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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观察:就业歧视 企业招聘重男轻女

2016年07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100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刘巧琳转自2016年4月10日(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12月14日 转载)来源:新快报
“限招男生”“30岁以下”“身高 1.7米以上”……求职中,你是否遭遇过这些条款?昨日,全国13大城市15所知名高校联合举行“反就业歧视”活动,走入高校招聘会宣传就业平等。记者在华师专场招聘会上发现,不少学生对就业歧视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认为,“就业形势严峻,进场揾工只能默许歧视”。 (博讯 boxun.com)

生育险有助缓解矛盾

华南师范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周贤日认为,就业难不是默许就业歧视的理由,每个公民都拥有公平的就业权利,遭遇企业提出的性别、年龄、身高等与个人能力无关的限制,“求职者应勇敢说不并坚决维权”。

企业因何“重男轻女”?周贤日一语道破担心支付生育成本。他说,在众多专家共同草拟的《反就业歧视法》中就有一条:“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周贤日建议,生育是个社会化的问题,“要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社会化,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企业在生育成本上的合理分配”。

应自由选择退休年龄

谈及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周贤日不得不再提男女退休年龄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性别歧视的一个重要表现。据了解,目前我国执行的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男性则比女性多拥有 5~10年的工作时间,60周岁退休。周贤日告诉新快报记者,正因为退休年龄设置不合理,让大龄女性就业更困难,“40岁找工作,还能在企业干几年?”

据悉,《反就业歧视法》草案中,就有明文规定不得由用人单位设置退休年龄限制。“应该由女性自由选择,在50~60岁之间,都可以退休。”

限制企业设实习岗位

记者在昨日的华师专场招聘会上了解到,几乎所有用人单位都不会与实习生签定实习协议,并依照协议支付基本生活费。甚至有学生表示,在企业实习半年,颗粒无收。

周贤日对此感慨良多。他认为,“付出劳动就应得到回报。用人单位不单要给劳动者工资,还要为他们买社保,最低标准也要买工伤保险。”

此外,他提出将实习岗位的设定列入法规,限制企业的实习岗位不得超过用工总数1/4。对于无可能有技术提升的岗位,不能让实习生上岗。“有企业把女生安排到夜店去实习,太荒唐了!还有那些重复劳动的流水作业,安排实习生上岗,就是为了榨取实习生的劳动成果。”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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