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云转自博讯网:李丽
我叫李丽(黎),女,出生于1975年9月15日,家住湖北省十堰市。于1998年蒙召参加了华南教会第22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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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13日22时左右,我和池发玲姊妹在钟祥东湖一信主家庭被钟祥柴湖派出所拘留。当场收走圣经、专刊、手表等物。8月14日17时左右,3名专案组人员将我和池发玲姊妹用绳索反绑押至钟祥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我们所在的3号室同时关押的还有徐兴乔、宋凤菊、仝翠娟等7名华南教会的姊妹。
8月15日开始轮流提审,审完的人当天就换号室。8月16日,宋凤菊姊妹被带出去提审,直到深夜才回来,手背、手臂、脚上、踝骨等处都是水泡,特别是胸前乳上竟有豆大的水泡!作为姊妹,对此,我们感到莫大的羞辱。第二天早上,我问拘留所一姓魏的干部:“警察打人对吗?”他说:“警察打人当然不对。”当他将我带进号室时,池姊妹和仝姊妹已被带出提审,直到半夜三更才被陆续送进来收拾东西转到隔壁号室去了。8月18日早上,我和徐兴乔姊妹被带出号室分开提审。审我的人有3个:一个胖胖的警察,40多岁;一个瘦瘦的40岁左右(钟祥潞市派出所的);一个稍高一点(钟祥冷水派出所的)。审讯的地方是他们的卧室,两张单人床一字摆开靠墙放着。他们叫我坐在床上,胖点的警察就隔着一张桌子坐到我对面,审讯开始了。先作了点思想工作,就问我姓名、住址、信主经过和教会中信徒的名字、住址等。我深知卖主卖友的主必不喜悦,所以审讯不到十分钟,我便被脚镣铐在了床腿上。一个人拿了根电棍进来放到我的脚镣上直冒火花,但是我还是不说,稍高一点的警察就一把抓住我胸前的衣服把我扯了起来,说:“穿那么整齐!老子扒光你的衣服看你还假圣洁!”说着,就伸手撕我的衣服。我死抓住衣服不放,但还是被扯开了一颗扣子,内衣扣也被挣掉了,他把我猛的往后一推,我重重跌倒在床,头撞到墙上,两眼一阵发黑,他又扑过来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扯了起来,让我坐好,说:“老子拔光你的毛,让你当尼姑去!”说着就抓住一把头发往下扯:“说!跟你老师睡过几次觉!时间、地点,交待清楚!”我气愤至极,大叫:“你胡说什么?”这时,刘从政(钟祥公安局宗教科科长)走了进来,看到那几个人对他恭敬的样子,就知他是他们的领导。我就对他说:“你们应开宗教法庭审理我们的案子,而不是这样!”刘科长说:“宗教法庭?你没有资格提这个,你老师也许有这个资格。但我告诉你,在中国是绝对不可能有宗教法庭的,就是在世界上也是很难的。共产党允许你信主,但并不等于他相信有神,这一点你要弄清楚!”如此,我说什么好呢?他见我仍然说不知道教会中的任何事,就沉着脸拎着包走了。当时门窗已被关上了,胖胖的警察把桌子往边上一推,吼了起来:“什么叫共产党专政!现在就让你知道!”冷水派出所的警察拿着电棍就往我胸部打,我赶紧用手护住胸部,大声喊叫起来,他更加恼火了:“你还敢喊哪!把手放下来,不放就给你铐起来!说!跟龚圣亮上过床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我气极了,一口气喊了几个没有。他一吼:“什么?到底说不说?喊救命!打死你们也不算犯法,死了,挖个坑一埋,看谁会管!给老子讲人权!”他打累了就停下来,换了一个人来问,不说就接着打,一直审到半夜,他们都哈欠连天,仍没有停止审讯的意思。而我当时正来月经,审了一天,心灵身体说不出的难受,不知自己还能熬多久。当胖胖的警察问我与老师有性关系没有,我仍说没有的时候,那个冷水派出所的警察不耐烦了,咬牙切齿地把桌子一拍,骂道:“狗日的!说不说?是不是喜欢人打你?”说着电棍就往下身的捅。我吓得赶紧趴在腿面上,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只有大声的喊主,巴不得立时死了才好。胖警察仅穿条短裤,挺着肚子走进来看我还是什么都不说,就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抵在墙上说:“我们挖了个坑,专门埋你们华南教会的人,已经埋了一个,当我们不敢埋你吗?”拿电棍的警察说:“我看她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到底说不说?”