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简介:该研究成果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2008年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集体项目“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GY200839;批准单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重要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结论部分刊登在2010年8月17日《中国教育报》上,并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教育学》2010.10)。
问题是时代的呼声。自觉地关注问题、回应问题,是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教育改革也进入深水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正确对待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基于这一目的,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理论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对当前我国十大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专题研究。这些研究从教育热点问题入手,努力用科学的教育理念、生动鲜活的案例,解读我国教育热点问题产生的症结和原因,全面总结国内外相关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寻求解决教育热点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途径,力图形成促进教育自我完善、科学发展的有效机制。同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化解矛盾,引领教育研究的方向,对推动教育的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进入21世纪,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与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国教育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工作。为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2—3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收集到大量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热点问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课题组主要以《教育规划纲要》意见征集为基础,对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近年来两会代表意见中显示的教育热点问题、地市级教育局领导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梳理。课题组采用SPSS15.0的描述统计方法,对确定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统计并排序。位列前10位的教育热点问题包括:高考招生制度问题、农村教师问题、职业教育吸引力问题、择校问题、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教师评价问题、政府教育投入问题、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幼儿教育普及问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
这些热点问题反映了公众对教育的关切与期盼,其主要特征:一是覆盖面广,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改革职业教育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十分突出。二是高度关注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反映了我国教育从规模、数量发展向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大趋势和当前面临的困境。三是教育评价问题凸显,要求以人为本,科学地评价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改革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排在首位。四是课程教学改革备受关注,其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最为突出,这表明党和政府倡导了多年的素质教育目标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五是直指当前教育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如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体制性障碍等,特别是教育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近年来,我国教育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不仅是教育大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转型时期产生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要靠教育的改革创新来破解,还要通过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政策调整和相关社会制度的创新来改善。
我国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突出问题是不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具体体现在:高考导致中小学教育的唯“分数”现象,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不利于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也不利于杰出人才脱颖而出;高考太重知识基础,不能很好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高考导致学生的思维方式僵化,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势在必行。
第一,必须坚持统一高考。高考是人才选拔质量、公平选拔人才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关乎着国家的长远发展与社会的持续稳定。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我们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我国的高考,坚持统一高考不动摇,绝不能盲目废止或变动高考。
第二,改革高考管理体制,实行“教、考、录”三者相对分离。为了理顺高考与教育的关系,提高高考在选拔人才和造就人才方面的效能,有必要改革高考管理体制,明晰政府、高校、考试机构和中学等各自的责权关系,实现“教、考、录”三者分离、各司其职,从而实现良性互动。
第三,高考改革要稳步推进。因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关系到社会和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避免急风骤雨式的激进改革,否则会造成更多矛盾、更大混乱。此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到考生、教师的适应性以及多部门的协调性,要避免否定式的改革方式,更不能是推倒重来。
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低,教师津贴补贴拖欠严重;农村中小学教师县镇超编和乡村缺编(包括结构性短缺)现象并存,边远地区教师严重短缺且补充困难;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与师范院校毕业生无法入编并存;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职称有待提高;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流失现象突出,边远农村地区教师流失更为严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缺乏保障,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清退农村代课教师难度大、遗留问题多。
解决农村教师问题的目的在于建设一支以解决农村教育症结为出发点、以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队伍。农村教师问题涉及政府、市场、教师教育机构、中小学校与教师个体等诸要素的关系。农村教师问题的解决依赖政府、市场、教师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体等要素的共同参与,并通过退出规则、吸入规则、价值规则和提高规则四个基本规则维持其运转,达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目标。
