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鹏转自参与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具厂两百名下岗职工要求补交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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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佳木斯市原工具厂职工,1996年职代会”砸烂三铁”使我们不幸下岗,2004年1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同时至今没有给我们发放补偿金)。
而1998年我们厂长徐方柏在我们下岗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属于我们所有工人的工厂卖掉,我们原有的厂地、设备、库存、成品、半成品,两个商店、电镀厂,总计卖出金额1500多万元,然而我们下岗职工以及退休工人的工资却没有得到厂里一分钱的补偿。
我们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从1996年——2003年应该厂方给我们交的部分金额断档,致使我们个人交的部分保险金额接续不上。
我们现在已经都是四十多岁的年龄,而且上有老人赡养不起,下有孩子上不起学,我们的生活举步为艰。我们多次找局等领导反映情况,然而领导和我们厂长口径相当一致,还合伙欺骗我们说厂子没钱,那么请问我们卖厂的钱呢???
我们多次状告无门,使我们广大百姓对社会制度产生极度不满,使百姓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从而导致我们广大群众其中包括一部分下岗职工对我们国家的前途失去信心。
我们党的十七大召开过后,故锦涛总书记提出深切关心下岗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生活疾苦,安置好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创建和谐社会,使我们在苦难的深渊中看到了光明。(我们的一线希望又破灭了)
我们强烈呼吁省市政府领导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极时改正历史遗留的错误、问题,为我们下岗职工伸张正义。
下面我们代表工具厂两百名下岗职工提出两点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96—2003年养老保险金及时给我们补交。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过去四年到现在已五年的今天,返还应给予我们的经济补偿。
以上是我们提出的两点要求,希望政府领导能够真正体恤我们百姓疾苦,在百忙之中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使我们的社会走向真正的和谐!
感谢各位领导关注我们的生存问题,解决为盼!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具厂下岗职工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