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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行观察:郑恩宠被调查逮捕的真实内幕

2013年03月04日 综合新闻 ⁄ 共 559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乔海明 转自 博讯新闻网

说起郑恩宠,在司法局可是有名的人物,对他,司法局查过四次。几位当年主查过郑恩宠的司法局惩戒科官员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在一次信访办与各区区长联席会议上,五位区长曾一致提出,为什么上访群众这么多,是和郑恩宠的误导有关。于是司法局惩戒科分二十人次对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的人无一与郑恩宠有关,既不是当事人也不认识郑恩宠。经过前后四次调查,结论是郑恩宠没有问题。当年的主管官员称:“司法局当时有两种观点,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只要发现郑有一点问题,就严惩,结果抓不住他一点问题,相反在调查中我们认为,象郑恩宠这样无私地为老百姓辩护的律师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司法局对这样的律师应当保护。”当时卢湾区的一场拆迁官司,区里录了相作为“罪证”送到市司法局。“法庭上,郑恩宠言辞激烈是有的,但说是煽动群众则是太拔高了,当时我们看了录相带,的确有四十多个群众鼓掌,但没有违纪的地方。”
对郑恩宠专打拆迁官司的劲头,他印象深刻“当时的司法局领导还是顶住压力保护他的,并曾经安排他上大中型项目招投标培训班试图让他转转方向,但也许打拆迁打出名了,郑到最后还是主攻拆迁。后来虹口区以曲解法律惩戒他半年,我们调查下来没啥问题就让他提前结束了。”
一位曾与郑同时出庭的律师认为“郑恩宠比较重视庭辩效果,往往忽视社会效果,但行政官司就是与政府抗辩,往往给别人不给政府面子的感觉。”

在老百姓当中,他们则认为郑是敢为他们说话的。一位为拆迁哭瞎了双眼的老太太何苹在记者面前,提起郑,声音发抖“我们是穷人,别的律师要收我们一万元律师费,他只收五百,别的律师,总是喝酒请客,住宾馆,郑恩宠中午三个人分吃一大碗面条,为我们省钱,不住宾馆住在我们侄子家。中午自己买矿泉水,一些干点。这样的律师哪里找。”她跺着盲杖。

拆迁户王明清至今记得找到郑律师的情况,为自家的房产官司在三天内他们找了二十多个律师,其中有上海的名律师,他们都拒绝代理,不是说“打也行,不打也行,打了也白打。”就是说“压力太大,还要多干几年。”在诉讼到期的前一天,他们通过人大找到了郑,郑恩宠二话没说,当天下午写状子,当天上交,第二天受理,忙到了天黑。

每当郑恩宠开庭,拆迁户奔走相告,结队前往,而郑的庭辩不留情面,滔滔不绝,一旦点穿开发公司不合法处,老百姓往往不自由主发出“啊,原来是这样。”的惊叹。一位常常观看郑律师出庭的王先生证实,“的确,在郑恩宠出现的法庭上,七八次,总有两次老百姓忍不住要鼓掌,因为他讲出了我们心里话,这掌声也代表了老百姓对法律的信心。”

一位在法庭上鼓了掌的拆迁户说:“老郑在法庭上说话很响亮,一连串逼问让对方很脸红,许多打行政的律师在法庭上往往变了样,声音轻轻的,不敢辩,一个小律师跟我说:“打行政官司,我们只敢走过场,如果真得认真辩,我的律师证就危险了。”

在上海这个被专家称为行政主导的城市,行政机关在行政官司败诉率极低,以浦东新区2001年为例,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3%。而在上海行政官司中,70%是动拆迁官司。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化城市,行政诉讼远没有成为解决行政争议与监督的主要渠道。在这样的情况下,郑恩宠的拆迁官司由于为老百姓卖力办案,在法庭上胜诉率就达30%,不免被有些官员视为异类。但有趣的是司法局、法院官员,甚至在法庭上的对手纷纷找郑恩宠为他们的亲戚打拆迁官司。

在部分官员看来,只要把郑恩宠解决了,上访的群众会少许多。而实际上,郑在工作中起了减压筏作用。

吴秩群老夫妇,“我们家住北京,到北京上访是很容易的,但是老郑对我们说要相信法律,要信法官大部分是好的。所以我们案子拖了五、六年,从不上访。”

徐桄甫老人:“郑帮我搞行政复议,结果撤销区房地局裁决,市政府撤销静安区限迁决定,但至今我只拿到这两个法律上的白条,郑一再劝阻我不要上访。”

多伦路历史文化名人街99号祖传百年私房,年近90岁的产权人,“我们的房屋以市政拓路为名,被强迁至今有5年了,但房屋至今没拆,装修一下。虹口区借给人家10万元开公司。郑一再劝阻我们不要上访,而我们虹口区许多人到北京上访,问题就解决了。有的多分一套房子;有的多拿几十万;政府主管部门不让律师为我们打官司,客观上造成老百姓只有到京上访,才有人关心我们。”

郑恩宠认为:“凡是肯打官司的老百姓都是相信法律的,否则不会打官司,起码在打官司期间他们不会上访。”“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但有一点,一个律师的本事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人民广场,如果我鼓动老百姓上访,我赚什么钱?”

