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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雷鸣:从“哈尔滨前进劳教所”暴行看中共劳教制度的罪恶

2013年03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1845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大纪元

二零零一年,一桩“万家惨案”让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的恶名震惊了全世界。几年后,在世界正义声浪的声讨之下,“万家劳教所”从人们的视线中销声匿迹。人们并不知道,这个黑窝变身为“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在罪恶的道路上继续狂奔。在它的后面,是中共高悬的“劳教制度”皮鞭,而在它的前面,是中共给所有的参与“同伙”准备的万丈深渊!在中共的劳教制度这副毒药面前,包括投毒者在内,没有人能幸免。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曾经是一座人间地狱。劳教所在中共政法委指挥下对法轮功学员上大挂、老虎凳、电击、皮鞭抽、性侮辱,把法轮功学员折磨的死去活来。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集》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万家医院恶人基本犯罪事实》的报告记载:“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强制‘洗脑’和残酷的折磨,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4年中万家劳教所至少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列2-14)。”为了掩盖罪行,哈尔滨市司法局在相距万家劳教所三、四里路的地方建了一座新劳教所——前进劳教所,并于二零零七年把万家劳教所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转移。

前进劳教所新楼新院、花红柳绿。没人知道,这宁静的风景后面隐藏着多少法轮功学员的血泪。然而,人们更想不到的是,被中共劳教制度迫害的,除了法轮功学员(一)外,还有法轮功学员家属(二)、正义律师(三)、全体警察(四)、全体刑事犯(五)、社会各界的普通民众(六)以及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七)。下面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将是中共劳教制度罪行的一桩桩铁的事实和证据。

一、迫害法轮功学员

1、肉体折磨

每个刚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在一队。首先被强制剪发、脱光衣服搜身,然后被强迫写放弃信仰的“转化书”,并被强迫说污蔑法轮功及法轮功师父的话。对于拒绝“转化”的人,被逼长时间罚蹲,还禁止上厕所。昏倒了,大队长王敏就下狠手打耳光,副队长刘畅专门用拳头往眼睛上打。不让初来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上食堂吃饭,只让吃带回来的剩凉汤。晚上其他人睡后才让睡,早上所有人起床前一个小时起,指使刑事犯单独看管。不允许和任何人说话。被迫害一天下来,法轮功学员通常是脚肿得走不了路、手肿得无法拿筷子、憋尿憋得排尿困难。一些法轮功学员因承受不住这种令人窒息的迫害而违心“转化”。接下来的“严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背诵监规、“守则”;观看恶党造谣电视节目或洗脑录像,还要配合劳教所的造假欺骗应付检查。

以双城法轮功学员高国凤为例: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高国凤因拒绝洗脑被警察薅头发、连踢带打,拖到铁笼子里上大挂折磨。时间一长手铐陷进肉里,两手肿胀像紫萝卜,剧烈的疼痛使高国凤满脸大汗淋漓、内衣湿透,昏死过去。警察们不断换各种姿势吊挂高国凤,还来回推她的身体以增加痛苦,一直折磨了十三天。

之后,高国凤又被关到小号折磨十五天。为了不让高国凤睡觉,恶人们轮著拳打脚踢,抠眼皮、塑料棍儿抽脸、手电照眼睛、牙签扎脖子和脸,水枪嗤眼睛等等,无所不用。高国凤昏死过去后,警察让刑事犯来回踢著高国凤的身体滚动,高国凤被踢得全身青紫。警察把高国凤的头发用绳系上,一看她困的闭眼就猛一拽绳。不让高国凤上厕所,屎尿拉在裤子里也不让换。十月的冷天开着门窗,警察让高国凤穿着单衣服光脚长时间罚蹲,高国凤腿脚肿胀、冻得脓血直流。警察经常抽高国凤耳光,指使犯人吊挂直至昏死过去。警察吴宝云用掐人中、硬塑料杆抽手背和耳朵、皮鞋踩脚趾的疼痛使高国凤苏醒。折磨了二十八天后,高国凤骨瘦如柴、神志不清,警察借机逼迫高国凤写下“悔过书”并强迫当众宣读,这样才结束了二十八天的严刑拷打,逼其继续做奴工。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高国凤因写揭露迫害材料被恶警及帮凶打的人事不省十多个小时、大小便失禁、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第二天看到高国凤突然又不行了,只好挂急诊打氧气。长期的折磨使高国凤使高国凤的体重由一百三十多斤降到五、六十斤,经常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

几年来,由于前进劳教所的长期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的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关于这些情况,明慧网有大量报导:

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周春芝被队长王敏抓住头发撞墙、踢后背、打耳光,老人后背被踢伤、疼痛难忍,将近半年的时间才恢复;

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凡被警察王敏拳击胸口,长时间胸闷、疼痛;
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罚坐小椅子,长达十六个小时不让动;
法轮功学员刘淑清,52岁,被劫持到劳教所二十天就住院抢救;
法轮功学员吴晓峰几乎天天被警察毒打,精神失常,衣服上经常沁著血;
法轮功学员张宝华被警察将棉裤强行扒下,在内裤浇上水后用电棍电击;
法轮功学员孙淑霞被迫害的吐血、心脏病发作、心律衰竭,劳教所不放人;
法轮功学员范淑德被送入医院抢救十余日,吃什么吐什么,劳教所仍不放人;
法轮功学员贾兴华心脏偷停、心律过速、血压220,开窗吸氧被恶警阻拦;
法轮功学员刘玉被迫害的已双目失明,自己不能走路,同时还出现吐血情况;
法轮功学员王雅丽被迫害送医院进行子宫摘除手术;
法轮功学员向秀兰经检查系长期折磨造成的股骨头坏死,已做手术;
法轮功学员田庆玲被迫害下肢瘫痪、进食困难、做畸胎瘤手术;
法轮功学员高淑君被迫害得血压高达二百多,经常昏迷;
法轮功学员周春芝被警察毒打迫害,致使肋骨被打折……

2、精神摧残

法轮功学员知道法轮大法是一部高德大法,使修炼者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大家对大法及师父存有无限的感恩。可是在前进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逼“转化”,被逼着污蔑大法和谩骂大法师父,那种痛苦、内疚、羞愧、愤懑、无奈、悲伤、生不如死的感觉才是真正痛苦的来源。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很难从“转化”后的生不如死的痛苦消沉中走出来。

