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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陈进学律师会见江天勇要求书

2017年06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59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作者:陈进学律师

律师会见江天勇要求书

要求人: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陈进学律师

2017年6月5日,江天勇父亲收到你局的通知书,称江天勇已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受江天勇父亲委托,要求人担任江天勇的辩护律师。要求人与江天勇的另外一位辩护律师覃臣寿此前共8次向你局要求会见江天勇,你局都不许可律师会见,理由都是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要求人认为,律师会见当然不会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律师会见这一执业行为是受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 业纪律和法律的制约,如存在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你局转交一份署名为江天勇的解聘声明,该声明称江天勇解聘了要求人和覃臣寿律师,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综上两点,要求人特第五次要求会见江天勇,请许可。

此致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要求人:陈进学

2017年6月6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258号301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进学 联系电话:138260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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