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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拆解黑龙江卖官链(9)

2017年04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74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财经 杂志
原载《财经》杂志2005年第9期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大致梳理出买官卖官“市场”发展的基本脉络:
  ——市场的上游延伸,形成卖官的保护伞。
  卖官出售的虽然是当事人所能掌控的官位资源,暂且不论公众如何监督与评价的现实问题,仅是上级组织部门,就不可能对治下的县级官员情况缺乏知情权和干预权。比如,县级官员虽然是市管干部,但往往也是省管后备干部,正如马德作为省管干部而上过中央党校一样,县级官员也通常要参加省委党校学习。
  因此,卖官要想规避上级的监察是十分困难的;或者说,官位要成为市场交易标的,首先必须打通上级监控环节,使上级组织部门主动“失察”。曾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长的韩桂芝、任省人事厅长的赵洪彦均因卖官落马,且均与马德案有关联,恰恰证明卖官行为对上级腐败的依赖。
  ——卖官市场的下游拓展,形成可持续的卖官现金流。
  以马德卖官为例,一些县级官员高价向马德、赵洪彦买官,然后通过收取下面科、股级级官员的贿银来弥补,更低级的官员财源则来自横征暴敛,于是形成了可持续的现金流。这完全是符合供求逻辑的——由于党政一把手具有垄断官位供给的权力,则买官就是购买这种垄断供给;而只有利用所购得的官位寻求投资回报,整个交易才具有理性。马德案中的“李刚路径”,就是一个可供证实上述判断的依据。
  李刚是原黑龙江绥棱县县委书记,因向马德行贿买官而被“双规”。表二显示,李刚行贿开支50万元,依靠受贿所得210万元,在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且大有盈余的前提下,还能获得400%的卖官销售收入和300%的净利润(不计来源不明的财产308万元)。
  当然,马德的情况也是一样:在向韩桂芝支付了80万元买官投资后,逐年回收了600多万元(一说2000多万元)投资回报,利润率超过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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