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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小业主受迫害观察

2024年11月22日 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 ⁄ 字号

王庆转自大纪元

春秋墓园被迫拆迁 监院纠正新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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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25-02-10 12:57 PM  标签监察院墓园新北市

【大纪元2025年0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桃园报导)监察委员施锦芳、赵永清10日指出,位于新北市中和区墓基数量多达1千3百余座的私立春秋墓园,现已更名为私立龙陵纪念墓园,近年来爆发墓地被迫拆迁,亡者无法安葬等纠纷,调查发现,新北市政府未善尽主管机关责任,核有违失。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于本月6日通过提案,纠正新北市政府。

纠正案文指出,春秋墓园于1973年依令核准设置,1986年林姓申请人死亡后,春秋公司申请变更墓园负责人。但新北市府未详察自1970年起由林姓申请人提出设置申请至1973年核准设置的过程中,政府单位函覆内容即有“春秋企业有限公司”等名称,且联络地址均相同。

纠正案文提到,市府未确认是否为同一经营主体,径自认定1970年申请人为林姓申请人而否准变更,却持续受理春秋公司开具之“春秋墓园土地永久使用证”等,据以核发埋葬许可,直至2020年1月15日,以该公司违法经营对其裁罚,造成1千3百余座墓地使用权产生争议。

纠正案文说,裁罚后,随即于同年1月30日许可道环展业公司为春秋墓园之殡葬设施经营业者,未针对善意信赖政府公开资讯于春秋墓园购买设置墓基民众之权益,提出适当配套措施或规划因应作为,以致墓主与道环展业有限公司后续纷扰不断,核有违失。

监委指出,新北市政府殡葬管理处及望安乡公所于2019年间将12笔乡有土地同意提供道环展业公司申请殡葬设施经营业使用,未采取公开方式及未依规定收取费用,更未考虑墓园的管理疑虑,甚至称“仅供申请殡葬设施经营业,并未授权管理使用”,擅将同意使用证明文件切割处理,实有量身订作图利特定业者之嫌,殊有未当。

监委表示,春秋墓园去年6月底发生边坡崩塌事件,影响墓主权益甚钜。新北市政府允应善尽职权,落实管理维护之责,针对遗骸捡拾及灾后复原等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以防止灾害扩大,保障墓主应有权益。

最后,监委指出,内政部于2017年修正殡葬服务业申请经营许可办法,允许申请人仅须检附一定比例之同意使用证明文件,俾使殡葬设施得以继续经营管理。内政部于欠缺法律明确授权依据下,径行修正该办法放宽同意比例,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殊有未当。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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