解决我国农村教师问题可以采取八大举措:一是制定适合农村学校情况的教师编制标准、职称名额。二是设立具有切实奖励作用的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三是中央、省级财政统筹农村教师工资。四是师范院校和地方政府双管齐下,确保农村教师培养质量和入编上岗。五是建立政府教师培训经费支付制度,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六是改革农村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方法。七是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和县域内交流制度。八是与代课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的原因:一是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对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影响:我国主流文化教育思想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求学,求的是圣人之道,讲求的是“大道不器”、雄才大略。“技”、“艺”都属于雕虫小技,这似乎是在教育领域之外的。这从深层心理上影响着人们对职业教育的看法。二是社会现实劳动分工中存在的劳动环境、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影响:职业教育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劳动者,而我国一线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差、劳动环境差、工资待遇低直接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三是职业教育有关管理与政策的不完善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办学体制、招生政策等所导致的重职前教育轻在职培训、中职与高职的脱节等问题使职业教育没有吸引到有潜在需求的人群。四是职业教育本身存在种种问题所导致的质量不高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工学结合模式推行困难等问题导致一些职业教育质量不高,也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七大政策建议:一是真正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二是切实提高技能岗位的经济待遇与社会地位。三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四是提高质量,满足学生与社会的需要。五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六是改善职业教育的形象,让全社会都了解职业教育。七是满足各类人群尤其是处境不利人群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大中城市中择校现象的逐渐显现和扩大,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择校问题进行规范治理。在政策的总体思路上,概括来说经历了一个从禁止择校,到“堵”、“疏”结合,再到以均衡发展破解择校问题的转变过程。
最初,择校及其收费问题被认为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政策上要求学校不得搞“计划外”招生,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从1995年开始,政府强调对择校生高收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并认识到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和“择校生”问题,不单纯是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进而提出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逐步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上的差距,是解决“择校生”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开办民办学校,以满足一些家长的择校要求。然而,在随后出台的政策中,既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又提出在一些大中城市经审批可允许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近期内招收“择校生”,择校费等收入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政策本身的自相矛盾使得治理择校的初衷无法实现,将社会上择校需求向民办学校引导的设想在现实中也严重走样。21世纪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呼声日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贯彻了教育公平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治理择校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以均衡发展化解择校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
我们应当对义务教育阶段公众的择校需求与公众对现实中择校的不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应当反思公众究竟是反对择校,还是反对目前失控、无序以及越来越远离教育本义的择校?二者不应混为一谈。治理择校的政策不应以消除择校为目标。注重优质教育的生成而非单纯扩充,提供可选择的优质特色教育,使人人各得其所,各择其校,才是真正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高校功能的拓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教育的影响,国外高等教育改革建议的不断引进,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高校的冲击,传统的高校教学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传统的教学在异化和改变,行政化的问题和政绩观的影响使得高校教学更加关注表面现象,而使受教育者的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漠视。对此,需要教育界和全社会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清醒的认识,严重的偏向需要及时加以调整和改善。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政策建议:一是应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要树立正确的高校质量观,强调“以人为本”,增强教育服务的意识,最核心目标的确立要指向提高大学毕业生的水平和质量,既有学术学习的维度,又有社会适应性、创造力、社会服务能力和意识等。二是应关注专业设置、课程改革与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对教学质量提高的影响。三是调整对教师“双肩挑”等要求的政策导向,使高校教师能用心教学,通过高质量的教学发挥重要的作用。四是要从思想转变到制度完善,再到文化建设,使教学质量的提高得到多方面的支持。五是改善和优化高校本科教学的质量评价,增加学生、教师、社会和行业的参与,使教学评价工作的服务性、专业性、系统性、参与性、互动性、诊断性、建设性、可信性等均得到保证。六是鼓励高校因校制宜的教学创新探索,加强相关成功案例的研究与推广,特别应在提供经费、政策支持、培训教师、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更新内容、探索教学方法、完善学籍管理、优化实习和就业指导、健全教学组织、改善评价、进行毕业生追踪调查等方面给予导向性的支持,使高校的教学质量提高有更开阔的探索和发展空间。
我国教师评价制度大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确立而不规范到制度化,再从制度化到不断完善的三个历史阶段。现阶段,由于我国存在行政化与应试弊端,教师评价制度不利于教师专业自主发展,教师职业倦怠现象严重。高等教育阶段教师学术腐败现象频出,改革现行教师评价制度十分必要。
在教师队伍中推行绩效评价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的价值取向不被业界人士接受。二是评价量化标准难以确定,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而人的发展是不能够或者不完全可以量化的。三是绩效工资改革中,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难以解决。四是难以保证教师最低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并不断提高。五是难以保证绩效评价不以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为依据。六是绩效评价不能减轻教师负担,反倒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对于改善和根治教师职业倦怠无益。七是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主体,对于自身评价制度的设计以及是否应该实施绩效评价往往没有发言权,利益诉求没有表达的途径。这些均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我国推行教师绩效评价,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已成定势。如何使这一评价制度设计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服务于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改革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我国实施绩效工资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要有可为广大一线教师接受并认同的标准。这一标准的产生和实施都要有能够真正代表教师利益的群体组织监督和参与。在教师绩效评价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教师主体不能缺位。第二,要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主体性,保障教师评价的主体地位。因此,要发展并培养教师行会,赋予其一定的政策空间,使得教师这一教育评价中现实的弱势群体有自己利益诉求的代表。第三,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而不仅仅是教育系统中的权力部门。已有的研究表明,提高教师工资起点,保证客观,不设上限,这些是对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要条件。
