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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观察:3000万遗产缴1034万 企业家:能不死吗

2013年09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49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锋转自凤凰网

几天前,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昨日有媒体报道,如果开征遗产税,500万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

此文一出,在微博上引发热议,其中不乏很多“大V”加入了讨论。

知名“大V”任志强连发两微博对此表示质疑,第一个微博直接批评这是在“抢钱?”,第二个微博则理性地进行讨论:“也许死的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

成都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米瑞荣则直接发出天问:“可不可以不死呢?”

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从征收遗产税正当性角度对此提出质疑:“如果你继承你爸爸的遗产叫不劳而获,那么,那些从没叫过你爸爸一声爸爸的人也来瓜分他的遗产叫什么?”

早在2012年底深圳两会期间,就曾有“深圳试点征收遗产税”建言,经社会发酵一度“成真”。此后,深圳地税局、深圳市市长许勤相继辟谣。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报告》进行了188个国家的信息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它税收,占比61%。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对遗产征税的占比91%,美国、日本最近都加大了对遗产继承的税收调节力度。

据媒体报道,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认为,征收遗产税要求国家对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房产,金融资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人寿保险,家庭信托,境外财产情况、个人移民情况等等都要全国联网,2012年下半年以来,相关部委已开始推动财产公示及相关信息平台建设。

2011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2013年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核实工作,实现行内业务系统中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依法中止为不明身份的存款人提供服务。包括中行、农行等国有大行,民生、招行、光大等股份行及大部分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均已开始个人存款账户信息核实。

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的刘桓认为,中国房产只有70年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传代困难造成了征收遗产税难。此外,征收遗产税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养老模式。在中国,赡养父母的责任是子女的,如果推出遗产税,必然会遭受很多反对。

争论从未休止。如果真的开征遗产税,那到底怎么征?

据《新版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

而对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

以3000万元净遗产额为例,1034万的遗产税为120×20%-5=19万,300×30%-25=65万,500×40%-75=125万,2000×50%-175=825万,四项的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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