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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中国社科院公布有关中国就业歧视的研究结果

2016年08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151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自2016年6月15日(2007-08-24转载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官方智库社会科学院最近出版了题为《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和《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的研究报告,这是中国首次公开发表有关反对就业歧视的研究。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美国的中文网络媒体博讯星期四报道, 目前中国就业歧视非常严重,甚至一些国家机关的招聘也存在明显歧视。在中国,许多招聘广告列有对应聘者容貌、身高和年龄等的限制条件。有的用人单位公开申明“只限男生”、“男生优先”。

中国社科院的《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和反歧视对策》,列举了近些年来因为就业歧视而诉诸公堂的典型案例,如被媒体称为“平等权第一案”的蒋韬案,被称为“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著案等。

中国社科出版社社长孟昭宇表示,其他国家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有参与研究的学者介绍说,课题组将就业歧视分为:政治生活领域、经济生活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对包括性别、健康、身份、年龄、残疾等十个方面的就业歧视进行了大量调查。承担不同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详细分析了中国就业歧视形成的原因、判断标准以及消除歧视的对策。

2006年5月和10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在北京、广州、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郑州、银川、青岛等十大城市进行了一次就业歧视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3454份。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目前的就业歧视相当严重,近86%的人认为当前就业领域存在歧视,其中认为 “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的约占51%。大约66%的被访者认为公务员招录中存在严重的歧视。在公务员招聘中,被认为受排斥的情况依次是:学历低占45%、外地户口占43%、残疾占约41%,健康原因约占41%。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教授虞平先生指出,在中国,许多现有的有关就业平等的法律条文根本得不到实施:

“第一个,我们的宪法规定是不容有任何歧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另外一个,我们在劳动法中也有规定,不能在种族、年龄、性别等各方面有歧视,特别是在性别方面,劳动法修改后特别提到就业方面男女一律平等。问题还是在执行。这个需要监督执行,而最有效的监督是要有媒体报道,让民众了解知情;第二个就是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调查,在中国就业和工作中歧视最严重的领域是身份歧视,其次是对女性的歧视,然后是残疾人、年龄、健康和身体特征(身高、长相、体重等)的歧视。当前受歧视最严重的群体前三位的是:艾滋病患者、残疾人和农民工。 有学者认为。中国现行法律中禁止就业歧视的范围太窄,以致很多歧视能够大行其道,如身份歧视包括:户口和地域歧视、健康歧视包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的歧视等。 研究报告介绍,美国报纸的大部分招聘广告一般只注明拟招聘的职位职责、报酬和福利,几乎看不到对应聘者年龄、性别、种族、地域、身体、信仰、婚姻、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而雇主在面试时也不会轻易向应聘者提起年龄等问题,否则就可能吃上“就业歧视”的官司。

旅居法国的中国劳工活动人士表示,中国目前大量存在的就业歧视与官方宣传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社会歧视、就业歧视影响社会和谐早就不是一个问题,中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歧视种类最多的国家。法律呢,执法的力度很差,很多法律的内容很多人都不知道。政府的规范作用、舆论的监督、非政府的监督它都缺少。”

中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六月开始审议一部旨在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草案。新华社的有关报道说,草案在今年2月首次提交审议时曾向社会全文公布,征询意见。许多人建议,强化公平就业原则,禁止在学历、户籍、性别、容貌等方面的就业歧视。草案规定,一旦遭遇就业歧视,求职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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