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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年度报告(2013年):中共监狱酷刑

2013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61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共暴行观察年度报告(2013年):中共监狱酷刑

report 20131231

为了逼迫公民承认罪行和惩罚敢于反抗的公民,中国警方在抓捕犯人后,常常使用酷刑。根据法轮功学员的揭露,下述十种酷刑经常使用:

1)扎竹签
长长的竹签被从指甲下钉入指尖,使受刑者痛彻心肺。

2)电棍电击
警察最常用的酷刑是用高达30万伏的电棍电击公民的敏感部位:口、耳根、脚心、手心、小便处、阴部、乳头等。他们常用几个电棍同时施刑。

3)火烫烧烙
此类酷刑包括:用烧着的打火机烧公民的身体各部位甚至是阴处;还有用私制的烙铁或铁棍在炉火中烧红后烙烫公民的前胸、大腿。

 4)摧残性灌食

灌食中用的是加一点点水的粗盐、玉米糊、刺激性药物、辣椒水,高度白酒、洗涤剂和粪便屎尿等。公民在被灌食的过程中,以捆绑、背铐、重脚镣、坦克帽(限制头部活动的)等限制行动。

5)“死人床”
“死人床”,也称“大字板”。绝食的公民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

6)性虐待
警察用电棍电击妇女器官,强奸妇女,将妇女扒光衣服丢进男牢。

7)毒打
警察用各种刑具戒具毒打被拘押的公民

8)水牢
把人剥光衣服泡在脏水里,水深到胸以上,终年不见阳光。受刑时间长短随警察心意,重者死亡,轻者身体浸泡腐烂。

9)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非常坚定、坚强不屈的公民常常被强制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

10)强制堕胎
为了达到摧毁女性公民的意志的目地,警察不管她们已经怀孕多长时间,对她们采取强制性堕胎。

中国民主党中共暴行观察员 乔海明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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