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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营救被“颠覆”的夫君李明哲 李净瑜声明不聘律师

2017年06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95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来源:RFA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国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发声明不聘请律师,理由是中国大陆是“人治”国家,若以文明国家的观点聘请律师反而美化中国大陆法庭。陆委会对此表示尊重。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国大陆被失踪75天,台湾政府与家属在营救策略上,再度出现不同调。

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前一天才建议家属聘请律师,李妻李净瑜随即在1号重申不聘律师,并将中国大陆比拟蒋家在台威权统治时期,是人治国家。

李净瑜在声明中表示,“中国(大陆)如今以类似『惩治叛乱条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任意取代早先传出的『境外NGO境内管理法』起诉李明哲,对中国(大陆)法庭我当然毫无信心。”

声明提到,“那些一再教导我、压迫我『不能高调救夫,必须低调营救』的人士,他们之所以会有这种论调,就是在他们心中,中国(大陆)根本就是一个不讲法治的国家。”

李净瑜坚持人道探视、公开审判,让她以家属的身份莅庭做辅佐人,上“法庭”也只作人权辩护,她表达此刻她需要台湾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顾问的协助,而不是聘请中国律师。

人权律师童文薰曾参与营救在大陆被非法关押54天的钟鼎邦,她支持李净瑜不请律师的立场:“请了律师是没有用的,反而去承认了一个不依照法律、没有法治的一个违法政权,所做的最后决定,你等于去附和他的非法的裁判。”

童文薰表示,大陆现在很多机关、专有名词,如法院、检察院或律师,形同“挂羊头卖狗肉”,用民主社会的理解去理解可能掉入陷阱。大陆律师审照采每年核照的“离奇”作法,可以任何理由吊销,对律师施以摧毁名誉、断绝资金来源、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摧毁生命的手段。

律师童文薰说:“你今天还是可以在中国(大陆)的法庭上,看到他们的律师是当庭骂自己的当事人 ,有时候这个检察官跟律师的角色, 他到现在还不是可以分得很清楚的,那更不要说涉及人权、或是比较敏感的问题,法轮功,或者说西藏人权、民主的问题,你一旦接了这个案子,你也会变成中共迫害的对象。”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翁国彦律师也同意在大陆请律师,确实有可能没有效果,只是去跟极权政府作毫无意义的辩护行动:“我相信她不是随便做了一个决定就不帮她先生请律师,我想一定没有那么的简单,这是她深思熟虑之后,跟很多人讨论之后的决定。”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号表示,尊重家属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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