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网络自由观察:工信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

2017年01月24日 综合新闻 ⁄ 共 38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余大江转自网易新闻

工信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

1月22日从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信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工信部将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无证经营、超地域范围经营、超业务范围经营、转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等非法经营行为。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全面自查,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