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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陈光武律师:聂树斌案判决未展现真相

2018年02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365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大纪元“

专访陈光武律师:聂树斌案判决未展现真相

代理律师杨金柱(左一)、陈光武(右一)与聂树斌父母合影(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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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7日讯】(大纪元特约记者秦雪、萧律生采访报导)河北石家庄青年聂树斌因“强奸杀人案”被枪决21年后,被中共最高法院改判无罪。山东刑辩律师陈光武自2012年开始为聂树斌翻案进行努力,在2016年4月因为一些非议而解除代理委托。陈光武是中国当代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他接受了大纪元记者专访,认为聂树斌案判决仍未展现全部事实真相,最高法院这样判决有它的考虑。

1994年夏天,康菊花在河北遭到奸杀。20岁的聂树斌因此案被捕,1995年被枪决。2005年,一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承认是他杀了康菊花。聂树斌的家人花了11多年时间四处奔走,最高法院12月2日终于裁定聂树斌一案证据不足,改判无罪。以下是大纪元记者对陈光武律师的访谈实录。

记者:您对最高法院对聂树斌宣判无罪怎么看?

陈光武:宣判无罪,整体来说,还是好事。处理的不是很彻底。这是个张冠李戴的错案,不是疑案。现在最高法院以疑案处理,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现在有大量的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案子是王书金所为,聂树斌就是一个不应该判处死刑的替罪羊。但是现在最高法院说它是疑案,是当初判决证据不好,不能认定王书金所为,搞了一个纠正。这比原来的冤杀是一个进步,但是呢,这不能反映聂树斌案子的本质。

聂树斌案子的本质就是个张冠李戴。本来是王书金干的事儿硬是加到聂树斌头上,说聂树斌杀了。但是最高法院没有认定是王书金所为,是认定聂树斌判定死刑,证据不足,存在疑点。他以这个理由翻案。而不是以聂树斌不是真凶、王书金是真凶这个为事实翻案。他是以当初聂树斌的判决证据有瑕疵,不能认定来下判决。所以这个纠正是不彻底的。

记者:你们给最高法院的证据,他们没有去用,没有采信,是吗?

陈光武:可以这么说。你比如说,我们在济南审理的时候,河北方面说不是王书金干的,因为王书金供诉说,他强奸杀害的时候,右脚在受害人身上跺了很长时间,跺的很厉害。河北方面说,如果是王书金干的话,为什么死者身体没有伤,没有骨折呢?但是在山东济南审理的时候,我就提供了证据,提供了受害人尸体的照片,上面明显的,有多处肋骨骨折。为了稳妥起见,我们又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这个照片进行论证和鉴定,他们也出来报告:证明死者胸部右侧有多处肋骨骨折。那么这就和王书金的供诉是一致了。证明这个案件是王书金所为。

同时在尸体旁边,当时现场发现一串钥匙。这个钥匙就是聂树斌从来没有提过。因为不是他作案嘛,所以他就不知道有一串钥匙。但是王书金就供诉到现场有一串钥匙。本来,他想拿着的,但是后来又把它扔到尸体附近了。那么这些证据都明确的指示案件是王书金所为。这些问题,最高法院都没有认定,最后说聂树斌当初判决证据有疑点,没能够排除,不应该判死刑。它是以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现在改判了。

所以聂树斌案,本来是王书金杀人,它张冠李戴,判处聂树斌杀人。本来是这样的案子,但最高法院没这样认定。最高法院,不能认定是王书金杀的,也不能认定是聂树斌杀的。所以这个聂树斌的死刑判决书,原来是有瑕疵的,证据是不好的。以这个理由改判的。而不是以张冠李戴纯粹的冤案、假案来改判的。所以我说,这个改判不彻底。没有全部反映案件的事实。

记者:为什么最高法院不采信你们提供的这些有力证据?

陈光武:如果采信了我们的证据,对最高法院来讲,会有两个不利的情况。一个是采信我们的话,就得认定是王书金作案。那么王书金已经被河北高院判决不是这案的真凶。这个判决在三年前就判完了。现在如果聂树斌的判决,认定王书金是真凶,就和河北高院的判决相矛盾,就不好处理。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如果判的是张冠李戴这种错案,彻底的错案的话,那么对原来所有的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追责的问题就会非常严重。从政法机关到检察机关,到一审二审法官,那都要很严重的追责。那么现在没有认定,直接的、明显的、张冠李戴的错案,认定的疑罪从无。从法律上来讲,也是可以追责的。但是追责的范围、深度都要淡化了。仅仅在下面追一下就算了。所以我分析,最高法院从这两个角度考虑,没有认定是王书金作案,仅仅认定聂树斌证据存在疑点,这样改判了。我个人认为最高法院主要是从这两点考虑。

记者:如果是这样子,拖了10年的案件并没有完全真正的平反?

