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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柴路:“党建全覆盖”是民营企业灭顶之灾

2017年06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344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柴路

在中国大陆,民营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的统称,亦简称“民企”或“私企”。

前些日,一位私企老板见到我,满脸沮丧地说:“中国的私营企业肯定不会有好下场!我已经将厂子廉价转让了。”他是搞食品加工的,打拼了20余年,业务颇具规模,据说身价逾千万,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呢?

他说,对外讲是经营不善,实则是要逃避中共的“党建全覆盖”。他不是党员,上面要他申请入党,并承诺让他当书记。他说他是生意人,不信仰马列和共产,拒绝入党。厂里已有的3个党员,都是不善言语的粗壮工,不是当书记的料子,行业党委要给厂里派一个退休官员来当书记。他顶着不答应。他的想法很现实,厂里若建立了党组织,我的企业就改姓“党”了,“私产”就会沦为“党产”。由于他的顶牛,有关方面就给穿“小鞋”,设障碍,经营不畅。于是他一狠心就把厂子卖了。儿子在美国大学毕业,事业有成,并拿到了“绿卡”。他决定投靠儿子,移民美国求发展。

被中共“党建全覆盖”吓懵了、洗手不干或准备“收摊子”的非公企业主,中国大陆到底有多少,吾无力调查清楚,不敢妄断,但可以肯定,决非仅上述一例,也非个别现象。譬如,香港首富李嘉诚近年来不断从大陆撤资投向海外,福建知名企业家、玻璃大王曹德旺“跑路”去美国建厂,等等,不胜枚举。总之,中共“党建全覆盖”的魔咒已经导致中国大陆私营企业家诚惶诚恐,如“网中雀”、“笼中鸟”,忧心忡忡,深感前途黯淡,担心人身权、财产权遭侵,最终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殚精竭力积攒的万贯家产统统被中共掠入囊中。

在中国大陆,所有的非公企业,包括个体小商小贩,早在1950年代就全都被毛泽东灭绝了。直到1976年毛氏晏驾,文革浩劫结束,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私营企业始得重生,逐步发展壮大,以至占据国民经济半壁江山。2011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目前全国私营企业已达9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已超过3600万户。非公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一半,出口贸易占全国的60%,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在此阶段,中共一门心思发展经济,没有考虑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私企党建处于近乎被忽略的境地。其实,那时的做法是对的。“共产党”与“私营企业”,原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无法联系到一起。只是部分从公有制单位“下海经商”的党员干部兴办了私企,才会有要求建党组织的习惯和兴致,建了就由党员老板当书记。当时,甚至还有这样一种情况,有的私营企业要求建党组织,上级党委不敢同意,以为“水火不相容”。到2000年,全国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仅有4.4万个。(据《南风窗》杂志2015年15期)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以后,对非公企业实行“党建全覆盖”成为强制性规定,其覆盖的规模迅速扩张。中组部《2014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全国297.3万个非公有制企业中,157.9万个已建立党组织,比例达到53.1%。

为在非公有制单位强制推行“党建全覆盖”,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2015年9月29日《人民日报》)今年4月20日,习近平在广西主持基层代表座谈会时强调:“党要管党,党建要全覆盖。”(2017年4月21日新华网)对此规定,中共各级党委全力贯彻落实,各级“党媒”则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

《意见》明确,所谓“社会组织”,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非公有制社会组织较之非公企业,数量小得多,不列入本文议题,但道理是一样的。“党建全覆盖”,即党组织应建率和组建率皆达到100%。

如何实现“党建全覆盖”?《意见》给出了具体措施:“一要按单位建立党组织。二要按行业建立党组织。三要按区域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即,没有党员的企业,可以派驻党员;有党员未建组织的,可以派进书记。更厉害的是,《意见》要求“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说白了,就是对党建未覆盖或拒绝覆盖的非公企业,在登记、年检、评估等“关口”上给予“刁难”乃至“封堵”,逼迫其就范。

