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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119期 (2017年11月11日)

2017年11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214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119期 (2017年11月11日)

从2017年11月3日(周五)到11月9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27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16

公民维权与行动 12

侵犯公民权 14
酷刑和其他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6
侵犯言论自由 2
不公正审判 6
住房权 4

生命权 1

注:一条消息可能报道多件暴政侵权事件。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250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29人:

徐琳、常珈瑄、黄琦、刘霞、孙洪琴、唐荆陵、袁新亭 、曹顺利、嵇书龙、文东海、李学文、吴士豪、杨霆剑(杨微)、李昱函、李学惠 、赵勇、尹旭安、王丽珍、程茂娟、杨天水、黄开莲、刘顺荣、吴淦、黄之锋、武汉记者 王涛、湖北潜江 彭峰、湖北武汉访民孙建民、沈阳 李昱函律师、王秋实律师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广州市长 陈建华为代表的20人:
广州市长 陈建华

新疆自治区主席 雪克來提·扎克爾

临汾市长 刘予强

成都市长 罗强

潜江市长 黄剑雄

淄博市长 周连华

上海市长 应勇料

北京市长 蔡奇

长沙市长 陈文浩

湖南省长 杜家毫

江西省长 劉奇

陕西省长 胡和平

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的警察刘志成(音)

延安市长 薛占海

湖北省长 王国生

山东省长 郭树清

江苏省长李学勇

湖北潜江法院主审法官行政庭庭长罗军

武汉青山区新沟桥街办事处政法委主任余飞龙

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的警察刘志成

 

四,本周特别关注
1,709吴淦案审理期限又遭延长至明年1月31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1月8日,本网获悉:709吴淦案审理又遭延长至明年1月31日。今天吴淦辩护律师燕文薪说:“上午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电话,告知经天津高院批准,吴淦案的审限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

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案曾在2017年8月14日上午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但因其拒绝配合认罪,至今未予宣判。吴淦系2015年5月20日被抓捕的,至今已经被羁押了近2年半的时间。其狱中曾遭酷刑。

2,遭中共当局迫害的江苏著名政治犯杨天水先生已经去世(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1月7日,本网获悉:今年8月在狱中查出脑瘤、后被保外就医的江苏著名政治犯、民运人士杨天水已经去世。杨天水被中共当局残酷迫害,两次囚禁共达22年之久。

杨天水是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第三位狱中传出噩耗的著名政治犯,另两位是2016年11月暴亡狱中的彭明和刚刚去世的刘晓波。大陆政治犯连续不断在狱中死去和得绝症,令外界对中国政治犯的恶劣境况更加担忧。

今年8月仅有4个月就将坐牢12年、刑满出狱的江苏著名政治犯、中国民主党人杨天水(本名杨同彦)狱中突然传出查出脑瘤,狱方希望家人为其保外就医。后保外就医,但是杨天水病情已然十分严重,虽经全力医治,仍撒手人寰。杨天水先生享年仅56岁。

杨天水,江苏人,中国民主党苏皖领导人之一,作家,著名持不同政见者,曾经因为参加89民主运动,后组建“中华民主联盟”1990年6月1日被当局拘捕入狱10年。2005年12月24日,再次因言获罪,被南京市江宁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05年5月9日,被转正式逮捕;2006年5月16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刑期至2017年12月23日。现在又传出患脑瘤的噩耗。获保外就医,然而病情严重,随即去世。

 

3,张磊律师、燕薪律师:榆林佳县寻找高智晟记

为确定高智晟先生的人身及法律状况,2017年11月8日上午,我们来到陕西省佳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能找到的该局办公室主任、李姓副局长、法制大队长均告诉我们,该局没有作为法律上的办案单位办理高智晟的案件。问及有无协助其他单位办理,则均表示不知情。而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则只有一位内勤人员在办公室,其亦表示不知情。

下午,我们来到榆林市公安局,先是到了“国保”支队,在该办公室的一位像领导模样的女警察告诉我们她不知道该国保支队有办理高智晟的案件。之后我们又来到榆林市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告诉我们据他所知榆林市公安局并没有办理高智晟案件,并说是不是一个案件还都并不确定。之后我们又到同一楼层的法制支队准备询问一下有无对高智晟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手续,刚到门口准备开口询问,突然跑来两个穿特勤制服的人(其中一人是我们进大门时的门卫)把我们推开,要我们立即离开办公大楼,一直把我们赶到了榆林市公安局的大门外。后来才知道大楼里的什么人批评了门卫不该放我们进去,所以门卫把我们赶出来了。在大门口给法制支队打电话询问,接电话的人问了高智晟的名字,过了一会儿后,告诉我们说他们法制支队没有这个人的案件。

上午离开佳县之前,我们去离佳县县城五公里左右的小石板桥村看望了一下高律师的大哥,高大哥似乎是无意中的一句话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律对我们这一家人不起(保护)作用。

法律如果不能保护每一个人,那么它就谁也保护不了。法律如果保护不了高智晟的基本人权,那么它就是假的、它就谁也保护不了。

张磊律师,燕薪律师

2017年11月8日,陕西榆林

 
中国民主党全委会暴政侵权动态观察组  孙艺 许英玉  梁奇 忻伟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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