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转自新浪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留守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孩子,也包括部分城市中夫妻在异地工作甚至出国学习工作,而将子女托付给父母或亲友照料的孩子,这种不可遏止的外出务工潮造成许多孩子特别是在农村短期或长期失去了直接监护人,形成诸多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隔代教育”现象,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都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据全国妇联调查数据,我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5800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28.29%。其中,有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为什么会产生留守儿童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造成我国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属产物——“制度性孤儿”,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原因很简单,三座新的大山正压在当下农村父母身上:1、改善住房条件;2、支付过高的生活成本;3、孩子的教育开支。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孩子们时刻处在强烈的思念与精神饥渴中。他们缺乏自信、快乐和幸福感,总有被遗弃、孤独、紧张、缺少阳光的感觉,心里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具体的表现
留守儿童问题也就成了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却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留守儿童成长中“五缺”现象突出,1、亲情缺“慰”;2、生活缺“助”;3、心理缺“疏”;4、学习缺“导”;5、安全缺“护”。从而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因而走上犯罪道路。
一是性格柔弱内向。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父母关爱严重缺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分离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二是自卑心理障碍。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具有强烈的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还有不少孩子上网成瘾,荒废学业,义务教育没有完成就流落社会。
三是寂寞无聊心理。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空落,感到寂寞,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这种寂寞的心理必然导致精神上的空虚,进而导致行为上的出格。
四是盲目反抗和逆反心理。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
五是产生怨恨父母的心理。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由此产生怨恨情绪,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和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怨恨父母无情。
留守儿童心里问题产生的原因
对于孩子们所产生的心理问题,年龄越小,问题越突出,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呢?
首先,监护的“盲区”。一方面,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43.5%,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照顾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隔代教育显然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父母长期在外觉得欠孩子太多,因而在财、物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而对孩子其他方面的需要关注较少。还有一部分是由父亲或母亲一人在家抚养的类型,导致关爱不健全,缺乏父爱或母爱,造成父爱或母爱教育缺失。比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缺乏自信;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缺乏友爱等。留守儿童处在一个需要关爱和监护的年龄,监护的缺失必然导致问题的出现。
其次,家庭和学校教育存在“误区”。父母由于长期在外,无法照顾孩子而产生负疚感,大多采取“物质(金钱)+放任”的方式来补偿,偶尔打电话联系大多只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而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法制教育关注较少,致使子女好逸恶劳、奢侈浪费、摆阔气,产生“拜金主义”等思想。又由于监护人的特殊性,只要孩子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其行为一般不过问,因而缺失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迟到、旷课、逃学、迷恋“网吧”等,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人混在一起,而学校在监管上却无能为力。
再次,社会环境存在“雷区”。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教育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事无巨细,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能力,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以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常常见诸报端。
留守儿童问题凸显
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极容易导致他们行为的失范,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来自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
一是留守儿童很少有全面发展的。他们的学习成绩、品德发展不尽人意。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总体差于非留守儿童。“双差生”绝大部分产生在留守儿童中,他们在学习缺乏自觉性,交友没有选择,喜欢成群结伙,打架斗殴;花钱大手大脚、不懂勤俭节约;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参与偷盗,迷恋上网,有的甚至早恋。
二是安全隐患突出。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监护,面临更多的安全隐患和外界滋扰。留守儿童大多胆小孤僻,社会上的“混混”常把他们作为猎物,有的伺机敲诈钱物(大多为吸毒者所为),有的教唆甚至逼迫他们寻衅滋事,还有的社会青年对留守女童实施性骚扰,性侵犯的事件发生在留守女童身上的并不是少数。
三是留守儿童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令人担忧。由于父母法定监护职责的缺失,临时监护人监督不严,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留守儿童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部分留守儿童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方向,不少留守儿童欺骗说谎、拉帮结派、欺负同学,更有的留守儿童有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纪行为。有调查资料显示,义务教育阶段中的留守儿童学生14.95%存在违纪行为,0.15%存在违法行为,这些留守儿童长大后对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探索与思考
党中央正在大力号召新农村建设,提出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么多的留守儿童对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是极为不利的。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与帮助。令我们欣慰的,全国妇联,联合中央14各部门,成立了一个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门工作小组,专门来抓农村的留守儿童的情况。任何困难只要有人抓,有人管,就能把工作做好,确保落到实处。
(一) 制度层面
一是国家及地方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农村留守儿童因为随着我们工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一些流动人口很多是城市的问题,所以出现了留守儿童。我认为它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我们要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从机制、体制的层面来给它解决。
二是扩大社会的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另外,也要宣传各地在解决留守儿童好的经验和好的办法。
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就要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明确主管或牵头部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留守儿童的成长档案卡,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临时监护人状况、学生主要表现等情况;二是学校开通免费的“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聊天”,组织留守儿童与其父母讲一讲心理话及汇报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增强儿童与父母的感情沟通和情感交流;三是组织教师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管护结对,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四是学校建立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室,定期与留守儿童谈心,进行心理疏导;五是建立代理家长制度,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可以请老师及社会爱心人士作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在学习之余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关爱。六是注重培训。政府相关部门、学校要尽可能对临时监护人介绍一些教育孩子的常识,开展一些座谈会,让他们了解孩子,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孩子。七是依法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侵犯少年儿童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总之,让我们行动起来,关爱我们的下一代,让他们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