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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香港《中国观察》主编王寒非遭毒打 监狱方一再撒谎

2013年12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201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一、王寒非简历情况及被判刑简要
王寒非,自由媒体记者,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人;长期在各自由媒体做新闻报道和时政评论。2007年在香港注册《中国观察》杂志,系香港独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懂事及《中国观察》杂志总编。在主编《中国观察》杂志期间,因大量揭发、报道郴州新的腐败丑闻,开罪了以市委书记向力力为主的新权贵们。2012年王寒非被郴州司法机关罗织“非法经营”和“诈骗”两罪名而判刑4年。该案被列为2012年中国大陆“文化和新闻出版10大打非案件之一”。
二、王寒非在监狱被毒打
2013年5月19日,王寒非妻子李雪红(电话:15018962061)前往郴州监狱探视。在探视中,王寒非通过接见电话向妻子苦诉了自己在监狱遭毒打的情况,并透过玻璃让妻子看了自己的伤势。王寒非左耳靠脸部处被缝三针,伤口约2cm,听力明显严重受损。
三、监狱干警邓旭就王寒非遭毒打一案公然明显撒谎
5月20日,李雪红约上朋友彭新忠(电话:18373515290)前往监狱交涉并询问案情真相。李雪红找到了收押中心负责改造的邓旭(电话:13975712298)副主任。李雪红向邓旭反映了王遭毒打一事。邓也承认有这么一会事。邓旭说:“5月7日,王寒非被送到我收押中心后,可能是不适应监狱新环境,不愿理光头发,不配合监狱管理,还大声说自己是政治犯,是《中国观察》杂志主编。下午在楼梯口与管事的事务犯许峰发生冲突,许峰用巴掌打了王寒非一巴掌。基本情况就是这样。”随同的彭新忠当场指正邓旭的谎言:“从你刚才陈诉的情况看,你有两点在撒谎:1、你们看不贯有点傲气的王寒非,显然有干警指使事务犯故意教训王;2、一巴掌能打的王寒非耳朵附近缝三针?这巴掌太神奇了吧?我们怀疑这个事务犯使用了器械殴打王寒非。”临走时,彭新忠向邓旭提出了两点要求:一务必查清案情真相;二监狱不能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从收押中心出来后,李雪红和彭新忠又去找了监狱纪检和市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反映情况。
四、干警邓旭的第二次更加不负责任的撒谎
5月27日傍晚约6点,彭新忠再次电话询问邓旭调查的真实情况。邓旭在电话上说:“王寒非和许峰发生冲突后,被许峰推到墙边,被墙角划伤耳处面部的。”这次的谎言,干警几乎把责任完全归咎于王寒非,是极不负责任的。
五、家属要求:1、要求再次探视王寒非,亲自听说王被毒打的真实情况;2、强烈要求监狱严肃查处该案;3、监狱务必保证不能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2013年5月28日

彭新忠

附件:“组稿不违法,采访不犯罪”——我的总结性辩护

香港《中国观察》总编辑:王寒非

一、我们是合法的媒体,诈骗指控毫无依据

1、我们从来没有出具过任何文件称“联络处(站)”经过了中国相关部门的批准,也从来没有说过“联络处(站)”即将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对方之所以跟我们合作,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是合法的香港媒体,而香港媒体在中国内地组稿是合法的。

2、我们聘任“联络处(站)”主任是授权他们在特定区域为我们组稿,向我们缴纳管理费是为了确保他们执行这一组稿约定,他们组稿,我们发稿,不存在诈骗之说。

二、“联络处(站)”没有中国法律法规

1、我们是合法的香港媒体,而香港媒体在国内组稿是合法的,所以,我们在中国内地设置的用于组稿和联系采访的“联络处(站)”本质上并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

2、如果组稿机构的名称叫“组稿处(站)”就不违法,而叫“联络处(站)”就违法的话,我们随时可以把“联络处(站)”更名为“组稿处(站)”,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从未以“联络处(站)”的名义开展过任何工作,相关人员组稿都是直接以中国观察杂志社记者的名义,不存在事实上的“违法”。

三、我对“相关规定”的理解

我知道中共对香港媒体在内地组稿和采访有相关规定,尽管我不知道具体内容,并且也从来没有任何部门正式向我出具过与该规定相关的任何文件,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条法规会把正常的组稿和采访行为视为犯罪。任何人都有知情权和发言权,都有采访和被采访的权利,如果相关规定不是以服务该基本人权为目的,而是变相的限制言论自由和扼杀政治异见那么该规定就是阻碍人类进步和妨碍社会发展的人类文明所不能容忍的罪恶条款,应该加以取缔和废止。

四、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如果没有欧洲19世纪言论自由和民主政治的社会环境,就不会诞生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绝对不是闭门造车的封建专制主义和独裁主义,如果一定要说马克思主义是封建专制主义或独裁主义,那一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伪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

2、没有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就不会有伟大的思想产生,没有伟大的思想,就没有正确的方向,也就谈不上深化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3、我在香港创办《中国观察》杂志,是因为我们崇拜言论自由,我在国内推广《中国观察》,是因为我希望推动中国的言论自由,因为:言论自由,是一切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前提。

2013.3.23于郴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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