陈光武:对聂树斌来讲,从法律来讲,最高法院的判决,也等于是平反了。只不过最高法院没有把案件的全部事实、全部真相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判决掩盖了一些事实。你比如说王书金是真凶的事实,在这个判决里就被掩盖了。尽管,对聂树斌客观上也是认定无罪,但是没有展现案件的全部真相。作为法律来讲,这个还是存在遗憾的。

记者:如果是这样,那作为律师是不是应该继续要求最高法院把真相揭示出来呢?

陈光武:聂树斌案的真相,除了刚才讨论的之外,还有很多。像最高法院的判决在中国的法律上来讲,是终审判决,是不能动摇的,不能改变的。所以,短期内,3年2年,甚至10年8年,这个判决都没法改变。因为中国最高法院,是不可能动摇的。

但是对聂树斌的案子,被掩盖的事实,作为法律人,我们肯定还要通过各种方法、方式,进一步进行研讨,进一步调查。或者是进一步揭示。无论是我,还是李树亭律师,还是其他了解案件的律师,都可能这么做。案件虽然结了,没有办法改了,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有责任,有义务继续进行调查举证,继续进行发掘。有新的情况我们也会向社会公开,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认为是这样的。

记者:按照您的说法,最高法院并没有想完全彻底的揭示这个案件真相,也没有想彻底的为聂树斌平反?

陈光武:你对中国的刑法可能了解的不多。如果从平反的角度来讲,现在基本上做到了80%。也就是说认定聂树斌是无罪的,这基本上就是平反了。但是呢,认定聂树斌的无罪,也不是说完全杀错了。他说他没认定是王书金作案、还是聂树斌作案,不是这样认定的。他认定的是你聂树斌判有罪证据不好,我给你平反了,并不100%的排除你是嫌疑。这对聂树斌是不公平的。所以,事实上是对聂树斌平反了,但是对聂树斌平反不是非常彻底,是从疑罪从无的原则来平反的,不是以完完全全的错案来平反的。我个人认为,对聂树斌,对聂树斌的家人,还是不太公平的。这是我个人意见。

记者:最高法院这样半遮半掩的目的是什么?

陈光武:我不好说他们是故意掩盖。我只是考虑这个方面可能顾及一定的社会效果。因为在中国大陆要强调社会稳定,要强调政治优先。如果认定王书金作案,那聂树斌就是彻头彻尾的错案了。那么对于河北司法机关,对整个社会,都会有更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最高法院,我个人感觉,他是考虑聂树斌案件的社会正的影响。尽可能的减少对国家司法机关一些负面形象的不良影响。所以,我现在不好说他故意掩埋部分真相,我不好说。

但是呢,我从法律角度讲,没有100%的揭示聂树斌案子的全部真相,只是揭示了大部分真相。这个问题不好探讨太深,因为涉及到国家体制、政治问题。我们只能从法律层面来考虑。这个遗留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值得我们进一步去调查取证。

记者:对王书金来讲,他也不会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十年来一直在努力的要证明他自己是凶手,如果是这样的结果,王书金也不会接受的。他会不会继续上诉呢?

陈光武:现在已经有记者、媒体接触王书金。王书金对这样的结果表示基本满意的。这个基本满意的理由是,他这个十年多的凶手终于让聂树斌基本摆脱了罪名。聂树斌家人也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获取一定赔偿。所以,他的愿望基本实现了。他给媒体说呢,这样我走,被枪毙了,基本就放心了。

尽管,认定不了他是真凶,他也好不了,因为他还有好几条人命嘛。但是,这样聂树斌基本上摆平,那他死,基本上可以放心地走了。王书金现在是这种态度,没有强烈地要求认定自己是真凶。他从开始的目的,直到现在就是为了帮助聂树斌翻案。那么现在聂树斌基本翻案了。虽然没有认定他是真凶,但是聂树斌也基本被解除了罪责。所以,他现在没有表现强烈的不满,基本上接受法院的判决。

记者:作为王书金来说,他承认自己是凶手,承认现场有许多证据证明他自己是凶手。为什么这样的证据还不足以认定他是凶手呢?

陈光武:不光你刚才说的那些。主要的还是两点。一个是钥匙是王书金供的,聂树斌没供;第二个是王书金说踩了她胸部,河北说没有证据,我们提供证据,证明受害者肋骨骨折。这两点充分地锁定王书金是真凶。

但是,刚才讨论过了,最高法院没能这么做,是有考虑。从个人认为,是刚才说过的,从政治上考虑,社会风险的考虑。如果认定王书金是真凶的话,处理起来会麻烦一些,影响会更大一些。那么判聂树斌疑罪从无,政治影响会小一些。特别是对体制影响,相对要淡化一些。我个人感觉,是从这个角度,疑罪从无的思路,而不是彻底的认定王书金是真凶。我觉的他们是从这两个角度考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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