我国的教育投入一直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较低。这是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公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原因是:政府收入多头管理,支出重经济轻民生;教育财政责任过多下放到基层政府,中央和省级政府负担过低。
建立政府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理念和思路是:一是保障教育投入须有法可依。为保障教育投入的稳定来源和增长,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法律法规,使法律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增强可操作性。教育投入有法可依的另一方面是要有标准可依。如制定义务教育财政支出标准要遵循保障基本支出的原则、承认地区差别的原则、通用和简便的原则。二是政府行为必须到位。要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各级政府财力水平的具体情况,从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出发,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政府履行自身责任,行为必须到位。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依法加强和改善对同级政府教育投入情况的监督。既要对预算进行监督,又要对预算执行过程和决算进行监督。要在明晰教育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细化教育行政处罚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加大处罚力度。可以考虑通过建立教育法庭等,保证司法尊严,维护教育权益。
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前者主要是:自我认识不足;知识结构单一,实际能力欠缺,人文精神缺失;就业观不科学,就业心理脆弱;创业意愿和意志薄弱,创业准备不足。后者主要包括: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促进就业的社会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高校的教育体制不完善和教育体系不合理,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方面;大学生缺乏系统的就业教育。
大学生就业教育的主要问题:部分高等学校对就业指导教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就业教育的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就业教育的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就业教育方法手段比较单调;就业教育的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就业指导教育的个性化指导不够;就业指导教育的社会化程度不够;就业指导教育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就业指导观念存在误区;创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就业教育对策与措施建议的指导思想,要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探讨建立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具体建议有:政府积极引导,加强宏观调控;大胆创新,转变教育思想,完善高校教育体制,培养满足市场需要的人才;完善就业教育;加强宣传,促进用人单位树立良好的用人观;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增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优化市场结构,协调其与政府、高校的信息沟通;完善创业教育,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目前,我国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与城镇地区。当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主要问题有: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率低,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迄今没有改变“一穷二白”的面貌;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欠缺,普惠性优质资源少;政府对于农村学前教育的责权不清,管理不力;农村学前教育、教学“小学化”倾向严重;农村学前教师队伍素质低且稳定性差;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评估监控力度不够。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农村经济发展弱势拉大了城乡教育差距;精神贫困与家长教育消费理念欠缺;政府责任未落实,规划、督导等制度性偏差等。
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议对策:第一,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探索建立“县乡结合,以县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和管理学前教育的具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第二,完善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分担学前教育和托幼服务成本的机制,建立补偿救助制度。合理调整布局,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第三,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制订幼儿教师的资格标准和工资标准,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第四,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进素质启蒙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与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主要有:课业负担、活动负担、心理负担、身心负担、多重负担等。形成这些负担的根本症结在于体制障碍,即由巨大的就业压力造成的一种不良的社会、学校、家庭联动竞争与博弈机制的存在,这种竞争与博弈机制就是人才选拔与考试制度,它成为一只“看不见的手”,控制着学校教育的走向,引发恶性竞争。教育系统内的学业负担只是这种不良机制的产物,其发生的机理是竞争与博弈过度;其根本动因是人们想通过竞争与博弈获得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实现向社会上层的流动,而人才选拔与考试制度是实现社会分层的“过滤器”,只要社会分层存在,这种“过滤器”就有存在的可能。这正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高考制度不断改革而依然无法改变现状的根本症结所在。
减负是一个复杂的教育、社会问题,不是单一的教育系统可以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对社会、学校和家庭进行综合治理。人力资本竞争与博弈、用人制度缺陷、社会评价误导是产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社会历史根源;传统人才观、功利主义教育价值取向是产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思想基础;教育质量低是产生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教育内部原因。
真正实现减负,要认真研究并处理好减负与就业、减负与升学、减负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负与择校、减负与学生自主发展等问题之间的关系。具体对策主要有:正确认识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制定完善的减负政策,减小政策代价;继续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提高高中入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课程改革应积极稳妥地进行;建立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等。
