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俐转自中国人权 https://www.humanrights.cn/cn/xsdt/xscg/t20121210_972626.htm
中美人权斗争的新热点:“互联网自由”问题
罗艳华
中国
[摘要:近一两年来,互联网自由问题不仅在国际社会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也成为了中美人权斗争的新热点。美国不仅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高调提出所谓“互联网自由”并批评中国,而且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直接向中国推进所谓“互联网自由”。美国的做法带有明显的冷战思维的印记,也存在严重的悖论,会对中美关系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近一两年来,互联网自由问题在国际社会受到了特别的关注。2011年5月16日,联合国促进和保护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Frank La Rue先生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一份关于互联网自由的报告 ,2012年7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促进、保护和行使互联网人权的决议。互联网自由问题不仅在国际社会受到了普遍的关注,而且在近两年来已经成为中美人权斗争的新热点。
一、中美人权斗争新动向:“互联网自由”问题的提出
1、中国多次出现在“美国‘网络冷战’宣言”之中
2010年1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了关于“网络自由”的演说,其中六次提及中国。虽然希拉里在其中也表示美中两国对于这个议题的看法不同,希望在两国积极、合作、全面的关系之下坦诚和持续地处理这些差异,但她也明确地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认为中国加强了对互联网的审查,并限制获得宗教信息的途径等。在这篇演讲中,希拉里明确表明了美国政府的政策,即“支持一个允许全人类平等享有知识和思想的互联网”,“致力于促进互联网自由。”
希拉里的这篇演说也被称为希拉里的“铁幕演说”,因为她在演讲中将互联网和冷战时期的柏林墙进行了类比,指出互联网世界存在着类似“柏林墙”的屏障。她指出:“柏林墙象征着一个分隔的世界,代表一个时代。今天,这堵墙的一些碎片就陈列在这座它们理应归属的博物馆里。在我们这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基础设施就是互联网。它取代了分隔,象征着联系。但是,就在网络扩展到世界各国的同时,我们发现许多地方以虚拟的墙壁代替了有形的墙壁。有些国家竖起了电子屏障,阻止本国人民分享世界上的一部分网络。他们从搜索引擎提供的结果中删除字词、名称和短语。他们侵犯了那些发表非暴力政治言论的人的隐私权。这些做法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因为《宣言》告诉我们,人人都有权通过‘各种媒体不受疆界限制地寻求、接收和传播信息和思想’。由于这些限制手段的蔓延,一个新的信息帷幕正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降临。”
历史上著名的“铁幕演说”指的是在二十世纪冷战爆发前期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发表的“富尔顿演说”,这一演说因为在促使冷战爆发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而名留史册。希拉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谈论互联网的问题时,将一些国家对互联网的管理措施比作冷战高潮中爆发的第二次柏林危机中所产生的“柏林墙”,这种做法颇有些冷战的味道,因此希拉里的这一演讲也被人称为“美国‘网络冷战’宣言”。
2、中国继续高频次地出现在希拉里的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之中
2011年2月15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华盛顿大学做了关于互联网自由的第二次演讲,题目是《互联网的是与非:网络世界的选择与挑战》。其中,她有5次提到中国,再次批评中国对互联网的审查,并指出,“我们相信,那些为互联网自由设置障碍的政府,不管它们是技术过滤还是审查制度或者抨击那些在网上行使他们的言论和机会自由的人,都将最终发现他们自己作茧自缚。他们将面对独裁者的困境……”
希拉里在这篇演讲中重申了美国的立场:“我们对互联网自由的承诺是对人们权利的承诺,并且我们正在实施行动。监视和回应对互联网自由的威胁已经成为我们的外交官和发展专家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是为了实现人权、人类自由和人类尊严的斗争。”“这是我们外交政策的优先考虑事项,在未来一些年其重要性只会增加。”
希拉里在这篇演说中界定了互联网自由的是与非,认为埃及人民要求成立一个新政府是对的,而维基解密是错的,因为“维基解密”是“盗窃行为”。希拉里还提出了保护网络自由所面临的三个挑战:第一个挑战是同时获得自由和安全。第二个挑战是既保护透明度又保护机密性。第三个挑战是既包护言论自由同时又鼓励容忍和礼貌。她指出,“自由与安全、透明度与机密性、言论自由与容忍——这些为一个自由、开放和安全的社会和一个安全、开放和自由的互联网打下了基础,在那里普遍的人权被尊重,并为长期的更大的进步、繁荣提供了空间。”
二、美国对华推进“互联网自由”的主要手段
