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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网络自由观察:1月4日,“习近平”又被封禁了/赵平波

2013年01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25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徐田 转自博讯网

今天早上一起来(多伦多时间的1月4日上午应当是北京时间的1月4日晚间),笔者将本人前天发出的标题为“斗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两个具体的建议”的博客文章在新浪微博中搜索,想看看博友们对此文的评价。忽然发现,昨晚还有大量博友将此文转发到新浪微博,但一夜之间就变成了“抱歉,未找到相关结果”的提示。再用“习近平”三个字检索,依然是这个提示,难道说“习近平”也被微博封禁了?进而,笔者再转回到新浪博客,才发现,笔者的“斗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两个具体的建议”一文,也被加密了。

再回到新浪微博,笔者进而发现,不禁“习近平”的检索结果被微博封了,“胡锦涛”、“李克强”等12月底刚刚解禁才10来天的中共高层领导人的名字,也全都在微博上检索不出结果了。笔者知道的,手机上的微博程序和电脑上的不一样,是不是手机还没有封?一查,果不其然,在微博手机版上,中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依旧和过去一样,仅仅是“温家宝”的名字被封,其余都很正常。看来,一夜之间的变化还很匆忙,封禁的指示还没有彻底落实到位……

我想,历史一定会记住2013年1月4日这一天的,因为在这一天里,中国媒体中所体现出的政治气候变化,实在太滑稽了。

在这一天,前《南方周末》的几十位记者编辑就“新年献词事件”发表公开信,要求事件当事人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引咎辞职,并公开道歉。但就在同一天,环球时报却发出了“有必要冷静思考《南方周末》事件”一文,并警告说,中国媒体要接受新闻审查制度,所有媒体人加入媒体行业时都要考虑清楚。但也在同一天,中国外交部就此事回答记者提问时,却否认中国有新闻审查制度存在,并称政府充分保护新闻自由。

也就在同一天,1月4日上午,《炎黄春秋》编辑部透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其网站已于当日上午9时被关闭,这不禁让人们联想到,这大概与该刊元旦发表的新年献词《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有关。但接下来的新闻报道则显示,其实早在去年12月31日,也就是《炎黄春秋》的新年献词发表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系统”就已经给该网站发送了短信和邮件,称其网站已被注销。北京通管局1月4日下午则表示,这是由于由于《炎黄春秋》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在当地通管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之后,即可开通”。看来,这或许仅仅只是一个偶然的个案,与政治无关。

还是在同一天,中共在北京召开全国的宣传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在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条件下,要树立政治意识,要有“正确的立场、鲜明的观点、坚定的态度”。

当然,正如前文所述,在2013年1月4日这一天里,前不久刚刚开禁的中国高层领导人姓名之微博检索,可能又重新被封禁了。但笔者依然抱有幻想:也许,这一“高层领导人姓名之微博检索”之封禁,仅仅只是一时的技术操作失误?因为新浪微博的手机版,并没有重新封禁。所以,我们有必要再观察几天,看看明天的1月5日,后天的1月6日,中国的媒体会透出什么新的信息出来?

在本文最后,笔者要通过本人博客文章被加密的这个远远要小的事件,来进而谈谈为何2013年1月4日,的确是中国媒体值得记住的一天。笔者这位不常写博客的非知名博主,1月2日之所以写了这篇“斗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两个具体的建议”的博文,是感觉到《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所涉及到的宪政问题过于敏感,这样的题目太大而且并不内容不具体、可能很难被中国当局接受。所以,笔者作为一位移民加拿大10几年的老移民,才想到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笔者的这篇“斗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两个具体的建议”博文就是基于这个想法写下的。

不料,此文却意外地被新浪博客作为首页推荐,进而,此文还被列入了1月3日打开当天其他任何新浪博文的推荐列表之中。于是一天之内,此文的点击量居然高达3万。这是笔者的绝未想到的,因为笔者其他博文通常只有几百、上千的总点击量。可见,直到2013年1月3日,至少新浪的编辑们都认为,笔者的这篇文章是没有任何问题并值得推荐的,怎么到了1月4日,此文就要立马被加密呢?我不明白,这一天中国政治的风向,是否发生了某种变化。

以下是笔者的这篇“斗胆给习近平总书记提两个具体的建议”博文之主要内容:

一个建议是提出了中国目前维稳的法制思路:鉴于中国上访问题中拆迁征地问题不仅在数量上过半,而且涉及的金额也最大,所以中国应当设立《拆迁征地法》。其基本出发点是,任何契约签订的双方,如果实力不均衡,将一定导致不平等的条约,犹如当年晚清政府与海外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所以,目前地方政府连同开发商与单个拆迁征地户签约,是很难达成公平契约的。为此,必须仿照目前中国目前正在推广实施的“工资协商制度”之集体合同,来以法律的形式促成开发商与拆迁户集体签约。在集体签约之前,地方政府之土地财政必须公开透明,政府的所得与拆迁户的整体赔偿金额,必须事先协商出一个固定比率,这样才能保证地方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一致,并与开发商的实力均等,才能导致公平契约。这样的立法显然能保障拆迁征地民众的权益,并显然吻合“三个代表”中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和谐思想。

另一个建议,则是提出了商讨解决中国官员财产公示问题的新思路。为此,从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民主传统出发,笔者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再召开一次全国县委书记以上“七千人大会”。1962年中共召开的“七千人大会”虽然并未总结大跃进的教训并提出体制改革的思路,但毕竟加强中央政府与基本干部的沟通,倾听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从而导致中央政府不再坚持高指标的极左错误,中国当时的经济困难局面,也从这次会议之后迅速得以恢复。所以,中共中央在新形势下解决贪腐问题,也有必要再召开一次“七千人大会”。解决贪腐问题的核心,并不是简单地惩处贪官,更重要的是各级官员要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共同商讨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目前存在着哪些制度上的漏洞需要堵住,这才是廉政建设的关键。但愿再召开一次“七千人大会”,能够让全国县委书记以上的干部讲真话、提方案,以找到治理中国目前贪腐问题愈演愈烈之顽疾的方法,这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公示。

我迄今也不明白这两个具体建议有什么不妥,新浪网在首先推荐此文到博客首页之后,为何后来又要将此文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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