被逼“转化”后,接下来要背诵《劳教人员守则》、《劳教人员行为规范和生活规范》、大声念“报告词”、强制观看各种诽谤法轮功、歌功恶党的录像和电视节目、接受各种所谓“考核“等等。除此之外,就是时刻面对种种侮辱、谩骂、嘲讽、污蔑,人格和尊严被最大限度的践踏和漠视。

威胁恐吓是劳教所警察用来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常用伎俩。所长王亚罗曾叫嚣:“两条路你们自己选择:或接受人性化管理,或面对法制化管理加武制镇压!”一次,所长王亚罗威胁被关在铁笼子里的左仙凤说:“我从十八岁由一个管教员到今天当上所长,我啥事儿没干过?一个壮的像□牛一样的小伙子,我几天就能让他精神崩溃,女人的意志力更薄弱……”

对法轮功学员的侮辱和精神的折磨是随处可见的。从管教们的言谈举止中,可以明确地感受到她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格没有任何尊重可言。前进劳教所食堂给法轮功学员做“菜”就是水煮冻大头菜,一进食堂味道刺鼻。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次在食堂开饭,警察们捂著鼻子说:“这什么味?比猪食都难闻,给狗都不会吃”。另一个管教说:“喂狗也得有点肉呀!”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队长霍淑萍、警察吴宝云、邱阳、隋雪梅、李佩环和刑事犯李英杰把祁金玲的双手反吊在二楼休息室的二层床上,脚尖沾地、脚下垫了一块洗衣板,吊了四个多小时直至昏迷才放下来。期间打耳光、抠腋窝、抠肋骨,还对祁金玲做摸乳房等下流动作。警察无耻的说:“我摸还不算,我还要让男管教摸你。”如此折磨羞辱之后,劳教所对祁金玲加期二十一天。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队长王敏罚法轮功学员左仙凤坐小板凳,还不让她接触水,一个月时间不让她洗漱、洗下身、洗内裤,大小便之后不许洗手,威胁谁敢让左仙凤洗手就给谁加期。吃饭时刑事犯说:“左仙凤你太臭了,你别跟我一桌了。”副队长刘畅说左仙凤嘴里要长蛆芽了;大队长王敏骂左仙凤“不是人、没人性”;警察们一来上班就嚷嚷“屋里太臭了!”。一次左仙凤憋不住了想上厕所,请求三次都被拒绝,到集体上厕所时已经尿不出来了,她在厕所里放声大哭。元旦劳教所改善伙食。大队长王敏不许左仙凤吃,让她站餐桌旁看别人吃。

二零一二年五月,因为曾淑玲被迫害的无法干活、不能完成“任务”,警察将她扔进猪圈,肆意侮辱她的人格。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吴晓峰也曾被警察扔进猪圈。这种不拿法轮功学员当人的暴行和闹剧成了羞辱法轮功学员的方式之一。

“洗脑欺骗、颠倒黑白、善恶不分、助纣为虐”,这是前进劳教所“转化”经历中所有“成功”案例诞生的四步曲。极少数被欺骗后彻底糊涂并走上助纣为虐道路的原法轮功学员,无一不是“转化”的牺牲品,无一不是发生了由善良转向暴恶的变化:“真正转化”的人居然用木棒把法轮功学员打得满地滚。这个结果是前进劳教所的警察“辛苦付出”的“成果”。而警察完成“转化任务”并利用完这些人之后,才不会管她们回到社会将走向何方呢。其实,劳教所里稍微有点人性的管教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因此,当她们自己“转化成果”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们都偷偷的说“没见过这样的大法弟子!”,有的则说“是不是原来就是假的?”

3、非法奴役

前进劳教所残酷压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她们日以继夜的高强度劳动来换取经济收入以饱私囊。用警察的话讲,人性化管理就是:“身份定位、行为定格、不许说话、只许干活。”在警察的眼中,法轮功学员就是赚钱的机器。因为有利可图,所以警察对法轮功学员不管有病的还是六十多岁的老人,每人都被强行分配任务,完不成任务加班干、不允许睡觉。法轮功学员贾兴华血压高、心脏经常难受、浑身浮肿、腿肿得脱不了衬裤、脚肿得鞋都穿不上,就是这样也不让休息,照常奴役劳动。
为了挣钱,警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一年到头没有几天休息日。法轮功学员常常每天劳动近十四小时。劳教所制造各种借口对法轮功学员无故加期,这些加出来的时间也被用来强制劳动。

只要能挣钱,前进劳教所的警察找到什么活儿就接什么活儿。这些业务大多是纯手工的分拣、包装类加工活儿,技术含量不高,但需要人手多、强度大、速度快,对于老年人或身体虚弱的人来说非常困难。尤其是一旦来料、交货时,打包、卸车、装车这些重劳力的活儿也都得老人们干。这些年干过的任务包括:糊“远大购物中心”的包装袋、“夏尼英语”纸兜、哈尔滨制药六厂“六味地黄丸”大包装盒;分拣和包装咖啡棒、热狗棒;糊装大米的纸袋子;包装牙签,还加工过出口到加拿大的儿童玩具。劳教所里既没有消毒设备、更没有消毒车间,牙签、装大米的纸袋子、咖啡棒、热狗棒等经常受到老鼠、苍蝇的光顾。就是这样,没有经过消毒的牙签却能堂而皇之的贴上“已高温消毒”、“卫生牙签”的标签。

二零零八年一月和零九年二月,警察谎称暖气坏了,停止供暖,可警察的办公室照常供暖。当时车间温度只有五度左右,人呼出的气都是白的。警察们穿的棉裤都是一斤多棉花做成的,立在地上都不倒;穿着很厚的大衣,怀里抱着热宝,仍得坐在电暖风旁取暖,每半个小时换一次岗回去取暖。法轮功学员们被强制坐在凳子上干活,干不完的活拿到宿舍接着干。一天下来脚像冻了冰一样凉,用冷水洗脚都能感到好像是温水。两个大队有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手、脚、耳朵及身体不同部位都出现了冻疮。在这种情况下,管理科科长陈丽华到车间时,看见大家坐在自制的坐垫上就大骂:“把垫都他妈的给我撤了,上这来享福了,别忘了这是劳教所!”

