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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 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借助双规掠夺矿产利益

2013年12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184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黑矿利益链隐于郴州官场,纪委书记“庇护”,原市委书记“不为”,宣传部长充当“矿难灭火队长”

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借助双规掠夺矿产利益

一名举报人手持四名落马贪官画像。在郴州,矿业已成为官员腐败高发区。李根摄

曾矿长,这是郴州坊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他同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他说开就开,他说关就关”。多名举报曾锦春的当地人说,曾锦春多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

郴州是享誉世界的“有色金属之乡”,储量颇丰。

正是这些丰富的矿产资源支撑了郴州官场利益黑链条。除曾外,上月落马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则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服务于矿老板牟利。

对此,作为原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可治而不为”,自己专注于城建项目,以此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鼎立之势。

曾书记插手煤矿

“他是恶矿的保护伞。”

黄元勋,郴州市宜章县一农民,一直举报曾锦春,他在受访时说,要想无证开采,必须取得曾书记的帮助。

恶矿,有别于黑矿,指那些有权力背景的矿。

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曾锦春一直以不同方式参与当地“恶矿”的掠夺。一些煤老板表示,若能和曾锦春搭上关系,采矿就方便得多,甚至还有一些自称是曾锦春亲戚的人叫卖煤矿开采证。

去年,曾锦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多有民间举报材料送交到湖南省委等部门,举报他的亲戚在多个煤矿参股,为此,湖南省纪委三次到郴州调查曾锦春及其亲属的问题。

“身正不怕影子歪。”曾锦春当时说,调查结果都证明他没有原则性问题,遇到行贿他都推掉了。

曾锦春说,个别退不掉的钱买被子送给农民,或者买水果送到福利院,除此之外,他还上交了十来万。

“彻底的谎言。”临武县地矿局副局长蒋贤儒说,曾先后5次炸掉了曾锦春妻兄唐荣的非法矿。

“曾作为后台,唐荣成为整顿非法盗采的难点。”熟知内情的原临武县领导回忆说,曾夫妻两人多次打招呼,使唐荣盗采点无法禁绝。

该县水东乡一煤矿股东介绍,三次矿难造成至少死亡10人,但依旧出煤,“就是曾的照顾,他至少受贿12万元。”

知情人士说,曾锦春多名亲戚非法参与煤矿经营。

本报记者从接近湖南省检察院曾锦春案调查组的人士处获悉,多有材料举报曾充当“恶矿保护伞”,收受贿赂和占干股。

爱批“矿条子”

曾锦春爱批条子,尤其爱批和开矿相关的条子。

桂阳县一位官员至今保留一张纸条,是一位农民拿给他的,上有“曾锦春”的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给他挖煤。

宜章县浆水乡新华煤矿和义强煤矿因为争夺资源,重叠开采,分别上书给曾锦春,曾锦春先后作出相关批示。

而后,这位纪委书记做出让两边都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对于贿赂通吃。

除此之外,曾锦春习惯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

1999年,李大伦刚来郴州,煤矿利润微薄,郴州市政府便动员别人开矿。2002年3月开始,煤价上涨,郴州小煤矿已经遍地开花,呈失控之势。

这种情况下,多有干部参股煤矿。去年上半年,郴州市纪委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出38名红顶煤老板,处级3人,当时曾锦春对本报记者说,“旨在警示某些干部,并规范郴州煤矿经营秩序。”

而在当地部分官员看来,曾锦春在打击其他干部参股煤矿的同时,却保护和做大与自己相关的煤矿。

多名受访官员表示,很多官员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曾或者不认曾的条子而被“双规”调查。

两书记“分食”城建矿业

在郴州,樊甲生是在煤矿中牟利的另一名落马官员。

据介绍,樊从去年5月任市委宣传部长开始,便大开发财门路,用舆论生杀大权,在矿难发生时灭火,以此服务于矿老板获得干股或现金回报。

和樊甲生相勾结的是周湘安,樊的老乡,原任安仁县电业局局长、副县长。据《财经》报道,2003年樊甲生进入郴州市委常委,周湘安弃官经营矿山,通过樊批到开矿指标,然后转手套现。同时周湘安在永兴县塘门口镇开办了4个矿,两人共同牟利,目前周也已被抓。

实际上,在当地,已形成由多名官员组成的官煤网络图,在李大伦之后落马的郴州市国土局党组书记杨秀善,也被指插手非法煤矿经济。

据湖南省调查组查实,在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的受贿款中,也有一笔和矿山有关。永兴县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彦富,这位省人大代表曾向李行贿800余万元。

之外,李大伦主要精力集中于从城建项目谋利。李大伦力主推进“兴隆步行街项目”、“市政府移建工程”等,这些项目,多由其常德同乡承包。

来自省纪委有关方面的消息,目前已核实李大伦夫妇收受贿赂1325万元,被牵连的官员、商人达158名。

当地人对李大伦和曾锦春关系的说法是,两人互相卖面子,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城建与矿山“分而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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