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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公务员招考不应该有党派歧视

2016年07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73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自2016年4月11日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3月27日 转载)
3月24日的《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考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科员职位两人,要求考生为中共党员,专业为“环境工程类”,并“具有2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其中一个考生的笔试成绩排第15名,但被录取了,有网友怀疑面试中可能造假。广州人事部门发表声明说,因专业或工作经历不符招考要求,笔试排第15名之前的许多考生(10人)都没有(资格)进行面试,笔试第15名的考生经面试和体检合格被录取。

这次招考公务员的面试有没有暗箱操作不得而知,但愿没有。但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考公务员却要求“考生为中共党员”是明显的违宪,这是一种党派歧视。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劳动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党派)不同而受歧视。 (博讯 boxun.com)

过去的许多公务员招考都没有党派的限制,反而有些职位对民主党派还有优先权(加分),就算是公、检、法、司系统招考公务员,也没有党派的要求。但是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考两个公务员却要求考生是中共党员,难道环境监察部门比保密局或安全局还神秘?难道只有中共党员才能搞得好环境监察工作?

有些部门对公务员的招考是有一定要求,比如对公安人员就有身高要求,对某些残疾人士也有限制,因为公安人员要经常出外执行任务,对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但这不属就业歧视。

我们对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考公务员有没有暗箱操作不便表态,但对考生进行党派限制可以提出异议,参与笔试的考生可以到省人大常委会投诉,要求宣布此次录取无效,如果省人大常委会不表态,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 (博讯记者:鲍伯)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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