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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腐败观察:分析人士质疑中国新试点的反腐体系

2016年12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142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峻、张华转自美国之声

中国称最近将在首都北京以及山西和浙江省启动一项强力反腐体系。

有关官员表示,这个新体制在设计上更加独立,由监察委员会监管公职人员,包括司法体系的官员。

一些观察人士对这个新体系的建立表示赞赏,说这是迈向更加统一和独立的监督体系的积极的一步。但也有人质疑监察委员会能否独立于政党,并担忧赋予它广泛的权力可能会导致更多腐败。

国际反腐败监督组织“透明国际”的高级项目主任廖燃对美国之音说:“在中国,几乎98%以上的领导同志或公职人员是党员。所以,这在中国很正常,党总是凌驾于政府之上,拥有绝对权力。”

居住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的观察人士廖燃认为,这个新体制更多的是要维持共产党在中国继续执政,而不是中国领导人习近平自己对权力的掌控。他认为这个新的举措与中共党内权力斗争无关。

国家监察体系改革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天通过一个改革试点项目,将国家的监察机构集中管理,争取强化打击根深蒂固腐败的努力。

这个项目将在中央和省级成立监察委员会,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这些委员会的运行独立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司法和检察机构,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监督公职人员。

这些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全国人大以及各级地方人大任命,准备将政府现有的反腐机构包括监察部门和预防腐败局的权力和职责整合起来。

新华社称,他们将负责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惩处腐败和渎职,以及预防与职务相关的犯罪发生。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个项目在全国推广之前,将首先在北京、山西和浙江进行试点。

广泛的权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兵认为,随着权力的扩大,这个新的反腐机构在政治等级体系中的位置将会上升,与政府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这会使它更加独立。

“之前是将监察部门设在政府之下,没有给他们足够的自治权,”何兵说。“新的设计将提升这个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的独立程度,通过这种方式使(政府的反腐)工作走上正轨。”

但是,何兵教授也警告说,监察委员会和法院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因为这个新的机构将负责监督腐败的法院官员,而这些官员们的犯罪行为之后又会被交到法院审判。

何兵补充说:“监察委员会和法院未来的关系将取决于法官的独立性或如何保护法官的公正。法官的公正和监察委员会的监管都要维护,这就可能会引起冲突。”

另外,“透明国际”组织的廖燃谈到,这个新的监察体系被置于全国人大的监督之下,可能会使其容易屈从于中共挑选的人大委员的意志,而这些委员常常是用于批准国家下达的决定。

他说:“中国的人大长期以来一直以橡皮图章(议会)著称。全国人大没有实权,而现在又被要求来监督一个(政府的)监察机构。所以,这个委员会的功能还有待观察。”

更多腐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良彪认为,这个新的反腐规划是“一种有风险的举措”。他对这个新体系的权力制衡功能表示质疑。

吕良彪星期三在微信上说,这个新机制深深的植根于权力体系中,就好像“在一坨大粪上哄蚊子”,由于这个新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可能会导致更多的腐败。

他总结说,任何打击腐败的努力都只能在一个成熟的民主体制内取得成功。在这种成熟的体制下,法律得到尊重,司法体系独立运行,公众的参与得到保证,同时拥有新闻自由和完善的民选代表制度。

与这种观点相反,新华社星期三在习近平主持的中共政治局会议之后报道称,中国共产党表示,中国的反腐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取得极大进展,2017年也不会放松。

习近平自2012年上任以来,向根深蒂固的腐败宣战。他警告说,反腐关系到中共长期执政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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