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峰转自新浪博客
申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事由
2009年6月份,在网络上看到范燕琼发表一篇关于闽清严晓玲死亡文章后,我们二人联系到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为她拍摄并上网发布了约24分钟口述视频。视频中林秀英女士讲述了她女儿蹊跷死亡后,她的经历和所见所闻,以及她对当地公安机关对她女儿的死因、鉴定经过提出了质疑和看法。福州公安为此成立了“严晓玲案专案组”,前后抓捕了7人,引起广泛关注。最终还是悍然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宣判诽谤罪。
现林秀英(案发前我们跟她素不相识,前不久她曾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试图自焚以引起关注,被及时发现制止)还在为其女儿的死亡真相和我们的公正持续上访。
本案,网络民间冠之为“福建三网民”案。
此案,即便按一、二审的判决书所列事实(其中多有法院的诛心之论),其法理依据和司法逻辑,也是荒谬可笑的。因此,有网友调侃:“主犯上门要求上庭质证不准,从犯却在庭内审理的热火朝天”。
最高检曾因此在案后专门发文提高诽谤案经办门槛,以避免类似司法丑剧再次发生。
我们在2010年之后,每年的10月8日均向贵院提出申诉,但材料寄出后,杳无音讯。
因此案,我们亲身体验到了福州司法乱象。
二、要求:
现将我们的申诉材料附上,希望贵院介入,重新审理此案,以修复司法损伤,挽回社会信心。
附件二:福建三网民案判决书一份
附件三:申诉材料寄发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