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徐田 转自博讯网
——秦*永*敏致武汉青山公安分局的公开信
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
在2010.11.29——2013.11.29的三年里,你们对我进行了二十余次抓捕,长期对我进行驻点监控和贴身跟踪,抢走我大量财物,拦截甚至抓捕殴打我大量来客,所有这一切,理由都是我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但是,在我剥夺政治权利期满以后,你们不仅不停止以上做法,而且变本加厉,甚至在我前往北京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的途中把我从外地强行绑架回来,这又如何说起?
我早已对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声明,绝对不能容忍青山公安分局的这些非法行径,因为在20世纪和我打交道的也只是武汉市公安局,依照法律,政治案件也只能由市公安局管,他们的做法,从来都还能拿出法律依据,而你们的很多做法叫流氓黑社会也不齿,虽然你们负责监控我的王某就多次声称“我们就是黑社会的”。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本来也证明,只是因为剥权期要交给派出所执行,剥权期一过,青山分局就无权再管。
可是,在我剥权期满之后,你们不仅没有收敛,而且越做越过分,先是在去年12月31日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我从河南暴力绑架回来,并且入室抢走我的电脑几台,继而,在大年初五派出以瞿佑平为首的几十人堵在我家附近毫无理由的抓走我的十几名拜年客人。
就在今天,我惊讶的发现,由你局所委派长期跟踪我的的社会闲杂人员黄小高居然头一次穿上保安服,就在我家楼下的老式单人岗亭两米的对过,指挥几个工人搭建铁架泡沫墙壁的活动板房作为新建的对我监控的岗亭,而且,监控的人员也再次增加。
如果仅仅是因为两会的需要增哨加岗,从目前的“中国特色”来说也还能理解,但是,你们搭建这种带有长远性的岗亭,其意义不言而喻,就是要把我和社会彻底隔绝起来。其实,你们本来就在我家附近几处租房派人对我驻守监控,例如我家在30门7号,你们就把后楼35门2号包租后设置大量仪器并且派十余人长期轮流日夜值守并对我跟踪监控,还在我家周围安置了大量摄像头和红外夜视仪。
难怪我走在街上就听市民议论,每年对我的监控费拨款是陈光诚的五分之一,一千万元人民币!不知你们是否为了增加拨款,才再次对我的监控进行升级?
必须指出,本人从来是模范公民,严格遵守一切善法,毕生致力以行使公民权利言论、出版、结社的方式争取公平正义,目前所做的无非是要求兑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依法注册人权组织中国人权观察,从而为中国社会和平转型提供全面的人权保障,如果这是违法,可以依法将我判处徒刑,这也轮不到青山公安分局来做。
何况,你们对我的非法打压,只是非法打压全体民众尤其是被你们抢劫了房屋的冤民的集中表现,你们在强拆大片民房中纵容黑社会几次放火烧朱光英家、打伤打残朱光英一家人、并以此为例威胁全区强拆居民的种种行径,和保境安民的责任完全背道而驰,如果中国继续像这样往有法不依、执法日益比黑社会还不如的路数走下去,其结果并非仅仅是受你们打压的公民的不幸,一旦公民的愤怒火山般的爆发,你们归根结底也必然和全中国普通民众一样要面临严峻的人权灾难!
你们应该清楚,十余年来把你们引向非法执法的黑恶化道路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湖北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都已经恶贯满盈锒铛入狱,此外还有大批司法系统高官同样下场。
因此,本人要再次向你们晓以大义,本人是在为保护包括你们在内的全中国人的基本人权而工作,你们却如此非法作恶,最终必定是把广大民众彻底逼反,其结果只能是以害人而始,以自戕而终。
综上所述,本人作为享有全部合法权利的中国公民,特向您们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立即停建并且拆除针对我建在我家楼门口的非法岗亭。
第二,立即拆除在我家周围大量专设的监控器、红外监控器。
第三,立即撤出对我进行非法监控的全部人员。
第四,立即停止对我的非法跟踪。
第五,立即归还此前非法抢走的我的全部财物(八台电脑、一部手机、一部录像机)。
第六,立即停止对我的网络的非法监控,立即撤除搭在我的互联网线上的监控器材。
第七,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请你们说明,你们已经因为我使用了多少维稳经费?你们这些经费是怎么使用的?尤其在我剥权期满之后,你们有什么理由继续大量要求为监控我拨款?
应该说明,从文革时期开始饱受迫害的本人是有极强的忍耐力的,为了集中精力在中国确立全面的人权保障体系,一般情况下都不对你们的迫害做什么反应,但是,我的忍耐没有换来你们的节制,而你们在我家楼门口设半永久性大岗亭也超出了任何法律底线,因此,我强烈敦促你们立刻改正错误,,不要在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针对以上情况,我保留上访的权利,保留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保留追究你们一切责任的权利!
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17街坊30门7号居民:秦 永 敏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