1、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高调提出所谓“互联网问题”,并把中国作为批评的主要对象。
中国不仅高频次出现在美国国务卿的两次关于“互联网自由”的讲话中,被指责进行严格的网络审查,而且中国的所谓“互联网自由”问题也成为中美人权对话的重要议题和美国国别人权报告的重要内容。
自中美人权对话在2010年恢复以后,在2010年5月13至14日举行的中美第15次人权对话、2011年4月27日至28日举行的中美第16次人权对话和2012年7月23日至24日举行的第十七次中美人权对话中,互联网自由问题都是中美对话的重要内容。美国国务院2012年2月15日向国会提交的《2011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对中国所谓“限制”互联网自由问题也大加指责。
在这一过程中,美国把自己标榜成“互联网自由”的代言人,并把互联网自由与基本人权相融合,使自己处于代表“正义”的一方,占领道义制高点,而把它所批评的对象置于不利地位。
2、利用经济和技术手段帮助中国的反政府力量利用互联网从事反华活动
美国国务院2011年预计总投入3000万美元,用于网络自由。针对中国,美国务院决定向“法轮功”设立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的软件公司拨款150万美元,协助其研发“翻墙”软件,加强对中国的网络信息渗透。2011年5月中旬,美国国务院官员称他们将支出1900万美元用于绕过中国、伊朗和其他国家的互联网监管。这笔资金来自美国国会为本财年划拨的、用于网络自由的3000万美元。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迈克尔?波斯纳说,这笔资金将用于开发前沿技术。他说:“我们将用新办法应对。这是一个‘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在设法比猫快一步。”“事实上,我们打算使一些国家政府试图封锁的信息可以重新被获得”。在美国政府资助的项目中包括这样一项技术,它能识别被审查的内容,像“弹弓”一样把这些内容放回网上,以便让互联网用户找到它们。此外,美国国务院还设立了网络事务协调员办公室,并由前白宫网络安全专家克里斯托弗?佩恩特领导。国务院还宣布推出中文、俄文、印地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推特”账户。 美国之音还开发了很多其他上网方式,出资设立了一些中国大陆网民可以直接访问的网站。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手机用户,加强意识形态“移动化”渗透的有效性,美国之音专门制定了指标,2012年要在新媒体和手机方面在中国每月增加50万用户,2013年每月100万,2014年则达到每月200万。针对中国等国家的网络审查,近年来美国广播管理委员会一直在手机设备和突破封网和审查技术方面增加投资,美国之音不断与实力强的公司合作,研发能够突破网络审查和封锁的软件,2012财年将增加专项经费40万美元。美国广播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成功开发了一套对抗网络审查技术系统,并利用新技术将数据信息输送到香港和中国。所采用的新技术包括名为“从电邮订阅”(feed over email,简称FOE)的技术系统,据报道,该技术已可以成功突破中国的互联网审查。在FOE等技术的“帮助下”,美国之音网站仍有大量的中国用户。据美国广播管理委员会调查统计,从2009年10月1日到2010年9月30日美国之音中文网站的总访问人数超过6百万,总浏览网页达到2176万个,人均每次访问时长近10分钟。
三、美国对华推进“互联网自由”的本质及存在的悖论
从本质上看,在新形势下推进互联网自由是美国输出美式民主战略 的新表现,互联网也成为实施这一战略的新途径。因此,推进互联网自由本质上是美国对外推广和输出美式民主、人权价值观的延续。自苏东剧变、冷战结束之后,中国就成为了美国输出其民主、人权价值观的主要对象国。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并没有按照美国希望的方向发展,并且发展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源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为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创造了机会,而中国地位的不断上升更是备受瞩目。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注意到了互联网的强大力量,特别是中国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也注意到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国内出现的一些问题及不满情绪。因此美国希望利用互联网这件利器来影响中国,促使中国向美国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希拉里在2010年发表的第一次关于互联网自由的讲话中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取得巨大进步的源泉之一,令人惊叹。中国现在有如此多的人都在上网。”因此,利用互联网来影响中国成为美国大力对华推进互联网自由的主要动因。
