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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官观察:中国社科院:2016年中国职务犯罪增量下降

2017年03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157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中国社科院:2016年中国职务犯罪增量下降
(博讯北京时间2017年3月22日 转载)

来源:自由亚州电台

 中国官方社科院日前在北京发布的《2017年中国法治蓝皮书》称,2016年,中国大陆职务犯罪案的增量明显下降,职务犯罪多集中在工程建设、涉农惠民、国企管理等领域。但是有分析认为,中国大陆职务犯罪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局将职务犯罪的刑罚底线从五千元提高到三万元。因此很难说中国大陆官员的职务犯罪是否在下降。
 
 据中国官方的中新网3月20号报道,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有关中国大陆法制情况的报告名为《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这个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编撰的报告称,2016年,中国大陆的犯罪态势总体情况较2015年有所缓解,当局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成效明显。非法集资类犯罪、电信网络犯罪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传统暴力犯罪继续呈下降态势。但是,危害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仍然十分突出,毒品犯罪继续处于高位。
 
 在中国江苏无锡的民间环保人士吴立红认为,在中国大陆,职务犯罪并没有减少迹象,例如很多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和老板仍然逍遥法外。在他的家乡无锡太湖地区,很多化工厂仍在违法排污,污染水源空气:
 
 “国家的环保法规如一纸空文,根本没有执行力度。很多企业公然违抗,没有任何有效监督。”
 
 报道说,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大陆职务犯罪的增量在明显下降。2015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及量刑作了重大调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两高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贪污罪、受贿罪定罪的起点数金额提高到三万元,明确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
 
 在北京的律师李静林指出,中国大陆去年的官员职务犯罪增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局提高了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五千元到三万元的人都是吃相很难看的小官。但是,中国的贪污现象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阶层,如果你(当局)把起刑标准提高到一千万元,那么职务犯罪会大幅度下降。这样的统计数据缺乏科学基础。”
 
 报道说,根据中国最高检监察院网站的消息,日前,中国最高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2016年,中国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35,397件,涉案47,650人。立案人数同比下降12.2%。法治蓝皮书显示,2016年,新增立案侦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为20余人,与2015年的40人相比下降了50%。2016年是中国大陆大案要案审判最密集的一年,全中国共有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到审判并被判刑,他们无一例外全部被判受贿罪成立。
 
 2016年中国省部级高官因贪腐被立案的人数减少是否说明习近平的反贪运动有成效呢?
 
 在北京的李静林律师认为,
 
 “并不见得如此,因为抓不抓?抓多少?都是政府高层掌控的。(中国大陆)并没有独立的司法监督体系,因此无法得出一个客观的比较数据。”
 
 报道说,社科院的2017法治蓝皮书对中国大陆职务犯罪涉及的领域分析说,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除物资采购、资金拨付、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外,项目的立项审批、土地出让、征地补偿、移民拆迁等都是滋生贪污贿赂犯罪的高风险点。
 
 北京的律师李静林认为,中国大陆要真正减少官员的职务犯罪,必须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以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和严格的监督机制,这样犯罪、职务犯罪的统计数据才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报道说,除了报告中国大陆的反腐情况,社科院的法治蓝皮书还提到了2016年中国当局在境外追逃追赃方面的成绩。报告建议,当局应该继续加大力度打击腐败犯罪,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完善刑事立法,加强国际合作,对腐败犯罪形成国际国内、全面立体的包围态势,建立有效的防范、监督和惩罚机制。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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