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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8年 閩男求償國賠7500萬

2016年11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29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中时电子报”

▲江母王彩蓮(左二)手捧兒子江國慶遺照,在義務律師陪同下,前往北檢遞狀,希望檢察官盡速偵查起訴。(本報系資料照片)

大陸出現一起因為「冤獄」而申請國賠的案例,被害人求償1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如此高額賠償申請是大陸首例。

福建男子念斌8年前被控投毒殺害鄰居及房東,在今年由死刑改判無罪。念斌申請大陸國賠共1500多萬元(折合台幣約7500萬元),並在26日控告2名公安翁其鋒、游經飛刑求逼供,同時控告福州市公安局及該局理化檢驗室鑑定人林瑾輝等5人,要求他們為怠忽職守等行為立案調查,並追究刑責。

福建警方暫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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