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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忠: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惹怒法庭,律师王全章当庭被拘

2013年04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12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永忠转自博讯网

4月5日,博讯台记者就王全章律师被法庭当场拘捕一事进行了采访,访问了山东维权律师刘伟国先生和前纽约时报研究院赵岩先生。4月3日,北京律师王全章在江苏省靖江法院庭审结束后未能走出法庭,事后得知,王全章律师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法院司法拘留十日。王律师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一案进行辩护,当地的司法机构为了将法轮功学员置于死地,要求律师配合法庭讲假话,作伪证,遭到王律师的拒绝,王律师敢于揭露真相,勇敢地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法官恼羞成怒,在法庭审理结束后,将王全章律师拘捕。此事引起了全国律师界的极大的震动和不满,刘伟国等一大批正义的律师匆匆赶到江苏靖江法院,强烈抗议法院的无法无天的野蛮行径。

采访中,刘律师指出:王全章律师被违法拘押一事,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严重破坏,也是对中国律师制度的挑衅。律师当庭辩护具有豁免权,律师有权为当事人做任何方式的辩护,不受法庭和检察官的干扰。法庭对律师不满,可以通过训诫或驱逐的方式进行惩罚,但是无权以拘捕方式来报复律师。
赵岩先生指出:中国法庭当庭抓捕律师,王全章律师一案不是首例,曾经在哈尔滨中院也发生过。中国司法制度存在两个缺陷,第一是制度设计的缺陷,现有的政法委制度,就是给执政党干涉司法留有后门,第二是宪法与法律的矛盾,宪法规定了信仰自由,而人大常委会的司法解释将法轮功定义为邪教,导致基层司法机构对法轮功的非法打压。王全章律师一案再一次提醒习李政权,中国梦不是建立在无法无天的暴政基础上,而是要从宪政着手,从尊重基本人权开始。

听众对两位嘉宾的演讲提出各类提问,重庆红旗飘飘网友提问:法轮功是邪教,为邪教辩护的律师就不是好东西,法院做得对。刘伟国律师回答说,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是没有假设前提,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赵岩回答说,法轮功是信仰团体,是不是邪教不能由执政党来确定,律师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无可厚非。

海口冬子网友提问:王全章律师在法庭录音,违法法庭的规定,被法庭惩罚是合理的,在美国也一样的,譬如法庭不准照相等。赵岩回答说,中国很多司法机构的录音与录像设备,都会受到司法部门的控制,该录的不录,不该录的全录了。前年的钱云会一案,马路上的摄像设备,在钱云会出事现场前10公里有录像,后10公里有录像,恰恰是钱云会出事地段说有故障没有录像,这是明显的撒谎来掩盖真相。因此律师当庭录音师为了对付司法不公的正常行为,在美国律师是有权利在法庭录像和录音,对第三方是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以律师录音为由抓捕律师完全站不住脚。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惹怒法庭,律师当庭被拘捕

本台将继续跟踪王全章律师被拘捕一案,请听众继续关注博讯台的报道。
博讯台的采访录音已经陆续整理上传到了
https://www.boxunrad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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