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 玉成 转自 开心网
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现象。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富有特色,也处境艰难,相对于2008年“512”地震发生时人们的期待,相对于长远的发展,中国的NGO发展也许存在着“五个悖论”。这是我昨天在一个关于NGO发展的论坛上形成的分析。
悖论1:社会发展需要大量NGO,但实际上NGO作用仍然严重不足
一方面,2008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已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万8000个,基金会1390个(未包括大量未登 记的草根组织);另一方面,中国每万人拥有的民间组织数2.2个,远低于法国(110个)、日本(97个)、美国(51个),也低于印度(10个)和埃及 (2.44个);NGO创造的经济价值占GDP比例国际上平均为4.6%,美国高达10%,而中国只有0.01%。NGO在国际上的作用领域已经拓展到人的发展领域,NGO在中国的作用还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人的生存领域。
悖论2:政府应该购买NGO的服务,但事实上是NGO在“购买”政府的服务
以汶川地震的救灾捐款的资金流动为例,截至2009年4月30日,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资金为652.5亿元 )的赈灾资金,其中有80%纳入财政,由政府统筹。中国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后,也都是和政府合作做项目,在项目落实时,一般也由政府统筹。国际上通行的 是政府购买NGO(非政府组织)的服务,比如美国政府购买NGO服务的款额是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但在中国却正好相反,变成了NGO“购买”政府的服 务,出现“资金逆向流动”的现象。
悖论3: NGO应该是政府职能的差异性补充,但实际上中国的NGO是政府职能的延伸
一方面,草根性、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兴起,自 下而上的民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兴起,第一代、第二代与第三代NGO并存,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成为新的热点;另一方面,官办的、自上而下的民间组织也开 始出现变革的呼声,在中国有居于垄断地位的“官办民间组织”,也有协会、学会行政化的明显趋势。我在一篇博客里专门说过政府背景的非政府组织 (GONGO)的问题(附链接)。
悖论4: NGO应该是公信度最高的社会组织之一,但实际上NGO的内部治理仍有很大空间
据有关调查,有大约84.56%的公民对公益组织比较信赖,但是对于中国NGO公信度也存在理念和现实中的反差。就NGO的内部治理来说,目前仍然存在缺 乏持久的使命感、)缺乏持续的资金支持、自主性弱、专业性不突出、动员能力不够、财务信息不透明、公信力不足、组织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悖论5: NGO应该是公民社会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是合法登记的NGO都有业务“主管单位 ”
目前中国民间组织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但是,我国的社团管理依然是双重管理模式,政府对民间组织和活动依然存有疑虑。这属于NGO发展的外部治理 问题。在现实国情条件下,大概只能走逐步“改革”的路子。第一,按照“完善社会管理”的精神,修订涉及社团管理的相关条例和办法;第二,研究制定专门的 《非政府组织法》和《社团活动法》,使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走向法治、健康、有序、光明的发展道路;第三,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社会团体的“双 重主管批准制度”。明确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单一管理机关”,分类管理不同性质的NGO;第四,将政府管理机关改为根据不同类型的NGO分别采取“批 准”、“许可”、“备案”等不同管理模式;如果社会团体有违法行为,必须由法院而不是行政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