由于没有暖气,食堂面不发,法轮功学员就天天喝水煮冻白菜,啃硬硬的馒头。食堂给法轮功学员的饭菜:中午晚上的“菜”都是水煮萝卜条、白菜条或大头菜丝,看不见一点油星。早餐是玉米面粥,每周唯一的一顿二米粥是用三斤米给近七十人做的。 中午主食是馒头,每周一顿片汤、一顿包子。劳教所被关押的六、七十人每月食堂只用一桶油(九斤),平均每人每月不到一两三钱的油,还包括分出一部分油去抹笼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食堂墙上列出的明细账却清楚的写着每月大米、白面、猪肉、鸡蛋、豆油、蔬菜、豆腐甚至调料各多少斤、多少元钱。

利用法轮功学员这些包含血泪的劳动换来的钱,劳教所给全所一百一十多个警察发放福利:每人每月发十个油盐饼、十个酥饼、十个糖发面饼、一到二斤蛋糕。每天一名姓张的法轮功学员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给管教们做烤饼、蛋糕。为了能从这些被迫害的人身上揩油,前进劳教所经常通过不让往里送东西的方式,勒索、强制法轮功学员消费。

前进劳教所的警察常年让老人们侍候。大概有百分之六十的管教让法轮功学员和刑事犯们给铺被、叠被、洗衣服,百分之百的警察让和自己母亲年龄相彷的老太太给她们刷碗。即使是很重的力气活,警察们安排那些老年法轮功学员干也从不心慈手软。卫生所所长王忠良指挥六十多岁的老人从上午九点多一直干到下午四点抬又高又大的柜子。老人王淑凡捂著胸口说干不动了,队长就大声责骂。劳教所为迎接省里“达标”检查布置教室,让五六十岁的老人抬实木桌椅,老人们说根本抬不动。副所长叶云命令“都必须去,今天谁不去肯定给你加期!”有个刑事犯绝望地说:“我看我不能活着出去了!”

4、加期报复

“加期”是前进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种邪恶手段。二队大队长霍淑萍要求管教看着法轮功学员一刻不停的干活,完不成任务轻则辱骂、重则扣分(扣分是加期的一种方式)、加期;“考试”不合格、不够分数的也被扣分加期。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在三楼集训队,警察常淑梅把病号组成三人一组挑冰棍杆。法轮功学员贾兴华被人扶著到案子前干活,实在完不成“任务”,结果那三个月都被加了期。

警察利用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度日如年”的痛苦让法轮功学员产生惧怕心理,也试图借此加强“加期”这一报复措施的“威慑力”。警察常说:“我要让你们在这里生不如死!”在劳教所里,只要有人不听命令,警察除了当时打骂迫害之外,还寻找各种机会进行报复,“加期”就是一种重要的报复手段。

法轮功学员祁金玲由于长期遭受严重迫害,头痛头晕、不能干活,劳教所不但不给治疗,还说她装病,给她非法加期二十一天。法轮功学员高国凤因为不配合警察的洗脑被迫害的几度昏迷、几乎瘫痪,前进劳教所在把她迫害的奄奄一息时竟无耻地编造理由“加期”七个月零十四天。

法轮功学员孙丽凤不写“三书”,劳教所给她报复性加期,从十月月二十四日一直加期到十一月十二日,共计十八天。法轮功学员宁淑贤被超期非法关押在前进劳教所。劳教所以其抗拒改造为名给其非法加期四个月零六天。

前进劳教所一队从来不告诉法轮功学员解教的日期,常常是到了原定日期前一天才通知要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走不了,加期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是法轮功学员韩滨英“解教”回家的日子,直到二十一日她才被告知加期十天,原因就是上次“六一零”人员来找她谈话时“没谈好”,影响了所里声誉。据称“六一零”的一个警察还扬言等她出来要送她去洗脑班,并趁机威胁、敲诈她家人三万多元钱。在与“六一零”人员谈话“没谈好”而被加期的法轮功学员中,姚锦贤因当天犯心脏病根本就没上楼谈话;吕淑珍、史淑芝因年龄大、心脏不好,上楼后喘的厉害也没说什么话,劳教所对她们的加期完全是信口开河,连表面“理由”的遮羞布都不要了。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

前进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迫害也极为严重。本来无辜的家属因为亲人被迫害已经极度痛苦和忧虑了,然而,为了显示迫害者的绝对权力,加重法轮功学员的心理压力,劳教所指使警察们利用谎言欺骗来煽动家属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仇恨;引诱、逼迫家属配合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施压,毫无人性地坑害和荼毒这些无辜的世人。

1、威逼荼毒

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开始,每当赶上劳教所的“接见日”,前进劳教所警察王敏、孙晓辉、杨国红、陈丽华、叶云、张波等警察就将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铺在地上让来探视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踩踏、辱骂,或让家属说出污蔑法轮大法的话,将此作为允许家属与法轮功学员见面的条件。警察杨国红只要一看到谁像法轮功修炼者就逼问炼不炼法轮功,炼就不让在接见室停留,否则就打“110”报警。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前进劳教所要求前去接见的法轮功家属签《帮教协议书》。《协议书》的大致内容是:劳教所要求家属配合并服从劳教所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采取的各种针对措施(即各种迫害手段)。这个所谓“协议”就是强迫家属“授权”劳教所警察可以采用任何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这是一个典型的欺骗家属、掩盖迫害、推卸责任的霸王条款。当有家属提出异议时,一个女警察蛮横地说:“让你干啥就干啥”。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拒签走了,女警察追出门喊:“不签下次就别来接见,也不许送东西”。

其实,绝大部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非常了解法轮功是正法、好法,他们的法轮功学员亲人通过消除疾病、提升道德从而使家庭和睦、妻贤子孝,这些变化使这些家属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因此,即使遭遇这么多的迫害,很少有家属完全不明是非或自愿诽谤法轮功。但是,在持续了十多年的迫害过程中,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充分见识了中共恶党的流氓手段和邪恶程度,他们许多人出于恐惧心理而违心地选择了表面的屈服和配合。尤其有的家属已经长时间没有见到自己的亲人了,出于想见到被非法关押的亲人的强烈愿望和对亲人健康及安危的担心,这些家属最终也不得不屈从于中共黑窝的威胁和命令,按照警察的要求完成表面形式的敷衍。

