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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烟台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4年02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27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烟台市纪委

去年9月29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措施,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但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增强警示教育意义,现将各级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招远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台长滕佳良长期借用企业超标车辆问题。2013年4月至10月,招远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台长滕佳良长期借用企业超标车辆,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招远市纪委给予滕佳良党内警告处分。 

  2.福山区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免疫科工作人员王大朋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3年9月29日,福山区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免疫科工作人员王大朋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福山区卫生局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3.莱州市神堂卫生院院长王伟和副院长杨磊公款购买猪肉券送礼问题。2013年9月,莱州市神堂卫生院院长王伟和副院长杨磊安排人员用公款购买价值5000元的猪肉券,并先后4次将价值4600元的猪肉券送给为医院联系病源的保险业务员。莱州市纪委分别给予王伟、杨磊党内警告处分。  

  4.栖霞市大柳家广播站站长宋吉合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2月2日、3日,栖霞市大柳家广播站站长宋吉合两次使用单位公车运送自家樱桃树苗。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责成宋吉合作出书面检查,缴纳用车费用,取消其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上述问题的查处,体现了全市各级在抓作风、反“四风”问题上力求长效、确保长远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加强教育,提升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落实八项规定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央实施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党员干部要摒弃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进一步端正思想、约束言行,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要健全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中央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条规,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配套制度,明确具体要求,细化执行标准;建立健全“三公”消费公开、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抓好源头管控,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发生。 

  三要深入督查,严格正风肃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执纪监督,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巩固和深化取得的有效成果。要抓住春节这个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狠刹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以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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