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纪斯尊坦然自若,在被软禁在宾馆期间,将自己代理的正待解决的泉州辛玉珍案、福清魏香平案、吴华英案、福州林兰英案、林祥官案、连江黄财漂案、福安南郊村征地案等十几个案件各写一份专门材料,提出简洁明确处理方案,交给省信访局副局长,请求尽快解决。连彪形大汉24小时轮流看押纪斯尊的截访干部都不得不佩服:“社会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对纪斯尊深表同情。
随后又违法押解纪斯尊回福州,当即移交押送到漳州市农业局招待所继续软禁。纪斯尊深知真正的麻烦降临,担心无法尽快释放,不能在20日出庭代理案件,就对漳州市公安局警官表示:“我的三个委托人不能无辜受连累。如果你们不能在20日前释放我,就必须马上让台江区法院通知三个原告另请代理人”。
公安人员完全赞赏纪斯尊的负责精神,当即转告台江区法院。
纪斯尊感到对不起三位委托人,又无可奈何,为力争尽快获释,不惜绝食抗议,一连三天滴水粒米不进。整天就是写材料,笔耕不辍。负责看押的干部和送饭人员一再苦劝纪斯尊进食。
第四天是星期六,第五天是星期天,政府机关官员都休息,谁来管。负责看押的干部和食堂人员力劝纪斯尊保护自己生命要紧。纪斯尊才恢复进食。
纪斯尊离开漳州已经长达20年时间,漳州警方没有掌握纪斯尊任何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无法对纪斯尊进行立案查处。
福建省官方对纪斯尊每年都多次赴京代理众多信访案件大为恼火,岂能放过报复打击机会。因为,一个省信访案件越多,证明该省问题越多。这种不合理评价标准,导致各地政府视访民为刁民,给自己脸上抹黑,必欲置之于死地不可,不惜代价组织强大截访干部大量长期派驻北京,严重违法截访,将上访人员关押、软禁在家里、在宾馆、在军营、在精神病院、在看守所、在监狱。以此高压镇压手段来减少信访量,提高政绩。荒谬透顶!后果适得其反,更增加信访件。
镇压愈重,反抗愈烈!
鸡蛋里面挑骨头的重任就转移到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头上。王鑫指定由刑侦7大队负责全面清查纪斯尊经办代理的案件,翻箱倒柜查档案,一件不漏。即使是纪斯尊已经成功代理、胜诉、结案多年的案件也要件件过滤!挑毛病、找碴子,为强加莫须有的罪名创造“证据”以达到判重刑的罪恶目的。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7大队丁林锋等经办警察都对纪斯尊明确说明:“对不起,不是我们要办你,是领导一定要办你。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吃这碗饭。”9月18日,将纪斯尊从漳州押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他们从仓山区法院找到纪斯尊代理陈光华债权案,从台江区法院找到纪斯尊代理林秀英老人继承案,从闽侯县法院找到纪斯尊代理叶明珠索赔案,找到三张《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让芗城司法局出具伪证:我局自2002年1月以后,从未为纪斯尊出具过《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以此主观武断认定纪斯尊伪造这三张《公民登记证明》,就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可是公安人员知道证据不足。就不惜采用福州市公安局一而再,再而三警匪勾结老一套刑讯逼供残暴手段疲劳战术车轮大战。公然威胁:“你要按我们意思做口供笔录!你不按我的意思做口供做笔录,我们就把你和黑社会罪犯关押一起。他们一个个心狠手毒!会硬塞大便逼你吞下去!把你活活整死!”
纪斯尊怒火冲天大声咆哮:“不用你们动手,我自杀!以死抗议!”
怒吼声惊醒半夜沉睡中的7大队丁林锋,他从隔壁审讯室跑过来责问道:“你乱叫什么?”
纪斯尊怒气冲冲指着对面警官败类:“他威胁让黑社会罪犯心狠手毒硬塞大便逼我吞下去,活活整死!我要自杀,以死抗议对我刑讯逼供!”
丁林锋瞪了他一眼,又对纪斯尊斥责:“你自杀100次也没有!”何其残忍!令人难于置信!