对于那些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常常在家属身上打主意,尤其是在法轮功学员回家前夕。法轮功学员刘秀丽由于长期的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后期血压高得医生都怕血管爆了。就在这种情况下,大队长霍淑萍还残忍地逼迫她坐小凳一直到十二点,并逼迫她“转化”。回家时,看刘秀丽不写三书,警察们就强制刘秀丽的孩子写,同时恐吓孩子如果不替他妈妈写就不让他妈妈回家,孩子万般无奈,只好违心的写了一份。

2、折磨报复

对法轮功学员家属来说,最大的痛苦就是知道亲人受难却不能相见。只要法轮功学员不妥协,警察就一直剥夺学员和家属见面的权利。对于长期见不到亲人的家属来说,越是不让见,家属越是担心,这种心灵折磨和感情的煎熬给家属们带来巨大的痛苦。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晚,法轮功学员高国凤的家人接到劳教所的电话告知高国凤病情严重。当家属到劳教所见到高国凤时简直无法相认,高国凤的儿子在呼吁信中写道:“当我看到母亲的一刹那,心都碎了,短短一年的时间,满头白发、骨瘦如柴。……我问她‘妈你怎么了啊?得的什么病啊?儿子日日夜夜的盼著和你早日团聚,妈你现在到底怎么了啊?’母亲神态显然有些木讷,反映了一会,才知道是儿子来看她来了,两行热泪从母亲的面颊流了下来,她语音发颤、哆嗦著嘴唇对我哭诉:‘儿子啊,妈……这不是病啊,都是被他们给打的呀,我多少回啊……都被他们打到昏迷为止,……在场的所有警察都沉默无语,也许那一刻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负有极大的负罪感吧!他们的心灵理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

第二天,家人一早又来到劳教所准备带高国凤到医院看病时,劳教所又反悔不去医院,说就在劳教所里就医。家人再次要求见人时,大队长霍淑萍及一个科长不许见,并说高国凤已康复。家人质疑危重病人怎么可能一天就康复,并让霍淑萍拿出康复的凭证。霍无理地说:“即使没有凭证,也不让你们见人。”霍淑萍瞪眼抵赖迫害高国凤,还蛮横地将高国凤的家人撵走。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被迫害得住院的法轮功学员左仙凤出院了,暂时靠鼻饲维持生命。年迈的父母为了见到她提前一天来到哈尔滨,可是到了劳教所却不让相见,警察杨国红只是搪塞一句“你姑娘和别人不一样”。到所长办公室找所长,有个男管教特别凶,不许找所长。后来,三个男管教恶狠狠地出来推左仙凤的母亲,还要伸手打这位老人。左仙凤的母亲质问三个男管教,“你们敢动手打一个老太太?人民警察爱人民,你们这是什么行为?”左仙凤的母亲被逼得坐地大哭。

二零一二年,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轮功学员王慧的父亲得知女儿的状况,焦急万分。可是,但老人满怀忧虑地前去探望时,劳教所断然不让父女相见。老人家极度担心女儿的健康,又要在家照顾年幼的外孙,生活非常艰难,身心备受摧残。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王慧的爸爸好不容易见到了王慧。见了面才知道王慧又挨打了,老人悲愤万分。

前进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迫害不只限于通过各种刁难、不让相见制造痛苦,还表现为一种更嚣张的恐吓、污蔑,甚至是打击和报复。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吕慧文在接见时当面揭露了劳教所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吕慧文的女儿于十七日往劳教所所长办公室送了一封公开信,请所长调查并制止违法行为。没想到再次来到劳教所要会见自己的母亲时,竟被无理拒绝。吕慧文的女儿与警察理论,被女警察找来男警察赶出去。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的伊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被中共绑架进前进劳教所,只剩下大女儿秦荣倩为父母妹妹奔走鸣冤。十二月三十一日是秦荣倩和妈妈王秀青共同的生日,秦荣倩准备好了复议材料并买了些日用品准备送去,想带给妈妈一份女儿的生日祝福。可是,所长王亚罗勾结警察将秦荣倩绑架到哈尔滨市动力区公安分局,在木头“老虎凳”里铐了近八个小时,才放她回家。从“老虎凳”上下来时,经血已浸透了她的棉裤、染红了棉袜。警察又把两个被撕得乱七八糟的袋子扔给秦荣倩,原来前进劳教所的警察杨国红根本没把秦荣倩带来的东西给妈妈和妹妹,而是交给了公安局的警察。

三、迫害正义律师

1、威胁、刁难

前进劳教所不讲法律,肆意恐吓与打压为法轮功学员申诉的正义律师。每当遇到正义律师到劳教所就法轮功学员申诉的事要求正常会见时,以所长王亚罗为首的警察们一概不讲法律、百般刁难。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女儿秦海龙被劫持到前进劳教所后,秦月明的大女儿秦荣倩历尽困难为妹妹聘请律师,依法进行行政复议。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秦荣倩与北京正义律师来到劳教所,依法要求与小妹秦海龙见面,遭到所长王亚罗和副所长叶云极力阻止。看到北京律师勇于为法轮功学员维权,所长王亚罗表现的极不理智,扣帽子说律师这样做是在“反党、反政府”,还荒唐地说“没有法律规定让律师会见当事人”。他们强迫律师出示证件,偷偷的记下律师的个人信息,之后与北京市司法局联系构陷两位北京律师。在打给北京司法局的电话中,所长王亚罗还打出“周永康”的旗号说:“我代表周永康、代表政法委要求你们一定严办律师,把律师压下去,不能让他们参与这个案子。”给律师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下午,当秦荣倩和三位律师再次来到前进劳教所要求会见当事人王秀青谈秦月明案子时,所长王亚罗再次阻挡会见。王亚罗无理索要律师的证件,然后又说需要省高级法院给前进劳教所写公函。律师苦口婆心和他交涉,后来王亚罗还把副所长叶云和两个穿便衣的男警察叫来,坐在屋里监视着家属和律师。

2、抢劫、诬告

前进劳教所的警察对正义律师怕的要命。怕恶行曝光、怕民众觉醒、怕法律公正、怕法轮功“翻案”、怕接受制裁……在这种心理下,执法者公然耍无赖,不仅胁迫劳教所全体警察集体违法、拒绝配合律师的一切合法要求,甚至胁迫公检法系统的同行共同犯罪。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管淑君在家中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五月十一日,管淑君的家属和代理律师来到前进劳教所,依法为管淑君办理行政复议手续。这一次,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撕破脸皮,公然抢劫、诬告恶状。

