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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如何解读教育腐败的三大高危点?

2012年06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49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新浪

据报道,近两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教育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218件,涉案243人,涉案金额2371万元。其中教育局领导32人、教育局下属教研室和勤工助学部门的领导41人,学校领导61人,基层教育辅导站领导51人。种种事实表明,升学考试、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入学,正成为教育部门个别人中饱私囊的腐败高危点。

区区一个省,且只是单纯的教育系统,就有如此多的腐败分子,涉案金额如此惊人,由此足见当前中国教育领域腐败程度已经有多严重。然而,这则新闻引人关注之处显然并不仅在于此,经过高度概括、总结归纳出来的所谓“腐败三大高危点”是新闻的“题眼”,也理应是人们目光聚焦之处。严格来说,这还不够准确,因为这“三大腐败高危点”,不过是清楚地指出了教育腐败的高发地带,而倘若仅仅注意到这一点,显然还大有欠缺。

以往有关部门查处的案例表明,教育领域的腐败多集中在教育基建工程、采购设备器材、校园场地出租、文凭办证、乱收费、招生分配等环节上,“三大高危点”说到底,只是教育腐败众多环节中的一个环节之细分化。然而正是这种“细分”,让我们意外看清了教育腐败的渗透度和覆盖面。而这,究竟又给了我们怎样的警示?

现下,“教育不公是社会最大的不公”渐成社会共识。而透过教育腐败这“三大高危点”,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教育界腐败分子广泛、深入染指的时段及区域——无论是学校招生录取,还是升学考试、新生入学,都将直接导致教育失去公平。

从这个意义上讲,“三个教育腐败高危点”之简单表述,未免太过轻描淡写了。道理非常浅显,升学考试尤其是高考,已成为“最后的圣地”或“最后一道公平的起点”,环环相扣,既而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问题上也大做腐败文章,“圣地、净土不再”倒事小,而使弱势者连“最后的机会公平”也一同失去,问题可就大了。不幸的是,这“三个教育腐败高危点”似乎已将此种担心加以证实。

如此一来,“三大教育腐败高危点”一经明确,其警示意义就不能仅囿于给拒腐防腐、将腐未腐的教育领域人士提了个醒,使之加强自律、增强防腐意识或及时收手;也不能局限于给反腐败机构明确了工作、打击重点。既然其危害也已为我们所认识到,坚决予以打击就是必须的,紧接下来,还理应是针对这些腐败高发地带,进一步完善防范控制机制。

借用美国学者阿密泰曾说过的一句名言:“苹果总烂得检查筐子”。既然教育腐败总在这三个点发生,检查相应的监管机制是否有效(也即“筐子”是否安好),显然就成了问题的关键与核心,这其实也是教育腐败真正的症结所在。

不难理解,职务犯罪从来是由权力失去制约引发的。以新闻中提到的桂林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某腐败案为例:其任该院院长期间,在本院招生录取时,多次收取学生家长钱财共计人民币3.7万元,录取了3名高考低分落榜的学生。而我们不难发现,其收受贿赂之所以能够得逞,盖源于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可是这一“自主”,其手头那点权力就有了设租、寻租的空间,这当然并不是说“给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有什么错误,但毫无疑问,这足以说明具体行使这个自主权的人,没有处在相应机制的监管、制衡范围内。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当前需要明确的是,对教育腐败以雷霆手段进行查处是必要的,不能光注意到了这“三个高危点”,而忽视了其他,比如,名目繁多的书籍“发行费”、学生“保险费回扣”等等,都会成为教育腐败新的“点”。这当然就要求反腐视野须尽可能放宽,并宽范围地健全监督机制,对相关制度漏洞及时加以修补、完善,使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无处不在,从而使腐败分子无隙可乘,欲腐而不能。想来,这才是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总而言之,我们决不能容忍侵害社会公平的教育腐败毒瘤继续长期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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