教育热点问题是当前我国教育实践提出的、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真问题,反映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等诸多矛盾。这些热点问题既关系到民生,又关系到教育自身的健康发展,还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关系到国家安全。然而,揭示出真问题只是破解教育热点问题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切实地去解决这些问题。解决教育热点问题要靠改革与创新,必须努力冲破传统教育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第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是破解教育热点问题的前提。人才培养观念是人们对于人才培养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看法或根本观点。人才培养观念是一切教育行为的先导,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是深化教育改革的前提。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文化中“望子成龙”、“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等思想仍然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有些家长根本不管孩子应该学什么、适合学什么,认为只要考上好学校就行,分数越高素质就越高。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辖区内学校的评价主要以高考中考成绩为依据;相应地,校长对教师的评价、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家长对学校的评价都围绕考试成绩做文章,从而导致应试教育愈演愈烈。
由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我国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我们要树立人才培养的“五个观念”:一是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二是要树立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三是要树立多样化人才的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四是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五是要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在上述“五个观念”中,有的其实是“老”观念,如第一个观念是新中国教育方针一贯倡导的核心教育观念,第一、第二、第四个观念也是多年来我国素质教育重点倡导的观念。之所以仍然称之为“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是因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多种缘故,这些观念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中小学“应试教育”倾向愈演愈烈,严重妨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所以,我们有必要超越现实,坚决纠正“应试教育”倾向,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人人成才的观念、终身学习的观念。“五个观念”中的第三、第五个观念真正体现了近年来我国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思想,同时也触及了教育改革的深水区——教育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旨在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更新人才培养观念的核心是始终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破解教育热点问题的重点。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教育思想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的简称,主要是指人才培养的教育结构特征及其运行机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人才培养模式的创建与发展是一个不断超越传统和勇于创新的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才培养观念的不断更新,我国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和成果。近年来,我国的招生和考试评价制度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教育结构方面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相关教材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学方式的改革正在探索和实验中,并取得积极成果。但我国现行人才培养模式离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有待深化改革、不断完善。
我国现行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第一,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应试教育模式至今未能得到根本扭转;各级各类教育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有待加强。第二,课程设置缺乏多样性和选择性,学业负担的安排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及学生个体的身心承受能力,做到因人而异。第三,教育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缺乏灵活性,教育教学过程基本上还是以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破解教育热点问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我们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思路:一是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二是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三是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上述三个要点反映了时代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新要求,提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新内容和实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新途径。
第三,消除体制性障碍是破解教育热点问题的关键。自1985年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这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教育系统内外均存在尚未消除的体制性障碍,或称内生性体制性障碍与外生性体制性障碍。外生性体制性障碍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结构、社会用人制度、教育投资体制、教育的外部管理体制。同时,教育系统自身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内生性体制性障碍,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体制障碍、教育评价体制障碍,以及来自教育体系的障碍。教育系统内外部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
我国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政府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不利于因地因校制宜地发展教育和办出特色;各类教育制度设计不够灵活多样(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不利于多样化人才和杰出人才的遴选与造就;各级各类教育的宏观结构、专业结构、课程结构等还没有形成衔接合理、四通八达的立交桥结构。
要消除教育系统内外的体制性障碍,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推进教育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有效地缓解教育的压力及化解教育领域的一系列矛盾。以我国的国情而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应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尽量缩小城乡物质文化差别。此外,改革社会用人制度、理顺教育投资体制、加强教育的外部管理等,也将成为破解教育热点问题的重要外部条件。
其次,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建设多样化教育。多样化教育主要表现为衔接合理的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体系,多样化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多样化的质量观和管理模式等。多样化教育有利于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活力,形成不同特色;有利于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多样化的人才;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
最后,要尊重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首创精神,支持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要使改革真正成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现实力量,发挥地方和学校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关键环节。因此,要鼓励地方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各地各校成功经验,组织交流、积极推广,为全面推进教育改革提供经验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