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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大清末代的外“强”与内“仁”

2017年06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39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 Twitter

1900年6月21日,清廷正式向列强发布宣战诏书。诏书说:“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彼仗诈谋,我恃天理;彼凭悍力,我恃人心。无论我国忠信甲胄,礼义干橹,人人敢死,即土地广有二十余省,人民多至四百余兆,何难翦彼凶焰,张我国威。” ​​​​

慈禧的真实面目: 她没割让几百万国土,没主动给各国送钱,没誓死保卫别国政府,没让王公贵族入别的国籍,没把国民当作首要敌人,没任由八旗子弟拆房夺地,没让满朝官员贪污腐败,没说皇家养活了全国人民,更没说自己是唯一掌握宇宙真理的奇葩……

清帝逊位诏书,其中有“予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当时清廷已经颁布新宪法19条,准备实行虚君立宪,国家即将走向宪政。清军虽然战力仍在,但在革命形势下,隆裕太后同意退位,变君主制为共和制,避免内战。今日之当政大员,其见识、胆略、胸襟竟然都不如百年前清末一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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