从手段上看,美国推进“互联网自由”带有明显的冷战思维的印记。希拉里的第一次关于网络自由的演讲本身就被称作是“网络冷战”的宣言。而希拉里在第二次演讲中关于互联网自由的“对与错”的思维定势也符合冷战思维“二分法”的典型特征。美国推进“互联网自由”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冷战时期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颠覆、渗透的网络翻版。美国政府资助他国网络活跃分子、提供官方翻墙软件,与冷战时期设立美国之音、自由欧洲电台等手段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美国推进“互联网自由”这一新动向本身也存在着严重的悖论,主要表现为严重的双重标准问题。2011 年2 月,一方面是希拉里大力宣扬“网络自由”,另一方面是美国国会通过了《信息安全与互联网自由法》议案,授权政府部分接管或禁止对某些网站的访问。这似乎为希拉里倡导的“互联网自由”做了相反的注释。
其实,美国也有一套严格的网络管理制度。根据美国国会在“9?11”后颁布的《爱国者法案》,美国安全部门有权查看互联网通信内容,监控并打击互联网恐怖信息。美国2000年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要求所有得到联邦政府资助的中小学和图书馆对连通互联网的电脑采取技术保护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上网接触“淫秽、儿童色情和伤害未成年人”的露骨描述。美国决不容许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侵犯知识产权、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以及从事其他违反美国法律的活动。在美国很多地区,经常播放拉登讲话的“半岛”电视台及其网站是被过滤的,因为它们“伤害美国人民感情”。美国一边自己严格控制网络,一边却要求他国建立“网络自由乌托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双重标准。
美国认为自己是互联网自由的维护者和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却把中国描绘成互联网自由的破坏者和自由获取信息的限制者。而中国对互联网依法进行管理,也符合世界通行做法。中国对互联网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网络自由的范围,列举了禁止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类信息,主要包括: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中国的管理规定与其他国家相比,有些方面严格一些,有些方面宽松一些,但在管理的大方向上是一致的,并不涉及对一般言论自由的实质侵害。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2012年7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关于促进、保护和行使互联网人权的决议 时中国也投了赞成票。这表明中国政府是赞成保护相关权利的 。
四、美国对华大力推进“互联网自由”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中国对华大力推进“互联网自由”对中美关系的影响总体是负面的。
对中国而言,美国大力推进“互联网自由”可能会威胁到中国的政治安全。就中国国内政治而言,美国推进“互联网自由”极具欺骗性和误导性,有可能迷惑部分中国民众,使其盲目相信美国的“网络自由”主张,而对中国政府合理合法的网络监管提出质疑。同时,美国利用“网络自由”议题向中国施压,为某些政治势力提供了活动空间,不利于中国社会基层矛盾和社会管理问题的解决。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 年6月底,中国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 年底的6311 万爆发增长到1.95 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有专家预计,主导网络话语权的美国完全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来影响和左右我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发展,继而进一步破坏我国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另外,网络黑客的技术越来越高明,加密手段越来越先进,这也可能为一些蓄意进行网络政治犯罪的活动提供便利。
此外,美国对华大力推进“互联网自由”有可能在心里与认知层面损害中美战略互信。美国一方面声称希望发展中美合作,一方面又利用互联网暗中支持中国的反政府力量,煽动民众的不满情绪,希望中国实现“政权更迭”。美国的这种做法必然会对中美合作和长期战略互信的建立产生负面效应。
再者,美国利用互联网宣传“中国威胁论”也会对中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通过互联网的话语主导,美国一直在影响美国公众对中国的形象认知。与1997 年相比,持“中国威胁论”的美国人所占的比例由43%增至如今的58%,同时将中国视作机遇的美国人比例则由45%降至2010 年的35%。另外,认为中国在经济、军事领域是“超级大国”的人达到46%,大幅高于1997 年的22%。在当前网络民调中,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认为,中国正在成为美国潜在的敌人和主要的竞争对手。有了这样的公众舆论基础,美国各届政府都一致将中国视为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对华政策也一直采取接触与遏制两手并用,对我国的防备之心从未解除。
(作者罗艳华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