郑认为:“政府的政绩,开发商的利益,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是个三角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有冲突,但只要法律渠道通畅,互相利益会达到平衡。而在目前的司法体系下如果把这一渠道堵上,会逼着老百姓走上访的路,而上访不是一条正常的法治路线。一旦老百姓觉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更多的人会放弃法律途径。”

在郑恩宠被停业后,上海上访的拆迁户越来越多,一些原来想司法解决的老百姓也对记者说:“实在不行,我也只有到北京上访了。”

而一些百姓在找不到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出庭,结果出现了动迁户当庭质问法官,场面一片混乱。

一位八十七岁的随军南下的老人王兆兴在病榻上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柴俊勇副秘书长写信。“当我的案子进一步需要郑律师帮助时,上海市司法局个别领导却通知有关区司法局不准该律师执业。现在本市和外地有不少人到我家串联,动员我上访,但我作为中共50年老党员,我不理解上海司法局的做法,不让共产党培养的律师为我老人服务难道要我及家人走投无路向政府信访吗?”

“在此我大声疾呼,人民律师为人民,人民律师不是为坏人,为官商,奸商。上海市司法局是人民司法局,是共产党的司法局,请柴副秘书长在百忙中,关心此事。”

一天晚上,柴俊勇副秘书长打通了老人电话,表示“这样的律师,我们不会让他执不了业的。”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一些司法局前官员接到了某位领导的电话“司法局的一些老同志说话要谨慎些。”而一位事务所主任对记者发火了“郑恩宠要记者采访我是害我,你知道我的压力有多大?”一些法官一听记者调查郑恩宠,一声“到此为止。”便挂了电话。

一位律师点明了郑恩宠与司法局官员糟糕的人际关系,“郑恩宠是个凡事都较真的人,作为律师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他偏偏不懂这一点,例如,他向市财政局告司法部违反收支两条线,每年非法收取2000万律师注册费。结果收费被停止了,他也得罪了司法局。”

一位行政法专家认为“郑的遭遇是普遍的,律师注册转所应当是备案制,司法局无权卡,如果政府用这种方式无故处理律师,律师如何为行政官司辩护?”

郑恩宠成了上海法律界的试金石。            拆迁大背景下的尴尬者

而另一些官员在支持郑恩宠时,也指出“郑恩宠身上有明确的缺点,那就是认理,不顾现实,中国的拆迁是复杂的有种种问题,中国的法治路径也是漫长的过程,老郑却急于求成。引起各方的不满。”

在上海恐怕在全国都有个普遍情况,拆迁有法不依。上海属于一级政府两级管理,按拆迁法的规定,发拆迁许可证必须有规划用地许可证与建设用地许可证,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力度,各区纷纷避开规划,直接发放拆迁许可证,用事后补办或文件的方式弥补,目前两证齐全的动迁项目少之又少。一位大开发商告诉记者“规划许可证很难搞,一般绕过去,为了吸引我们,区政府现在只要签协议就能拿土地证,不用先交钱,当然这个土地证是空的,在银行不值一分钱,只有拆迁费到帐,比如到五亿,这土地证就值五亿。至于土地出让金,是要等房子卖掉后再补。这样搞地产只要投一个拆迁费就行了。”

这已成各区不言而喻的事情,只要发展起来,一切好办,这样必定有各种违法的漏洞,在各区看来这是发展中的小问题,而郑恩宠偏偏小题大做,令人恼火。司法局一位官员回忆。当时一位区长说:“如果要抓,当然一抓一个准,哪个项目没毛病?如果郑恩宠这样搞,我们还怎么上项目,还怎么发展?怎样吸引投资。”

一位官员一句中的,“拆迁中大家都不讲台面上的规则了,只讲潜规则,而他郑恩宠还要讲台上的。而老百姓还信他的,这不是给政府找麻烦嘛,难怪人家说他煸动群众呢。”

是不是郑恩宠特别不开窍呢,郑恩宠显然也有支持其“为民请命”的理论依据。

他认为一旦纸上法规成为空文,拆迁问题最深层的根源是城市开发“一个区长不管三年五年,一定要创造政绩。管你有钱没钱,开发商你给我上,拆掉,没钱你给我借,给我混。这不是城市改造,用学者的话说,这是建设性的破坏。”

“个别开发商利用政府官求绩心切,在炒地皮。必然影响老百姓利益影响房屋质量。都是从动迁遗留下的问题。从动迁开始,已欠下大量的钱。所以单从动迁考虑问题,解决不了这个矛盾。”

目前一旦拆迁不用两证,开发商超规模占地皮超过了自己的能力现象会出现。例如这个地区动迁需2000万实际只有500万,他动迁第一户居民,拿了一万元,拿这一万元安置第二户居民,再向银行借点,滚动开发。银行政企不分只好违心地借钱。地皮弄好了,建大楼了,他叫工程费待支。如需要1亿人民币,他就说认要工程谁待支,一般是待支40%。4000万,逼得工程队逼良为娼,这些建筑商到处让水泥钢材厂,先供货后给钱。造成房地产三角债,造成外地民工年终拿不到工钱,包工头叫苦连天。