吾以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够了。中共的组织建设,与企业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企业有权不参与乃至拒绝。公有制企业,产权属国家或集体,它们“姓党”,中共想怎么折腾都行,悉听尊便。而非公企业,其产权属于企业老板私人所有,应随老板“姓”,或姓张或姓李或姓王……怎么经营,怎样管理,都是老板的权利,应由老板说了算。中共党组织介入私企,强行将之“覆盖”,显然是侵权行为,是专制独裁的理念作祟,或曰是帝王逻辑的复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既然中共把党建工作恣意扩大到私营企业、并要实行“全覆盖”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普世常识背道而驰的,那么,中共为什么非要扭天别地倒行逆施呢?关键是想要“共”私营企业的“产”,“匪性”不改也。他们企图通过“党建全覆盖”,将所有的民营企业绑架到中共的党性的贼船上,最终吞噬其全部资产。只要你上了贼船,私企老板们,管你身价多少,纵然你是千万亿万富豪,都将沦为中共砧板上的羔羊。对于这一点,《意见》讲得相当赤裸:“党建全覆盖”的目的,就是让党组织在企业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所谓“政治核心作用”,习近平解释很清楚,就是“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叫干什么就坚决干,党不允许干什么就坚决不干”(来源《人民日报》)。话已经讲到了这个份上,私营企业被囊进了“党”的网里,便改姓“党”了,有朝一日党需要你放弃企业全部资产的时候,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只有“哑巴吃黄连”,“打掉牙往肚里咽”,乖乖照办。岂不悔之晚矣?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习近平对私营企业强制推行“党建全覆盖”,显然是毛泽东“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运动”(亦称“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重演或曰翻版。中共建政不久,急于改变经济窘境,在1953年至1955年期间,开展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风暴,通过所谓的“赎买”、“公私合营”等欺诈手段,将所有私营工商业及个人商贩,全部掠归国家或集体所有。1956年2月3日,时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陶铸在资改工作座谈会上兴奋地说:“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资本家的全部财产拿过来,约计全省私营工商业的资金有一亿九千多万,现在被我们拿过来了,国家发了一笔洋财。一亿九千多万元相当于19多亿斤大米。广东年产大米是18亿斤,即几天时间被我们‘共’了一大笔财产。”(据互联网“疾风资料库”文章)从此,在中国大陆,私营工商业便断子绝孙了。前些年,电视剧《大宅门》,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电视台轮番热播很长时间。这是一部中国民营工商业的生存史的生动再现,看完这部40集电视剧,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叹:“中国民营工商业,没被满清王朝挤瘫,没被日本侵略者毁灭,没被国民党政府整垮,最终统统死在了中共新政权的手里。”

所以,在中共“党建全覆盖”的强制力度越来越加剧的情况下,中国大陆各类非公企业,要想保住自己的来之不易的家产,不被最终“共产”,亟须作出明智的抉择。对于那些资产仅有几万、几十万的小微私企,“党建全覆盖”并不看入眼,他们倒可以周旋延续。关键是那些大中型规模私企,必须当机立断地作出对策,未雨绸缪,以求自保,保人身权,保财产权。要丢掉幻想,“金盆洗手”,关门停业,转移资产。有条件移民的,尽快“跑路”,到民主法制国家求发展;暂时无条件移民的,也应迁居他乡,低调行事,另起“锅灶”,“短线操作”,捞桶金就换地方,以规避风险,但终究还是移民最保险。至于外资企业,就更无须饶舌了,不言而喻,“走为上”。

如果认为吾是危言耸听,时间将会证明吾预言之不谬。建议中国大陆所有的民营企业老板,不妨能全面深入地了解一下中共的起家史和执政史。其历史可归结为一句话:不讲人性,无视人权,欺诈强掠,无信无义,血腥残忍。明白了这一点,你自然也就懂得应该怎么应对了。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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