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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生育观察:杨支柱:从计划生育看无政府主义者怎么给人民画饼充饥

2016年05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164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娜转自大纪元网

【大纪元2013年06月08日讯】网易微博上一面反对计划生育、一面反对民主的无政府主义者有一大批,郑旭光 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

“秦城大学”毕业的郑旭光是网易微博上转我帖子最多的人之一,他对计划生育 的批判是长期的也是尖锐的。他的无政府主义理想本来跟我没关系,但是他 的两种言 论还是经常让我皱眉头。

一是他公开地、经常地反民主,在我看来这等于砍断了终结计划生育的一条路。 废除计划生育无非是两条路

二是他为了追求所谓逻辑彻底,经常用极端的例子来表达自己的主张,将卖 淫、吸毒的自由和生育的自由相提并论。这让我很愤怒,不但情感上接受不了,而且理性 上也认为这种对生育自由的丑化有利于政府强制推行计划生育。

我因为上述不满曾经“拉黑”过郑旭光,也大骂过郑旭光,但终于还是为他坚持不懈地批判计划生育的行为所感动,跟他和好如初了。但是今天我再次对郑旭光起了疑心。

我贴了一个帖子——

我从不追问“社会抚养费”的去向。对于被抢劫者来说,关心的是何时能把抢劫犯逮捕归案,以及被抢劫的财产还有多少能追回。被抢走的财产是否用于慈善、公益和用法是否公开透明我不关心,相反还担心:受益者越分散,不但意味着将来抢劫犯归案 时我们追回财产的可能性越小,而且意味着维护这种制度性抢劫的既得利益群体越大——这意味着抢劫犯归案越难。那些追问“社会抚养费”去向的人,通常早已把“社会抚养费”当成政府收入的一种合法来源了。

郑旭光立即跟帖——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未经同意”的税的使用,是否应该由“三公消费”变成“全民”福利这种话题。

郑旭光把“未经同意”加引号估计是一种强调,强调他使用的“未经同意”一词跟民主财政论者不同,不是未经代议机构或全民公决同意而是未经财产权人本人同 意。他反对中国的苛捐杂税,但更反对美国和欧洲的社会福利。

尽管都是强制性的,也就是“未经同意”;但中国特色的“社会抚养费”跟古今中外都有的税还是很不相同的。即使跟中国大陆现在的那些税种比,“社会抚养费”也大不相同。

“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是阻止人口增长或减少人口,说白了就是要对那些没有来得及干掉的胎儿,用经济手段围追堵截,让他(她)们的父母感到生不如死,从而打 消他人效尤的念头。别的税种往往是为了让另外一些人或更多的人获得某种利益,如安全、服务;

但“社会抚养费”却是为了让缴费人活得难受,是以惩罚为直接目的的。正是为了达到这种惩罚目的,“社会抚养费”是杀鸡取卵的。譬如北京市无证生育第二胎可收取夫妻双方年收入或区县(农村或城市)人均年收入的3-20倍,无证生育第三胎可收取夫妻双方年收入或区县人均(农村或城市)年收入的6-40倍。世界上哪有这么凶残的税? 即使撇开其目的的反人类性不论,是否杀鸡取卵也构成政府(包括独裁政府、寡头政府)行为和土匪行为的本质区别。杀鸡取卵的必是劫匪,因为不知道明年还有没有机会打劫; 养鸡取卵的才可能是政府。

把“社会抚养费”等同于税收,郑旭光就必须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尽管郑旭光的理想是无政府,但政府存在一天就会收一天税,“社会抚养费”何时才能停止?第二,停止计划生育后“社会抚养费”还需要返还吗?人类社会好像从来就没有过新政府返还旧政府所收的税!这第二个问题可能是多余的,因为郑旭光反感民主政府的情绪似乎远远超过反感现政权的情绪,他经常说民主制度下的“税收-福利”制度就是抢劫,今天他又说印度也搞过强制计划生育,言下之意似乎是“彼此彼此,没啥区别”。

更令人生疑的是郑旭光同时又反对鼓励生育的儿童福利。这样一来,“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税收政府不用退或无法退(如果把税收都退回,哪个政府退得起?) 了,学费还可以另外收取。那些已经被政府榨干了积蓄甚至负债累累的“超生”父母,大概只有靠卖血来供孩子上学了。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河南上蔡艾滋村的标语:“要致富,建血库”、“奔小康,卖血浆”、“一伸一卷,四十五元”。莫非那就是郑旭光理想的无政府状态?

无政府主义者对自由貌似逻辑彻底,实则不过是给人民画饼充饥。

来源:杨支柱凤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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