大楼还没建完就在预售,甚至打完地基就预售,造成房屋盖好后大量的房子拿不到产权证,欠了银行的钱,欠了国家配套费,欠了土地出让金。我认为入住90%拿不到产权证,最快两年以内,长年拿不到的估计15%左右。

郑恩宠认为无视法规的拆迁必然导致泡沫,此时不仅老百姓利益无法保障。整个城市的经济会被损害。

郑恩宠认为拆迁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不知何时变成了个怪胎,政企不分,使城市仍用计划经济的一套对老百姓进行补偿,大量的假绿地,假市政动迁正是在这个土壤中生存,而大量老百姓被迫放弃沿街的糊口生意,被赶到城市边缘,得到房子失去就业机会,高楼层起时破坏了城市的自然经济生态。而公安不正确的界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

任何一个国家的城市改造都必须考虑各阶层的综合利益,例如香港,中心区,底楼是招车点,二楼饭店,顶层是平民住宅。否则,所谓的发展只能是集体的城市空心化和毁灭。

在一篇论文中,郑恩宠大声呼吁:宋庆龄在临终信中说“除非我们改善目前的干部委派制度和教育制度,我敢肯定,我们为现代化所做的努力将告失败!任何集体利益必须允许有个人的自由和选择。”

如果土地升值的成果一夜之间成为开发商的利益,政府主管部门少数人的政绩,而无视于几代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劳动,文化成果,无视于公民的权利,坚持殖民“掠夺式”的发展模式,那么历史是最好的检查官…

郑恩宠坚持认为这正是他在目前无力改变大势时,只能通过一个个案子为老百姓争取利益的原因。如果没有自己这样的角色,沉默的大多数将永远沉默。

谣言来自何方

在采访中记者对发生的郑恩宠的各个传言进行核实:

一种说法是郑恩宠与别人打架,结果却是郑所在的事务所一位姓郑的主任因利益分配与律师打架,与郑恩宠无关。另一种说法是,郑私刻公章,帐目不清,被处分了。记者找到了主办此事的前司法局官员,他证明“当时核查后,没有依据,也就没有任何处分。”还有一种说法是郑赖在信访办,被打了110后才架走。

记者核实后,郑恩宠只有一次进过信访办,那是被请上主席台,对上访户讲政策,那是因为郑恩宠在动迁户中威信较高。

而实际上由于郑在上海百姓中的威望,曾被闸北区政府邀请向全区二百名拆迁工作人员讲授拆迁中的法律问题,在上海保护建筑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私利听证会上,郑恩宠的书面意见被出席听证的老百姓应福特讲述,对政策制定起了积极作用。

郑恩宠对记者悲愤地说:“这此谣言到底是谁造的!”

8月30日记者采访了代表司法局的前律管处处长朱宝麒,朱否认郑恩宠的停业与拆迁有关,并给出了一个新鲜的说法,即郑恩宠经历了如此多的麻烦仅因为一个技术问题“当时郑恩宠与A所解除劳动合同后,与B所签定合同相隔了14天,因此不属于转所,而是停业了,所以我们不批他转所,他只要重新申请执业证就可以了。”

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法院判决从未提及这点,为什么上海几百名律师在转所时都有这个时间间隔,而郑恩宠以前转所都有一个月,甚至半年间隔?”一位副处长说:“十只老鼠,前九只偷了东西,没被发现,最后一只被发现了。”并称依据是8月2日司法部的批复。

然而记者并未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中发现任何时间的条款。

记者问8月2日批复是否适用3月的事件?去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取消521项审批制度,其中就包括对律师转所工作的审批。

朱称这就要看对法律的理解了。

何博士认为:“这让我感到恼怒,上海市司法局并没有以应有的公正态度对待事情,而是竭力维护与粉饰不那么正确的决定。”一位上海律师对记者称:“胡说八道,转所怎么可能没有间隔期呢?每个律师转所都会有几天一个月间隔,偏偏抓住郑恩宠。”

下面是记者与朱宝麒的对话:

朱宝麒:“他们那个所发生过互相殴打,私刻公章,受了处分。”

记者:“郑恩宠参加了吗?”朱:“这个嘛,……要再查查档案。”

记者:“我能否看一下档案?”朱:“这个,档案室没有人,我会传给你们。”至今我们仍未收到任何传真件。

记者:“郑恩宠是否在法庭上煸动群众,是否煽动群众上访?”

朱宝麒:“我看肯定有,……还没有找到证据。”

记者:“那么是否有书面报告,谁反映的?”

朱宝麒:“这倒还没有,只是口头的。”

9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新处长李海歌,这位曾同情,为郑恩宠讲过公道话的前任市律协秘书长受缪晓宝局长的委托,告知缪局长要你在家再静养半年,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半年中不要和记者接触,把告司法局的案子全撤了,届时考虑将律师证给你。

在发稿时,郑又一次打来电话,他的一位女学生,平时说话细声细气,被郑恩宠说成“象蚊子一样。”在一次拆迁官司出庭后,又被区司法局说成煽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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