一开始,前进劳教所的警察要求复印律师的身份证。被律师依法拒绝后,警察耍圈套表示只“看一眼”身份证件,之后就将证件夺走不再归还。律师索要未果后向劳教所附近的新农派出所报警,结果报警十余次,派出所没有丝毫反应。期间,家属和律师好言规劝、指出劳教所警察执法犯法、抢劫、跟国家法制对抗是违法行为。所长王亚罗不但不纠正恶行,还反咬一口,以“影响正常工作”为由向新农派出所报警三次。新农派出所警察两次来到劳教所,了解到劳教所警察抢劫证件的事实后实在觉得劳教所理亏,就离开了。

所长王亚罗第三次给新农派出所打电话欺骗、煽动,结果新农派出所副所长田旭滨带领十多名警察冲到劳教所,将律师和管淑君的亲人用撕、拉、拖、拽等暴力方式强行带到派出所。副所长田旭滨态度十分蛮横,无辜的律师和家属被强迫交出手机,被搜身、搜包、限制人身自由及通讯自由长达三个小时。期间他们向警察反复讲法律、摆道理,质疑前进劳教所和新农派出所的警察作为执法者面对律师不敢言法的行为,最后派出所警察自觉理亏、一无所获,将五人释放。从这件事情看出,前进劳教所已经演变成一个公开的违法犯罪集团。

四、迫害全体警察

1、摧毁人性

中共恶党将原本无辜的警察“绑架”进这个犯罪集团,牢牢捆缚在劳教所这个高速运转的犯罪机器上,通过“利诱”和“威胁”手段的不断巩固和强化,最终将她们变成了冷酷无情的打手和工具。由于长期执行迫害政策,警察们自己丧失了是非对错的标准,连基本的道义都不认同。变异观念使她们离人性越来越远。教育科警察常淑梅公开对法轮功学员讲:“打你们、骂你们是对你们的教育!”大队长王敏在折磨法轮功学员左仙凤时说:“大法弟子就是用来迫害的!”她们动用酷刑折磨好人时的心态,也渐渐从开始可能存在的不忍、同情、歉疚一步步转至麻木,直至现在的习以为常乃至冲动兴奋了。

前进劳教所卫生所所长王忠良是劳教所训练出来的一个丧失人性的典型。在无数次灌食折磨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他的冷漠和凶残都令人不寒而栗。每次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迫害,王忠良都揪头发、踩胳膊,凶狠地插鼻饲管,插得法轮功学员鼻口冒血。野蛮灌食时,他故意地往流食里加冰凉的水,他说:“我只管你活着,你是否健康我不管。”很难想像刚刚参加工作时的王忠良会有这样的嘴脸,恶党的劳教所实实在在地把人变成了鬼。

在劳教所的罪恶体制下,大队长不仅自己干泯灭人性的事,还教唆年轻的管教犯罪。一次,二队大队长霍淑萍带着警察周英范、邱阳往法轮功学员高国凤眼睛、鼻子、嘴里灌辣根。霍淑萍看辣根对高国凤没有作用,埋怨说:“丛志丽(另一警察)买的辣根是假的!”这时劳教局来人检查劳教所,霍淑萍等人赶忙把高国凤手铐摘下来。当时把警察周英范心脏病吓得发作了。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晚就寝时,法轮功学员贾兴华感到呼吸困难,打开床边窗户把头伸到外面呼吸氧气,大队长张波看见了大声叫她关上。贾兴华告诉张波自己呼吸困难,张波命令叫人立刻把窗户关上。贾兴华再次把窗户打开,张波一个箭步冲上来无情的再把窗户关上,手按住窗户把手,穷凶极恶的说:“今天就憋死你,憋死你我负责!”。狱医上楼给贾兴华吸氧时,张波还叫喊著:“我就憋死她,我看能不能憋死她,把她惯的!”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迫害是持续和群体性的,劳教所和执行警察的间歇疯狂来自整个恶党政法系统至上而下的不断施压、不断“充电”。每年“六一零”人员到前进劳教所以“督查”的名义逼迫“转化”,因此每当半年一次的“六一零”到来之前,前进劳教所就进行新一轮加重迫害的“攻坚战”。

二零一一年四月,黑龙江省“六一零”下发文件要求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每“转化”一个学员给警察三百元奖金。七月,中共政法委又以反邪教办公室的名义下发2011-29号机密文件,要求加强对被非法关押法轮功修炼者的“转化”。 为了执行“上面”的命令,前进劳教所明确规定:对待法轮功学员,劳教所警察可以打人、上大挂、上电棍、蹲小号、超时体罚、超负荷劳动、辱骂等,公然鼓励警察违法。这一决定迅速导致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折磨。前进劳教所给警察下达的任务书,要求劳教所警察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大致内容如下:a.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三百元钱,有资格评先进;b.如不能完成转化指标,每个人次扣警察三百元,取消评先进资格;c.出所转化率达到85%以上。要求每个警察必须签任务书。

利益驱使和任务压力酝酿了又一场迫害。在所长授意下,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比以前更残酷。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整日整夜地拳打脚踢、电棍电、揪头发、扇耳光、关小号、坐铁椅子、背铐着手蹲一天一夜、上大挂;有的警察甚至用皮鞋后跟猛剁学员的脚,然后用力一碾,被踩的学员脚疼的夜里睡不着觉,好几天不能正常行走。警察的“人性”在一次次魔鬼心理的体验之下已经被中共恶党的“兽性”所彻底替代。

2、恶报频频

劳教所禁止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其工作出发点是恶的、邪的、坏的。由于经常发怒、谩骂、出手打人、想坏主意算计人,因此一些警察的感情、人品、脾气、性格都会发生负面的变化,甚至表情变得阴沉、生活情趣越来越低下。一些年轻的女管教脾气暴躁、爱动手、说话粗声粗气象男人,完全失去了作为女人应有的温柔和含蓄之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管教虽然对劳教所的做法很看不惯,但为了保住工作也不得不逐渐适应并“学习”老管教的做法。二十多岁的张薇、李小宇、许薇三人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得到的这份工作的。她们刚参加工作时很单纯,后来也被污染了,也开始喊、骂。特别是李小宇被安排和大队长王敏一个班,受“领导”影响也变得冷漠。

