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山东腐败观察: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4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86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枣庄市纪委

4月28日,中共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滕州市微山湖湿地红荷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刘玖雪违规兼职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滕州汇通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台儿庄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赵兴华、市中区农机局农机推广站站长张洪伟和孟庄镇农机站站长刘德福、山亭区农机局农机推广站站长巩崇德接受农机经销商邀请变相旅游。台儿庄区农机局局长张孝功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兴华被诫勉谈话;市中区农机局局长王世录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洪伟、刘德福被诫勉谈话;山亭区农机局农机推广站巩崇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退还个人应承担的旅游费用。 

  3.山亭区西集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过节费,院长朱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发放的过节费。 

  4.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卫生院以考试名义滥发补助,院长王烨被诫勉谈话,并全额收回考试补助。 

  5.枣庄矿业集团联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编网厂厂长李文君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在公司全体职工会议上作检讨。 

  6.枣庄市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市中区支公司张帅公车私用,被停职处理,扣发一个月工资,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市中区支公司经理张开伟被约谈。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以律己,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正风肃纪,防止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出台之后的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枣庄市纪委)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