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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下教会迫害观察:不满一审禁提宗教迫害 张秀红案二审律师申请庭审公开

2017年04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110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邱训荣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贵州活石教会成员张秀红今年2月被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监5年后,近日提起上诉。二审律师日前发布公开开庭申请书,指案件涉宗教迫害,二审不可闭门审理,否则判决不能服众。张秀红家属表示,一审完全是利用法律名义进行宗教迫害,希望二审纠正不公判决。

贵州省贵阳活石教会会计兼执事张秀红,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5年,家属及律师均认为是当局宗教迫害,已经提起上诉。二审代理律师覃臣寿日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开开庭申请书,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若二审不开庭审理,无法摆脱外界认定本案属于迫害家庭教会、宗教迫害的普遍看法。

覃臣寿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为了减少该案的关注度,很可能低调处理:

“ 我要求他开庭,他们认为比较敏感、世人比较关注的案件,他们二审为了减少关注度,他们有可能不开庭,但是不开庭对我们当事人是相当不利的。开庭审理的话相关的争议焦点,一审暴露出来的问题才有可能会引起二审法官的重视,否则有相当大的可能是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书指,张秀红伙同潘丽娜使用刷卡机套取现金,涉及银行虚假交易,认定张秀红是主犯,潘丽娜是从犯,但从事实来看,潘丽娜刷卡的钱远高于张秀红,但疑潘因不是基督徒被判缓刑获释。

覃臣寿告诉本台,一审法官警告被告人及律师不可提及宗教迫害,但审讯却围绕活石教会,该案是明显的宗教迫害案:

“一审的法官警告律师跟张秀红,不要提教会的事情,不要提宗教迫害的事情。但是一审讯问的时候,他们的侦查人员经常问到活石教会的情况,包括参与人员、聚会场所房子的权属,从一审判决上来看,还是属于宗教迫害,罪与非罪之间还是可以有辩护的空间。”

张秀红丈夫陈祖凯指,一审开庭前,当局要求他劝妻子认罪,如配合法院,不提教会的事情,可判缓刑。但当局为了完成对妻子的宗教迫害,欺骗和威胁家属。

陈祖凯:“二审期待他们把这个刑期降下来,一个是骗人,一个是害人,最早的时候他叫我去说服我老婆认罪,就能判缓,最后不仅没有判缓,而且判了五年的实刑。她当庭这样表述,我是基督徒,我做错的事我自己承担。因为我老婆的宗教信仰这块比较执着,我老婆讲这事情交给神。法官和我沟通的过程中,他要求我取消我的律师的辩护资格,因为我两个律师都是基督徒,而且我们在同一个教会的,在庭上不准提教会的事情。”

于2009年创立的贵阳活石教会在2015年底被取缔,政府出动数百人到教会,强拆十字架,并抄走大批物品,包括宗教书籍、监控设备等,此后,教会的仰华牧师、苏天富牧师、信徒余雷、王瑶陆续被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捕及判刑。张秀红在教会担任会计兼执事会主席,在2015年被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其后被逮捕。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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