被中共胁迫着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最终害人害己。这种“害己”除了表现为性格、身体的变坏外,还导致了自身家庭的破裂,而更大的恶果是招致永无休止的恶报。执行迫害政策的疯狂和泄私愤的冲动给警察们带来的不是快乐,是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黑龙江日报以《“三八”节走近女管教》为题刊登了一篇对前进劳教所女警察的采访报导。报导开篇第二句就称:“走近她们,记者了解到,女管教们的患病率较高,离婚率更高达80%。”报导后面称:“记者看到她(张波)时,发现她在办公室里还戴着墨镜。原来,因为连续熬夜工作,她的双眼红肿无法见光。……丈夫无法忍受妻子长期的夜班生活,离开了张波。……2006年年末,张波病倒了,检查发现患有心脏病和乳腺积瘤等病,医生为她做手术后不到一周,张波就赶回了劳教所,她说:‘我不放心队里的工作。’”

“……以管教所为家的林顺英同样遭到了丈夫的离弃。……可是,她对待劳教人员依然尽职尽责。10年高墙里的工作,加上常常熬夜使林顺英患上了内分泌失调、神经衰弱等病,可她却说:‘我热爱这项工作,我认为值!’”报导中的这个林顺英是原万家劳教所十二大队的队长,明慧网曾多次揭露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当普通的读者看到这些报导时,会被“……因为连续熬夜工作……手术后不到一周,张波就赶回了劳教所……”、“……她对待劳教人员依然尽职尽责。10年高墙里的工作,加上常常熬夜……”所打动、所感染。然而,只有曾经亲自体验过她们这种“连续熬夜”、“尽职尽责”的人,才会真正明白其中的恐怖与血腥!而同样是那句“手术后不到一周,张波就赶回了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从中体验到的更是身临其境的恐怖、压力、随时随地来临的不可预知的迫害。

给别人制造痛苦、给自己带来痛苦,这是中共这个邪恶组织给无辜的中国人制造的一个“痛苦”怪圈。然而,自作孽所带来的痛苦和犯罪过程中的艰辛不在被同情的范围之内,因为她们越是痛苦地付出,无辜的人们所遭受的迫害和承受的损失就越大!

其实,上天是公平的,对于那些迫于生活压力、为了一份工作而被恶党胁迫参与迫害的警察来说,上天也一直在给她们不断的提醒、告诫,也不断地给她们悬崖勒马的机会。这些机会来自于法轮功学员对警察们的苦心规劝、永不放弃的讲真相,同时也来自于“现世现报”本身所带给她们的警告与棒喝。

警察周英范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积极参与者,从万家劳教所转到前进劳教所之前就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她曾强迫第二天就要解除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说污蔑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创始人的言词,遭到法轮功学员的坚决抵制。为了报复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周英范在法轮功学员的颈部挂了一个装满二十斤东西的塑料桶,迫使她撅著身体挂了整整一宿。结果,周英范遭了恶报,天天颈椎疼,最后没办法天天都得在颈部戴一个固定器,痛苦不堪。然而,就是这样明显的恶报,周英范依然我行我素地做坏事、没有悔悟。中共的无神论灌输和仇恨洗脑最终毁掉了众多警察的未来。

五、迫害劳教人员

1、教唆犯罪

劳教所通过教唆犯罪来荼毒普通劳教人员。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缺少是非辨别能力的刑事犯来说,劳教所不仅是一个传授犯罪经验的大染缸,还是一个发泄私愤、展示人性劣根的场所。许多警察以各种威胁、利诱的方式拉拢刑事犯做帮凶。劳教所的“教育”成了“教唆”。 警察熟知刑事犯好逸恶劳、急于减期回家的心理,委派一些刑事犯当“班长”,为她们充当打人工具。越是人品差、恶习多的人越被警察所器重。这些人几乎不吃食堂的饭,警察们打饭时多打点给她们带出来。

警察们长期用卖淫人员和盗窃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一个刑事犯看着一个法轮功学员),二十四小时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纵容、唆使劳教人员打骂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警察的纵容下,四个刑事犯将不写“悔过书”的法轮功学员方桂兰拉到洗手间,扒光衣服,十二月的天开着窗户,往身上泼冷水。一次,二队大队长霍淑萍用电棍电一位学员、劳教人员胜利美一边打,一边用脚踢,打的那位学员满地翻滚。

盗窃犯王芳、王英、赵宝香经常欺负吴晓峰。瘸子王英经常用自己拄的棍子戳吴晓峰的后背,赵宝香用手掐吴晓峰的乳头。吴晓峰的脸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王芳往吴晓峰被窝里放碎玻璃。吴晓峰发现后受了强烈惊吓与折磨,精神更加失常。刑事犯赵宝香一拳把吴晓峰眼睛打成紫黑色,身上也打得青紫。事后,有多人多次向副所长叶云反映吴晓峰遭受虐待的事。明明吴晓峰脸上有伤,叶云却说:“是吗,我怎么没看见?”队长维护刑事犯,说吴晓峰的伤是自己撞门框撞的,并逼所有人做伪证,从此王芳和赵宝香气焰更加嚣张。王芳最终被评为积极分子、优秀劳教学员。

警察让盗窃犯李英杰迫害法轮功学员高国凤。李英杰猛拽椅子,把高国凤摔在地上,当时高国凤的坐骨就摔坏了、卧床不起。队长霍淑萍、吴宝云唆使吸毒犯孙博迫害高国凤,抠脸、用拳头锤头、掐脖子、用牙签扎头、扎脖子、薅头发。警察看孙博打得不符合要求,就骂她笨,说她“教个曲不会唱!”

警察沙玉锦指使刑事犯梁笑殴打高国凤。由于打人太猛,梁笑累得高血压都犯了。沙玉锦为梁笑找来药,说:“吃点药,好了之后,半夜还得折磨她呢。”刑事犯梁笑、李英杰解教后,警察又调来吸毒犯迫害高国凤。这个吸毒犯穿一双尖皮鞋天天踢高国凤,一脚踢在腿上立即出黑紫的肿包。

警察周英范指使吸毒犯孙博用各种手段折磨高国凤,没想到孙博下手过狠,将高国凤打得晕死过去。她们把高国凤拉到医院检查,又拉回二大队后偷偷往粥里下药,怕高国凤死在那里担责任,还造舆论说高国凤是自己脑出血。

劳教所的警察几乎向所有劳教人员敞开了可以肆意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大门,想尽一切招数给法轮功学员制造痛苦成了一些刑事犯的“乐趣”。她们不知道,迫害正信修炼者是多大的罪过,将换来永无休止的偿还!这是中共恶党发动的这场迫害和参与、执行迫害的劳教所给她们带来的!