电棍又象雨点一样的往胸部、大腿上乱打,又往小腹、两腿间打去。我死死地趴在腿上,任凭他们打我的背、头、脸、嘴,心想自己只能到这地步了。他见我不直起身,就拿电棍从胸部和腿面之间插进去,使劲摁在我的左乳上,摁来摁去,恨不得摁进肉里,骂道:“说不说!你当老子不敢扒光你的衣服吗?”我决定拼上了,真扒光我衣服,我就死。但要我的父母知道自己死在哪里,就停止了一切的喊叫和挣扎,任凭他的羞辱和折磨。他们见我突然的转变,也觉吃惊,就停止拷打,问我话,我就说了一个电话号码。他们就停止了一天的审讯,打着呵欠要去睡觉。我执意要求进号室,他们说天快亮了,就让我睡这儿。把脚镣给我从右脚换到左脚,硬让我睡到床上去,我只有硬撑着坐等天亮,一个人就在我旁边的床上睡了。天亮后,刘科长来问审讯情况,答应让我给家人打个电话,但以后必须要和他合作。电话打通了,我告知家人自己的处境,并请他们在自己死后来收尸,如果判刑了就来送衣服。刘科长听后非常恼火,就重新提审,我还是说不知道。他又问我和龚老师有无性关系时,我很诧异他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但还是耐着性子如实回答没有。他把笔一放,抱着手就说:“你不要以为说和你老师有性关系就会加重你的处罚,我们这次打击的对象是你老师,不是你们这些学生。现在你们应该认清形势,积极和我们配合,我们就是你们的保护者嘛!好吧,你再好好想想看,是不是有过一次。因为时间长、事情多,所以就忘记了或记不清了?”“我对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没有就是没有!”我真是想不通他到底要干什么?他看了我半天才拿起笔皱着眉头写了个“没有。”又接着问我专刊投稿、聚会家庭等,我皆说不知道。于是他就让我看看供词后签字、按指押,虽然已是19号中午了,但审讯日期仍写着18号。冷水派出所的警察也照样问了一遍后让我签字,审讯地点写着“警官训练中心,”但审讯人姓名却未写明。于是我被带进号室,进了号室,我一头倒在铺上,一动也不想动,真愿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梦;然而,身上的伤痕却时时提醒着自己这一切都不是梦。
8月27日,专案组给我们摄了影。28号上午,专案组中的一名办案人员将我带到5号室后,拿出一张纸从小窗户递进来,遮住上半部让我签字、按押,过后我才知道签的是“监视居住。”以后,每隔几天,刘科长就来提审一次。当我说和龚老师没有性关系时,他就中止谈话,继续关押,不许家人接见,更不许送衣物用品。当地的信徒想要给我们送点东西,哪怕是一包卫生纸也是送不进来的。这让我们几个姊妹倍感日子艰难。一次,刘科长来提审说:“你老师自己都说和你有性关系,你还在说没有!到底想不想回去?想回去就给我好好写,不会写我拿一份给你看看,你一看就知道怎么写了,不要象个猪脑袋不开窍。龚圣亮这回是死定了,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何必赔上自己呢?”10月13号下午,仝翠娟提审回来,灰心沮丧到了极点。我问她,她说:“他们这回只给我录像,我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很对不起教会,对不起老师,你千万别再像我一样作假见证了!”第二天一早她就被人带走,说是送她回家。
10月底的一天,专案组的张立清、李建国两名办案人员来提审我。一见面,李建国(派出所所长)就说:“我们是华南教会专案组的,这段时间一直在荆门,专审龚圣亮、李英、徐福明、龚邦坤的,开始他们比你还硬,我们一去,他们什么都愿意说,所以这案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只等开庭了,希望我们也能合作愉快。”“想不想换一个地方?”张所长马上接着说:“对!换个地方说!” 我听得胆战心惊,几个月来的一幕幕已把起初的信心和勇气磨蚀的荡然无存,直想赶快脱离这种令自己窒息的环境、空气,速速地脱离他们的手。我便承认了聚会的家庭和教会中弟兄姊妹们的姓名,成了一个卖主卖友的犹大,致使许多弟兄姊妹遭逼迫,有家不能归。
2001年11月6号,我被送往沙洋劳教所。一路上,钟祥公安局法制科的徐春山警察不住地用言语羞辱、奚落于我,我只有默默祷告主,因为只有主最知道我。到了二大队,因着毕队长的问话,我才有幸看到自己劳教书的内容大概:罪名是因为参加了华南基督教会的神学培训和聚会以及专刊投稿,而其中好多稿子在提审中问都没有问过。劳教书始终未给我本人一份。
于是,因为信仰耶稣的缘故,我在沙洋劳教所二大队开始了三年的劳教生活。
2004年2月8日晚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