纪斯尊对押解他回看守所号房的警官投诉:“他们从昨天早上8点多钟一直审讯到今天中午12点多钟,时间长达27个小时!看守所应该制止。”
看守所警官睁大眼睛,不知道福州市公安刑侦7队违反看守所规定彻夜审讯。
纪斯尊又对负责121号房的黄警官投诉:“福州市公安局刑侦7队昨天威胁我,要我按他们意思做口供笔录。不然就利用心狠手毒的黑社会罪犯硬塞大便逼我吞下,活活整死!我严厉抗议,你们看守所要保护我的生命安全。”黄警官表示会向领导反映。
第三次审讯从早上8点多钟一直到晚上10点半才交还看守所。
看守所值班领导大为不满,当场斥责:“你们知道我们规定下午5点钟就要收监。你看现在已经10点半了!不象话!我不知道你们把人带出去审,要知道,我绝不允许你们这样乱来!”
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是轻罪小案,就移交给台江区检察院办理。
台江区检察院林永烨将早就打印好的《询问笔录》让纪斯尊签名说:“你年纪这么大了,不要在里面受罪,认罪算了,早点出来 。我可以向法院建议采用简易程序,几天就判下来,顶多判3个月拘役。”
台江区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开审。
纪斯尊要求答辩。
王波法官恼火:“你要答辩就改用普通程序。”
纪期尊:“采用简易程序我也有权答辩。”
王波法官不高兴地说:“我们法院内部规定不行。”
采用普通程序,法庭激战开炮!
尚未开审,纪斯尊首先发难!伸出戴着手铐的双手。
王波问:“你什么意思?”
纪斯尊:“法律规定,应该为我解开手铐。”王波:“我也知道法律规定应该为你解开手铐。可是法警队长不同意呀,我有什么办法。”
法官是代表国家权力,居然拿法警没办法!
纪斯尊又说:“我年纪大了,要求坐下。”向法警要椅子坐。
法警看了王波一眼,只好拿椅子让纪斯尊坐下。
林永烨检察员念《起诉书》。
王波法官问:“被告,你对公诉人的指控有什么意见?”
纪斯尊猛烈还击:“公诉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王波法官:“什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纪斯尊:“公诉人对我的指控可以归纳成一句话。就是指控我为了牟取利益的目的,伪造《一般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及印章,以苍霞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这一句话,前后两个地方严重自相矛盾。指控我牟取利益,根本没有事实。本案中所列我代理陈光华债权案,已经胜诉,已经执行到位,已结案了。我直到现在也没收到他一分钱。我代理林秀英继承案,早已胜诉了。我也没收到一分钱。现在我还帮她办好房产证。我代理叶明珠索赔案也已结案,执行到位,我没收她一分钱。我牟什么利!”
王波法官越俎代庖替公诉人指控:“我们有证据证明你有收费”
纪斯尊怒吼:“请出示证据!”
王波示意林永烨念证据。
林永烨虚张声色:“我们有证据证明你有和陈光华约定收费3000元——”中断不敢再念证据。
纪斯尊追击:“你再念下去!”
这下林永烨不敢念,到处查找。
纪斯尊补充道:“公安人员问,3000元你什么时候付给他?陈光华回答:到现在还没给他。”
林永烨不甘失败又说:“你有收另一当事人500元。虽然没有证据”
纪斯尊怒斥:“那500元是请照相馆师傅到现场拍彩色照片,并制作5套彩色图片作证据的费用,不是我收的,不是我用的。”
王波追问:“你代理案件不为收费为什么?”
纪斯尊一字一顿:“为、民、维、权!”
王波和林永烨哑口无言。
纪斯尊继续开炮:“公诉人指控我为了牟利目的,采用《公民代理登记证明》这本身就严重自相矛盾!因为,众所周知,公民代理没有收费。怎么牟利!违背基本常理!不能成立!还有采用《公民代理登记证明》,以苍霞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案件又严重自相矛盾,又违背基本常识。因为,能用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案件,就根本不需要再出示公民代理证明!所以公诉人对我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王波法官:“现在由公诉人举证。”检察官一一出示证据。
王波法官:“被告质证”
纪斯尊:“第一组证据中的授权委托书,恰好证明三位当事人确实有委托我为代理人。芗城区司法局出具的证明,只有公章,没有法人代表出具证明人本人签名,不符合单位证明规范要求,不具有证据力。”
王波不耐烦:“有公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