997年把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政府, 港英当局采用了有期限的土地制度作为权宜之计,以此来维持香港经济的发展,保持香港的稳定。

6. 中国大陆实施的拆迁条例是1981年江泽民、李鹏当政时期国务院制定的,该条例不承认公民合法拥有的土地所用权,无视被拆迁公民的合法权益,公然违背法理,肆意践踏人权,该条例虽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过修改,但是换汤不换药,一直执行至今,成为各级政府掠夺公民财产的遮羞布。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又抛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妄图通过多数人表决侵犯少数人私人财产权,“新恶法”极度放大公共利益,仅仅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其实质是继续不承认公民拥有的土地所用权及土地使用权,妄图转移满腔怒火被拆迁公民的视线,完全是厚颜无耻的欺骗!条例对于广大农民的利益只字不提,继续制造矛盾,以便浑水摸鱼。条例规定,改“拆迁”为“搬迁”,政府从幕后跳到前台,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赤膊上阵抢劫公民的土地财产,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如此拙劣的表演是可忍孰不可忍?!

7.在公民社会里,征收公民财产不是补偿问题,而是赔偿问题。英国政府统治香港期间,港英当局只占有部分土地,大量土地还在私人手里。港英当局在征用土地时,香港最高法院裁定必须按市场价格给予999年的赔偿。而在中国大陆,中共政府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不仅不给赔偿,而且长时间不给补偿,后来给的所谓补偿竟然只按3年农作物的产量,近年又改为十几年农作物的产量,完全是强取豪夺。

8.征地拆迁要的是土地,中共政府却偷梁换柱用建筑面积来“补偿”。政府通过建筑面积“补偿”来进一步减少“补偿金”。许多公民想通过在宅基地上盖满房的办法来争取较多的“补偿”,却被政府以违法为由不予承认,同时造成了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近30年来,由于大搞开发区、修公路、修铁路、修机场、城市化…,数以千万计的农民丧失了农地,丧失了生活来源,许多农民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在自己的庭院内盖房出租来勉强苟活,却被中共政府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中共政府以“建开发区”、“危旧房改造”、“整治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新农村”…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掠夺公民的土地财产;同时对于反对征地拆迁的公民,不择手段进行镇压。在中国大陆,经中共宣传机器的鼓噪和欺骗,在社会舆论中“被拆迁人”成了屈辱的代名词;希望维护自身权益的被拆迁人被中共宣传机器称之为“钉子户”,经中共颠倒黑白的宣传和舆论导向,“钉子户”早已变成为贬义词,几乎变成流氓、无赖的代名词。

9.在土地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补偿”问题没解决的情况下,中共政府采取流氓手段,从利用黑社会的势力,直到动用警察、法院、武警、军队,大打出手来逼迁、强制拆迁,甚至开枪打死人。
在冤民上访时,又采取截访,不予立案,押送回乡,劳动教养,关疯人院,甚至判刑来加以迫害。
为了维护既得利益集团根本利益,中共政府采取恶法制国,这与法大于天的依法治国完全是两回事,有着天壤之别。

10.在中国,中共中央设置政法委来管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而公检法的行政开支由各级政府提供,在各级公检法内部还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所谓的“司法独立”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11.三无是指:因征地拆迁丧失了自己的土地、住房、没有正当的工作,生存条件遭到根本性的破坏。二亿多农民由于土地稀少,收入低廉,不得不当“二等公民”,抛家舍业、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亿万劳苦大众创造出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却得不到正当的社会保障,只能取得极低的工钱,买不起车,更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子女上学的学费负担也异常沉重,却要供养众多官老爷,让他们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甚至于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腐败,强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社会公平何在?社会公正何存?造成这种极不合理的现状的社会制度难道还要任其长期延续下去吗?

12.农民失地,居民失房,失业下岗,卖断工龄,城乡分治,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贫富差距……,创造物质财富的工农大众“被给予”低工资;反观党政官员巧立名目,不择手段,大肆敛财,贪污腐败,所谓“以人为本”、“社会和谐”都不过是假话、大话和空话。

13. 中共为了维护自身少数人的既得利益,维护独掌政权的局面,几乎垄断了一切资源:自然资源、加工资源、物流资源、运输资源、金融资源、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科研资源、…,甚至妄图控制人的生老病死,把所有人员和百姓都绑架在自己的战车上,不允许个人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言论。中共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却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明明掠夺了别人的基本权利,还要编造受害人“感谢党!感谢政府!”的无耻谰言。没有民主,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没有司法独立,岂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14.中共执掌政权后,先后开展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农业合作化运动,手工业私人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大炼钢铁,社教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六四血案,镇压法轮功……,给国家、人民、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和极为巨大的破坏,至今不肯改悔。

15. 中共自话自说,自吹自擂,自诩“三个代表”,完全不理会全国人民的意愿和客观事实,丝毫不理会:谁请你来代表?凭甚么需要你来代表?你有什么资格来代表?!从逻辑上讲,根本不能成立,却被中共厚颜无耻地称之为“理论”,真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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