2、奴役侮辱

劳教所打着“教育”的幌子,最大限度利用刑事犯的负面因素(如恶毒、狂暴、仇恨、妒忌、贪婪)来管制、对抗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和坚忍。劳教所的警察对刑事犯的“器重”其实只是一种临时的利用。有的刑事犯说:“我们算什么?不就是管教的狗吗!”警察一旦不满意了就谩骂、侮辱这些跑前跑后的帮凶。当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使刑事犯不再助纣为虐时,阴险的警察就采用“株连迫害”的方式来激发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

一大队大队长张波每天早晚逼迫法轮功学员按她们编好的话谩骂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大法,将其称之为“宣誓”。发现谁不“宣誓”或声音小,警察就逼着反复说,否则队伍不解散,刑事犯们也跟着受体罚,不让睡觉,以此引发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不满和怨恨。

在劳教所里,刑事犯不撒谎不做坏事就没有好日子过。有一个刑事犯曾说:“在这里不坏不行啊!在队长面前我就得骂人,这样她们才会信任我。不然她们该说我跟你们学‘真善忍’了,该给我加期了,她们手段太狠了。”劳教所警察曾经理直气壮地说:“法轮功不是做好人吗?我们就是要用坏人管你们这些好人!”许多刑事犯为获得一点宽松条件,只能以钱、物贿赂管教,因此,一些警察占便宜成了习惯。没钱的,就得通过打小报告、为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做帮凶来博取警察的欢心。对于暗中同情和帮助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警察会严厉制止、谩骂甚至毒打。

法轮功学员左仙凤被禁止洗漱长达一个月时间,一个有同情心的刑事犯贺清杰心疼左仙凤,帮她从楼上拿手纸,趁人不注意往她嘴里塞了一个山丁果。为此,警察刘畅把贺清杰的脸都踢肿了,眼睛打得紫黑,接见日不让她与家人见面。刑事犯王玉华看到左仙凤被禁止洗下身,偷着给左先凤一包湿巾让她擦下身。警察刘畅跑出来抢走湿巾,大骂王玉华:“肋瑟什么,显你好呢,她是你妈呀?你心疼她,你……”刘畅才34岁,她就这样大骂年近五十的王玉华。

由于法轮功学员受到的酷刑过于悲惨,在那个险恶的环境中,连自身都难保全的刑事犯看到法轮功学员受难时,常常暂时忘却了自己的困境,转而同情起法轮功学员来。然而,他们的同情心也在相当的程度上被警察们遏制了。可以看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丧失良知,连犯人都不如。

警察随时支使刑事犯给她们洗衣服、洗碗。有个刑事犯说,“在这呆了一年半,光给管教们买洗涤剂花的钱就有四百块了”。警察安排在食堂的三个人中,刑事犯张英四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张淑文五十一岁,法轮功学员张玉娟四十九岁。她们从早上六点前到晚上八点忙活,胳膊累得都抬不起来。如此辛苦的付出,劳教所对她们一点儿奖励都没有,相反要发生什么意外(比如机器烧了),警察还要谩骂、惩戒她们。有一次蒸锅烧了,警察就给做饭的人加了两天期。在邪恶黑窝里的人最渴望的就是自由,加期的这两天对她们来说就像二十年,是数着秒数中煎熬度过的。副所长叶云说:“不能给食堂的人多减期,她们净得瑟,跟我说话时态度不好!”

六、迫害普通民众

1、造假欺骗

“骗”是中共恶党的基因之一。前进劳教所的欺骗之彻底,连身份和名字都要伪装起来。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四日报导:“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改名为哈尔滨市前进劳动教养学校,……‘校长’王亚罗等邪恶干警不断采取各种形式从省市骗取拨款,粉饰这个充满欺诈和奴役的黑窝,毫无人性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甚至连被警察打断腿的贾兴华、高位截瘫的刘雅琴等很多伤残人员也不放过。”这个被改头换面的“学校”,在二零零七年七月末就与某图书馆举行了轰轰烈烈的“借书”仪式,可到十月末也没能借到书!是“学校”还是“监狱”谁都心知肚明。

前进劳教所用“伪善”来欺骗社会。当检查团或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到来之际,整天满口污言秽语的队长和管教们齐刷刷地变成亲切而文明的优秀人民警察,生动讲述这里的“人性化管理”,如何实现了“无重大狱所内案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警察大概没有意识到,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正是“重大所内案件”!警察不顾老年法轮功学员的病苦、强制她们超时、超负荷奴工生产致使多人犯病、昏倒,正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在各种被检查、被参观、被考核的“外事”活动中,警察公开引见早有准备的刑事犯“现身说法”,为警察们的“感人事迹”和劳教所的“美好生活”唱赞歌。检查团要找来谈话的刑事犯,也都是劳教所队长们事先安排好了的所谓“表现好”的人,那些敢说真话的“表现不好”的人,都提前被警察藏到地下室、库房等难以光顾的地方去了。

劳教所对付“检查”或“参观”非常有办法。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妇女节”,电视台来录像作宣传报导。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带到三楼,四人围坐一张桌,桌上摆上瓜子。在等待被录像时,学员们真的吃起了瓜子,科长常淑梅非常生气,叫学员把瓜子皮从垃圾筒捡回来放桌上,又把学员们接见时家里送的面包、香肠摆在桌上为她们装样子。大队长张波强制法轮功学员做奴工,不管年龄大小完不成任务就拿回寝室干到夜里两点多。上级单位检查的时候却把干活的工具都藏起来,命令大家如果有人问就说一天干五、六小时活。副所长叶云还曾叫管教把学员带到操场玩游戏,她在旁边拍照后拿去作虚假的宣传。

