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梅转自华龄出版
农民工的经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原有的经济状况。从大 的方面来说, 凡是外出务工人口比较多的地方, 往往是比较贫困落后的 地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这里的农民收入较低, 生活水 平较差, 而这正是外出打工的直接动因。对其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当他 们来到打工目的地之后, 身上所剩无几, 甚至身无分文。这就决定了他 们不可能走自主创业的路子, 只能出卖劳动力为生, 因为他们除此以外 别无所有。在这一点上, 他们相对于劳动力市场上的购买方来讲具有 天然的弱势。具体表现为: 报酬偏低。与城市工人相比, 农民工即使付出同样的劳动, 甚至更 多更重的劳动, 也不能得到相同的报酬, 在有些地方和企业, 甚至相差 数倍。据深圳市劳动局企业员工收入分配课题组 1995 年对 114 家国 有企业调查, 在相同的岗位上, 外来工的月工资是 800 元左右, 而当地 户籍的员工工资是 2500 元左右。在非国有企业里, 两者的每月工资差 额在 600 元以上。 工资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一般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劳动 者的工资水平会随之增长。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 城镇职 工的工资也水涨船高。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调整了多 次。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总体来讲几乎没有增长, 农民工不能分享社 会经济增长的成果。即使从企业层面来讲, 农民工的工资也很少有随 着企业的发展和效益提高而相应增加的, 如果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 农 民工的实际工资甚至是下降了。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原因是进成农民 工的数量近年来不断增加, 导致劳动力供求关系不平衡, 企业主便趁机 压低工资, 以减少企业经营的人力成本。 工资被克扣和拖欠严重。由于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不利地 76 中国农民工———历史与现实的思考 位, 许多企业主缺乏诚信, 再加上农民工的非组织化状态, 使得农民工 工资被以各种名目加以克扣, 以各种借口被长期拖欠。这种现象如此 普遍, 以至于近年来成为社会舆论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每年都有 一些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有的农民来到城市辛辛苦苦干了 一年, 到年底包工头不知去向, 让农民工讨债无门。近年媒体多次报道 有的农民工为讨债而走上极端道路的事例, 如自杀和杀人等现象, 引起 社会的极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