造假是全方位的。每次来检查团,监舍里的一切都是“布景”和“道具”:行李是假的,一条薄被子罩上统一的被单后叠得整整齐齐,而真实的被褥都藏到地下室;衣柜是装饰性的摆设,平时不允许也没人敢往里面放衣服;学员自己的脸盆也被藏到地下室,床下摆着的是所里统一买的盆,盆里有崭新的毛巾、香皂、牙具盒、牙膏、牙刷。为了显得真实,检查团进所的当天早上把毛巾都要弄湿叠成方块;只等检查的人一走,所有的道具立刻都被收起来预备下次迎接检查时再摆。劳教所对外公布的食谱非常丰富:鸡、鱼、肉、蛋、菜俱全。菜谱上的菜明晃晃摆在食堂菜厅里,冰柜里也有满满的鸡、鱼、肉,库里也摆放着几十桶油。然而,对于大部分被关押的人来说,这些食品原料都是道具,菜厅的菜只能看着烂了扔掉,冰柜里的肉已经冻了一年了,只能在年节时在菜里见到几片。做的花卷用玉米面代替油,远看黄澄澄的很像油。

前进劳教所与上级机关之间的互相伪装、互相欺骗、互相包庇是一种“工作”常态。法轮功学员们被强制参与造假过程:在卫生所要申请变成卫生院的考核中,在迎接省里“达标检查”中,老年法轮功学员们一次次地被警察指挥着搬动家俱布置假现场、再拆除假现场恢复原貌……这一切,看似小儿科、荒诞可笑,实际上却真实地起到了迷惑世人、洗脑放毒的作用。

对社会的欺骗渗透在劳教所与社会之间的所有接口上,包括奴工生产的产品质量。警察堂而皇之地命令给被苍蝇和老鼠光顾过的牙签、咖啡棒、热狗棒贴上“高温消毒”或“卫生”字样的标识,而不但分拣、包装这些用于食品加工的原料产品的车间没有消毒设备和消毒工艺,甚至从事生产的“工人”们连手都没有时间、没有条件洗,更不要工人们洗澡更衣这些奢求了。

2、掩盖恶行

中共恶党的司法机关以“转化率”来评比先进单位。为了达到上级要求,劳教所经常编造“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的假报告。因此,每次来人检查,藏匿“不老实”的那些坚守信仰、敢于说真话的法轮功学员成为难题。

有一次上边来人检查,大队长霍淑萍怕法轮功学员高国凤喊“法轮大法好”,就把高国凤拽到没有监控器的屋子里,把她摁在椅子上,用毛巾把嘴堵上。警察隋雪梅、李佩环拽著高国凤的胳膊往下压,警察吴金秀坐在高国凤的腿上堵住她的嘴,高国凤被压得喘不上来气。当检查人员路过门口时,高国凤用尽全身力气喊了一声“法轮大法好!”警察隋雪梅立刻吓得心脏病发作。

法轮功学员祁金玲,四十八岁,在前进劳教所二大队遭管教丛志丽毒打,头部受伤,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省里来检查安全问题,伤病在床的祁金玲被警察派人藏到车间北面小屋,检查走后,才又被扶回队里。走到楼口时,大队长霍淑萍对祁金玲说:“过完初三,你就和大家一样干活,你要不干,就按伪造病情、逃避劳动处理,给你加期!”

为了掩盖“成功转化”背后的残酷迫害的假象,警察给法轮功学员强加“任务”:撰写“劳教日志”、“改造纪实”、试题等假文字,制造“自愿改造”的骗局。有时,警察让干了一天活的法轮功学员写,写不完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这种虚假的成果掩盖了发生在劳教所里的真实罪恶和血泪凝成的迫害现实。警察在这种伪善的“大好形势”的包装下继续行恶。受这些谎言欺骗,不明真相的人很可能相信了“教育、感化、挽救”的谎言。

劳教所煞费苦心地通过演戏来掩盖罪恶,进而达到欺骗全社会的目的。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黑龙江日报《“三八”节走近女管教》的报导中,恶警大队长张波以一种 “伟光正”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多年来,张波像父母、像医生、像教师一样对待每一名劳教人员。……一位劳教人员家属说:‘张队长的行为,使我认识到真正的好人是民警。’”其实,经历过张波迫害的人都会对这篇报导之离谱感到震惊。

劳教所内部也互相勾结、掩盖真相。这是管理策略,为迫害挂上遮羞布。比如,所有的监舍(甚至厕所)都安有监控器,单独把地下室空出来,专供队长和管教吊挂、吊铐、毒打法轮功学员用,所内的监控画面也不至于显得太“血腥”。而一旦外面有人参观,藏在地下室的“被严管”对象也不会被发现。

随着迫害被广泛曝光,前进劳教所的警察越来越感到对未来被审判的恐惧。于是,劳教所耍手段威逼、欺骗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的基本意思就是法轮功学员本人和家属都同意劳教所采用一切手段实施“转化”迫害。劳教所希望用这个协议为自己开脱罪行。

七、破坏社会司法体系

1、断毁法律执行链条

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初始启动过程就属违法操作,劳教所听命于政法委和“六一零”,直接蜕变成迫坏社会司法体系、摧毁法制的急先锋。法律链条被彻底切断,法律威严被肆意践踏,法律准则被空前颠覆。

司法部《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第一条规定:“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这被“严禁”的“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在前进劳教所成为最合法和最常规的管理方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家常便饭式的打骂、三次大挂、迎“头”痛击、一次次昏死过去……,使原本身体健康的法轮功学员高国凤被迫害得遍体鳞伤、生活不能自理、说话颤抖不清;由于头部遭警察重击,腿神经已经麻痹,即使在两人搀扶下也无法行走,处于瘫痪状态。当劳教所怕奄奄一息的高国凤死在所里而通知高国凤家属时,高国凤的儿子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个生命垂危的人是自己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儿子,高国凤口齿不清地说:‘儿子……带妈走吧,妈没有罪,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折磨了!儿子,带妈回家吧……’高国凤的儿子在《呼吁信》中说:“母亲的一席话就如晴天霹雳,我实在是无法接受,在我眼中昔日那威严公正的法律却在前进劳教所中荡然无存。母亲的手上的伤痕清晰可见,全身浮肿,当我质问那些执法人员的时候,他们的答案含糊不清,推托狡辩。”

前进劳教所完全反《司法部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其道行之。例如“第十三条、对罪犯、劳教人员的申诉、控告,必须及时依法处理。”,执行案例是:法轮功学员吕慧文无端遭到队长的吊挂酷刑折磨,她就此事向驻所检察官王青提起申诉。王青让王慧文写诉状等他来取。三天后王青再来时态度完全变了,他不接吕慧文的诉状,并替体罚吕慧文的队长狡辩和开脱,说管教骂吕慧文不干活、爱说话、装病以及找吕慧文去“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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